第二十九章 《不如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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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有成竹?
气定神閒?
没有……
程跃坐立难安,几次动笔想画分镜,却始终静不下心,甚至有了抽菸的衝动……良久,他苦笑一声,搁下笔,走到了窗前。
夜已深沉,窗外单调如常,对面的那栋旧楼无声横臥,住户多已入睡。
想来自己所处这栋楼也是如此。
不知何处的流浪猫在叫春,声音清晰可闻。
格非和小三该下班了,要不,去找他们喝酒?
念头旋起即灭,程跃暗骂一声,自己是个笨蛋。
突然,和弦声响了起来,程跃急速回身,將手机抓在手里。
“高哥。”
“林翩翩同意了。”
高成笙没有废话,他有点好奇:“你是怎样说服她的?”
尚未来得及回答,传来老韩的声音:“不用问他!你不行,可这小子出马对付一个小姑娘,岂非手到擒来!”
程跃看了眼手机,確认是高成笙办公室的號码,他的心绪已有平復,却仍不掩笑意:“韩总的声音听起来不对,这是天酒地回来了?可怜高哥你忙碌一天,半夜还得伺候他……高哥,有加班费吗?我的劳动法老师业內闻名,需要帮你引荐吗?”
老韩嘿了一声,没再言语;高成笙则是无比熟练的化作鵪鶉,同样没了声响。
电话里停滯了片刻。
程跃想起高成笙这段时间透漏的只言片语……其实不用他来透漏,程跃当初登门,去找韩三坪,当然胸有成竹。
这次是真的胸有成竹……
沉默中,程跃无端开口:“刚才我站在窗前,想起来伟人的《七律》,『风物宜长放眼量』,然后又想起了刘邦鸿门宴后,退守汉中的掌故……”
很是莫名其妙的话,韩三坪却是猛地一震,仿佛听到重锤擂鼓,霎时酒醒大半:“你的意思是?”
他没问程跃在说什么,甚至没有怀疑,程跃是否有资格说些什么。
程跃没说什么,转而笑著说道:“韩总,据说喝完大酒之后,必须得喝回魂酒。要不,我牺牲一下,半夜陪你去喝点养生酒?”
老韩真是及时雨,这不,酒来了。
不过话说回来,记忆里印象深刻,两年后的事,有个高中同学,他没有继续读书,参军了,是武警,看守监狱那种,在小店里买到一部翻新的经典三星手机,蛤蟆机,使用大半年后,当地的刑警找上门来。
——涉案手机,已经监听了很长时间,確定他没有问题,这才露面……
有些事,当然不方便在电话里讲。
老韩他一把手当惯了,蛮霸惯了,如今有了顶头上司,像孙猴子被戴上紧箍咒,心底的彆扭、诸般的掣肘,他能习惯?
他要是能习惯,日后还会创立公司,打算另起炉灶?
当然,他终归不会走,他志不在此。最终苦媳妇熬成了婆。
程跃清楚,期间可能会有犹疑,但老韩不是逃兵,所以,打算给他做点心理按摩。
简单!
程跃心想,当天初次见面,老韩若是多点耐心,愿意听他继续讲,何须一直煎熬?
此刻,韩三坪没有犹疑,直接反问:“你在学校?”
於是午夜深处,一家好似正在演奏“二泉映月”的夜市摊上,一个少年、两位中年男人,很是心善的光顾而来,他们坐在角落里,边喝边聊,边聊边喝,直至东方泛起了鱼肚白。
老板很有眼力劲儿,除了上菜送酒,根本不去打扰。到得后来,那边也用不上他了,其中一位中年人,自行取酒取串儿。
他们离开的时候,老板清楚的看到,不提开车的那位,另一位,来时满身酒气的中年人,如同仙丹入腹,精神抖擞,行走间气势凌人,不怒自威。反观那个少年,初时笑嘻嘻,走时蔫儿吧唧,白瞎了那副好样貌!
姜,还是老的辣!
……
果然,我不擅长喝啤酒……
醒来后,程跃躺在床上,突然不知该干什么。
或者说:该怎么办。
好似精气神已经耗尽,目標就在那儿,远远就能看到,却找不到、不敢找前行的路。
更直白的说:全凭一股执念,他见到了丫头,也算认识了丫头,下一步,他迟疑了,畏惧了!
家里,还有他相濡以沫十几年的黄脸婆……
说到底,哪怕多了二十多年记忆,他不惧任何人,以俯视的心態处理任何事,本质上,他还是个普通人,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他没有飘,没有把自己当成超人。
话说回来,当个鸵鸟,走一步看一步,非他本意,那就——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两者……或许、大概、可能……不同吧?
洗漱完,喊了两嗓,突然发现啤酒是灵丹妙药,他好像满血復活了。
於是给刘小松打电话:“黑哥,忙吗?”
刘小松说,他身上爬满了蛆。
那就出版社见。
到出版社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傍晚。两人刚做好准备,准备开始录歌,透过玻璃,程跃看到高成笙带著两位女孩来了,於是对著话筒说:“稍等哈,我录首歌。”
“头沾湿无可避免;
光东总依恋雨点;
乘早机忍耐著呵欠;
完全为见你一面……”
一遍唱完,出来后曾念评也到了,笑著打过招呼,听了一遍,感觉有点不对,於是返工。
“……寻得到尘封小店;
回不到相恋那天;
灵气大概早被污染;
谁为了生活不变……”
丫头不变……
“你会粤语?”
高成笙没问,曾念评没问,两位女孩更不会问,反倒是黑哥显得惊奇。
“识唱歌咋,少少咁啦。”
隨口回了一句,程跃又听一遍,完美,就这样!
转头对两位女孩说:“看,录歌挺简单的,对吧。下一步要做的,就是给歌配上画面了,他们说叫mv,然后就得劳烦您两位了。”
她们有点儿拘谨,勉强笑笑回应。程跃回以微笑,看向曾念评:“曾导,和《男孩別哭》一样,现在录的也会放到专辑末尾,目录不显示。其中《男孩別哭》的画面,高哥已经拍好了。您帮忙审一下。至於这首歌,以及《好久不见》,我的意见是羊城的街景,白天、夜晚之类的,有差异就行。比如说这首《不如不见》,雨夜、繁华的街道、水洼里映出两侧的建筑、温暖的灯光……不要出现人,只有怀念和眷恋。让大家把心思放在听歌上,你觉得怎么样?”
曾念评认真想了想,连声道好:“挺好。这样最好。我说真的。像《童话》那样的故事,整张专辑,搭配两三首歌足矣,剩下的简约最好,免得喧宾夺主。”
“高哥、黑哥,你俩什么意见?”
“你说得对!”
“你为什么会粤语?”
“欢迎啊……”压根不理黑哥,程跃直接看向两位女孩,“具体的事,待会儿再谈。到饭点了,我们出去吃个便饭,算是欢迎两位同学过来帮忙。”
说话间,他指向高成笙:“咱是学生,至少现在还没有收入,让高主任请客!”
气定神閒?
没有……
程跃坐立难安,几次动笔想画分镜,却始终静不下心,甚至有了抽菸的衝动……良久,他苦笑一声,搁下笔,走到了窗前。
夜已深沉,窗外单调如常,对面的那栋旧楼无声横臥,住户多已入睡。
想来自己所处这栋楼也是如此。
不知何处的流浪猫在叫春,声音清晰可闻。
格非和小三该下班了,要不,去找他们喝酒?
念头旋起即灭,程跃暗骂一声,自己是个笨蛋。
突然,和弦声响了起来,程跃急速回身,將手机抓在手里。
“高哥。”
“林翩翩同意了。”
高成笙没有废话,他有点好奇:“你是怎样说服她的?”
尚未来得及回答,传来老韩的声音:“不用问他!你不行,可这小子出马对付一个小姑娘,岂非手到擒来!”
程跃看了眼手机,確认是高成笙办公室的號码,他的心绪已有平復,却仍不掩笑意:“韩总的声音听起来不对,这是天酒地回来了?可怜高哥你忙碌一天,半夜还得伺候他……高哥,有加班费吗?我的劳动法老师业內闻名,需要帮你引荐吗?”
老韩嘿了一声,没再言语;高成笙则是无比熟练的化作鵪鶉,同样没了声响。
电话里停滯了片刻。
程跃想起高成笙这段时间透漏的只言片语……其实不用他来透漏,程跃当初登门,去找韩三坪,当然胸有成竹。
这次是真的胸有成竹……
沉默中,程跃无端开口:“刚才我站在窗前,想起来伟人的《七律》,『风物宜长放眼量』,然后又想起了刘邦鸿门宴后,退守汉中的掌故……”
很是莫名其妙的话,韩三坪却是猛地一震,仿佛听到重锤擂鼓,霎时酒醒大半:“你的意思是?”
他没问程跃在说什么,甚至没有怀疑,程跃是否有资格说些什么。
程跃没说什么,转而笑著说道:“韩总,据说喝完大酒之后,必须得喝回魂酒。要不,我牺牲一下,半夜陪你去喝点养生酒?”
老韩真是及时雨,这不,酒来了。
不过话说回来,记忆里印象深刻,两年后的事,有个高中同学,他没有继续读书,参军了,是武警,看守监狱那种,在小店里买到一部翻新的经典三星手机,蛤蟆机,使用大半年后,当地的刑警找上门来。
——涉案手机,已经监听了很长时间,確定他没有问题,这才露面……
有些事,当然不方便在电话里讲。
老韩他一把手当惯了,蛮霸惯了,如今有了顶头上司,像孙猴子被戴上紧箍咒,心底的彆扭、诸般的掣肘,他能习惯?
他要是能习惯,日后还会创立公司,打算另起炉灶?
当然,他终归不会走,他志不在此。最终苦媳妇熬成了婆。
程跃清楚,期间可能会有犹疑,但老韩不是逃兵,所以,打算给他做点心理按摩。
简单!
程跃心想,当天初次见面,老韩若是多点耐心,愿意听他继续讲,何须一直煎熬?
此刻,韩三坪没有犹疑,直接反问:“你在学校?”
於是午夜深处,一家好似正在演奏“二泉映月”的夜市摊上,一个少年、两位中年男人,很是心善的光顾而来,他们坐在角落里,边喝边聊,边聊边喝,直至东方泛起了鱼肚白。
老板很有眼力劲儿,除了上菜送酒,根本不去打扰。到得后来,那边也用不上他了,其中一位中年人,自行取酒取串儿。
他们离开的时候,老板清楚的看到,不提开车的那位,另一位,来时满身酒气的中年人,如同仙丹入腹,精神抖擞,行走间气势凌人,不怒自威。反观那个少年,初时笑嘻嘻,走时蔫儿吧唧,白瞎了那副好样貌!
姜,还是老的辣!
……
果然,我不擅长喝啤酒……
醒来后,程跃躺在床上,突然不知该干什么。
或者说:该怎么办。
好似精气神已经耗尽,目標就在那儿,远远就能看到,却找不到、不敢找前行的路。
更直白的说:全凭一股执念,他见到了丫头,也算认识了丫头,下一步,他迟疑了,畏惧了!
家里,还有他相濡以沫十几年的黄脸婆……
说到底,哪怕多了二十多年记忆,他不惧任何人,以俯视的心態处理任何事,本质上,他还是个普通人,有血有肉的普通人……
他没有飘,没有把自己当成超人。
话说回来,当个鸵鸟,走一步看一步,非他本意,那就——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两者……或许、大概、可能……不同吧?
洗漱完,喊了两嗓,突然发现啤酒是灵丹妙药,他好像满血復活了。
於是给刘小松打电话:“黑哥,忙吗?”
刘小松说,他身上爬满了蛆。
那就出版社见。
到出版社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傍晚。两人刚做好准备,准备开始录歌,透过玻璃,程跃看到高成笙带著两位女孩来了,於是对著话筒说:“稍等哈,我录首歌。”
“头沾湿无可避免;
光东总依恋雨点;
乘早机忍耐著呵欠;
完全为见你一面……”
一遍唱完,出来后曾念评也到了,笑著打过招呼,听了一遍,感觉有点不对,於是返工。
“……寻得到尘封小店;
回不到相恋那天;
灵气大概早被污染;
谁为了生活不变……”
丫头不变……
“你会粤语?”
高成笙没问,曾念评没问,两位女孩更不会问,反倒是黑哥显得惊奇。
“识唱歌咋,少少咁啦。”
隨口回了一句,程跃又听一遍,完美,就这样!
转头对两位女孩说:“看,录歌挺简单的,对吧。下一步要做的,就是给歌配上画面了,他们说叫mv,然后就得劳烦您两位了。”
她们有点儿拘谨,勉强笑笑回应。程跃回以微笑,看向曾念评:“曾导,和《男孩別哭》一样,现在录的也会放到专辑末尾,目录不显示。其中《男孩別哭》的画面,高哥已经拍好了。您帮忙审一下。至於这首歌,以及《好久不见》,我的意见是羊城的街景,白天、夜晚之类的,有差异就行。比如说这首《不如不见》,雨夜、繁华的街道、水洼里映出两侧的建筑、温暖的灯光……不要出现人,只有怀念和眷恋。让大家把心思放在听歌上,你觉得怎么样?”
曾念评认真想了想,连声道好:“挺好。这样最好。我说真的。像《童话》那样的故事,整张专辑,搭配两三首歌足矣,剩下的简约最好,免得喧宾夺主。”
“高哥、黑哥,你俩什么意见?”
“你说得对!”
“你为什么会粤语?”
“欢迎啊……”压根不理黑哥,程跃直接看向两位女孩,“具体的事,待会儿再谈。到饭点了,我们出去吃个便饭,算是欢迎两位同学过来帮忙。”
说话间,他指向高成笙:“咱是学生,至少现在还没有收入,让高主任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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