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魂归来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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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洛克村。
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子,生活著一群普普通通的人。
但也有一些年轻人,渴望过上不普通的生活。
成为冒险者,就是一条捷径。
用剑与胆,用命和血。
去追求財富、地位,追求实现那不切实际的、成为人上人的妄想。
有的人回来了,带著金幣。
有的人回来了,拖著残躯。
有的人回来了,背著尸体。
当夏渊背著好兄弟凯伦的尸体走进村口,碰见的村民不论男女老少,全都面色一白。
有一个十二三岁、棕发褐眼的灰裙女孩,怔怔看著夏渊走在鹅卵石小径上,突然尖叫一声,转身大步奔跑而去。
那是凯伦的妹妹,凯丽。
她已经足够大了,她知道这个场景意味著什么。
哥哥死了。
那个疼爱她的好哥哥,成为冒险者才一个多月,他就死了。
他很不幸。
他也很幸运。
因为还有人能把他的尸体送回来。
而不是死在野外不知道哪个角落,被野兽啃食,被怪物啃食,碎骨残骸散落一地,连一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枉死者身不全,不识路,其魂难归故乡。
夏渊背著凯伦的遗体,穿过村里的道路,径直走向他的家里,將他送回了家。
他双眼通红的父母。
他年迈佝僂的祖父母。
他豆蔻年华的十三岁妹妹。
他懵懂年幼不知事的四岁弟弟——就是这个弟弟的降生,让凯伦生出了去当冒险者闯荡的念头,並且真的实施。
就算他死在外面,家里也还有个儿子传承血脉姓氏。
所以,他要去拼一把,赌上性命。
此刻他的家人都已经收到噩耗,正等在家门口,看著背负著他的尸体缓步走来的夏渊。
他曾发誓要让家人过上富裕的生活,为此他愿意赌上生命。
他赌输了。
他失去了生命。
成为冒险者是一条不归路,十去难归一,这才是常態,这才是现实。
夏渊来到凯伦家人的面前,他们沉默地让开道路,让他进门。
屋里已经铺好木板,木板上铺著草蓆。
即便悲痛欲绝,他们还是拿出了应有的体面,让凯伦能体面的回到家里。
门口已经聚集了许多村民,大多神情悲戚。
一些和凯伦家关係好的村民,主动跟进屋內,要帮忙料理后事。
夏渊將凯伦的遗体安放在草蓆上,解开捆缚的麻绳。
“带小孩出去。”爷爷发声,咽喉嘶哑,衰老佝僂的身体已经摇摇晃晃。
“我不出去!!!”
要被邻居大婶拉出去的凯丽尖叫起来,甩脱大婶的手,衝过来扑在了哥哥凯伦的身上,哭的撕心裂肺。
“呜呜呜哥哥……哥哥……”
凯丽还是被邻居大婶抱出去了,其他还没有满十六岁的孩子,也都被赶了出去。
冒险者的死状,往往很悽惨。
很多时候,都留不下一具全尸。
夏渊没有急著掀开凯伦身上包裹著的麻布。
他先向在场的人说明了一下凯伦的死因,又等了片刻,等他们消化和接受。
才缓缓揭开麻布,展露出凯伦被掏空內臟的遗体。
其实,也还好。
回来之前,他已经出钱请人,把凯伦被剖开的胸腔和肚腹,还有斩下的头颅缝合起来。
现在看著,只是胸腹凹陷了下去。
他的头脸没有损伤,表情平静。
並没有多可怕。
“我也被食尸鬼抓伤濒死,幸好有一支由职业者构成的冒险者小队经过,杀掉食尸鬼,把我救了下来。”
最后,夏渊语气平静地说出了这句善意的谎言。
说食尸鬼是他杀掉的,谁会相信?
这个善意的谎言既合情合理,又不会影响到谁。
“伊泽,谢谢你把他完整地带回来。”
凯伦的爸爸,一个体格健硕、皮肤黝黑的棕发大汉,虎目含泪,向夏渊鞠了一躬。
凯伦的其他家人,也都向夏渊鞠躬。
夏渊转过身来,也向他们鞠躬回礼。
之后,他將凯伦的长剑和残破铁甲留下,便离开了凯伦的家。
食尸鬼头颅那10枚银幣,以后再给吧,现在他正缺钱,就当是借的。
以后再回来时,给他们一枚金幣好了。
不久后,他回到了自己家的小木屋。
家里没人。
他家里已经就剩他一个,没有其他人了。
在这个世界,人可以有无数种死法。
病死。
被怪物杀死。
是两种最常见的死法。
虽然他將家里的田地卖掉了,却没有卖掉这栋两层的小木屋。
因为人的心,总要有一个归处。
要是连这栋小木屋都卖掉,他就真的成为一个漂泊无依、脚不沾地的流浪者了。
就像现在,他回到村里,好歹还能有一个落脚歇息的地方,不用寄人篱下。
吃的可以找村民买。
凯伦的葬礼,在第二天举办,夏渊自然去参加了。
有不少好心的村民劝他放弃冒险,回来种田种地。
凯伦的死,给了村民们不小的震撼。
凯伦人高马大,强壮有力,这给了他去当冒险者的勇气和自信。
可是成为冒险者,確实很冒险。
这种险不是按部就班、可以预见的,而是突如其来、无法预料的。
可能你只是想去杀一只哥布林。
结果半路上就遇到一只怪物食人魔,一棒把你敲死,再吃干抹净。
连尸骨都没能留下来。
已经买走他家田地的村民,也说他可以原价买回去,补一些种子和人工的差价就行。
凯伦家的长辈,希望能招他当女婿,等凯丽满十五岁,就给他们办婚礼。
因为他能把凯伦的遗体送回来,长剑鎧甲也没有贪没,人品已经经过鑑定。
他大可以不管凯伦,直接扒走凯伦的装备,让凯伦曝尸荒野。
但他把凯伦背了回来,装备也送了回来。
而且他从小就和凯伦穿一条裤子长大,大事小事都一起干,是真的亲密兄弟。
如果事情真是夏渊嘴里说的那样,他被一支刚好经过的冒险者小队救下了。
没有觉醒前世记忆,没有激活金手指。
那么以他这一世求安稳的小农心性,大概率会接受村民的这份好意,重新回到村里,做回一个小农民。
能娶到凯丽这样的村做老婆,人生算是无憾。
可他不是了。
他不是伊泽·特维尔。
他是夏渊。
伊泽·特维尔已经和凯伦一起死在了食尸鬼的爪下,再也不会回来了。
不过面对村民们的好意和劝阻,夏渊没有直接拒绝,只说会在村里多留几天,再好好想想。
翌日清晨,天色微亮。
夏渊穿上铁甲、背上行囊,將长剑掛在腰间,默默离村而去。
以后还会不会回来呢?
他不知道。
即便还会回来,应该也要很久以后了。
村口的老榕树下,石凳上坐著两个觉少的白髮老人,正在閒聊。
他们目送著夏渊远去的身影,悠悠长嘆一声。
“年轻人啊。”
“见过外面的繁华,就更不愿意回来咯。”
……
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村子,生活著一群普普通通的人。
但也有一些年轻人,渴望过上不普通的生活。
成为冒险者,就是一条捷径。
用剑与胆,用命和血。
去追求財富、地位,追求实现那不切实际的、成为人上人的妄想。
有的人回来了,带著金幣。
有的人回来了,拖著残躯。
有的人回来了,背著尸体。
当夏渊背著好兄弟凯伦的尸体走进村口,碰见的村民不论男女老少,全都面色一白。
有一个十二三岁、棕发褐眼的灰裙女孩,怔怔看著夏渊走在鹅卵石小径上,突然尖叫一声,转身大步奔跑而去。
那是凯伦的妹妹,凯丽。
她已经足够大了,她知道这个场景意味著什么。
哥哥死了。
那个疼爱她的好哥哥,成为冒险者才一个多月,他就死了。
他很不幸。
他也很幸运。
因为还有人能把他的尸体送回来。
而不是死在野外不知道哪个角落,被野兽啃食,被怪物啃食,碎骨残骸散落一地,连一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枉死者身不全,不识路,其魂难归故乡。
夏渊背著凯伦的遗体,穿过村里的道路,径直走向他的家里,將他送回了家。
他双眼通红的父母。
他年迈佝僂的祖父母。
他豆蔻年华的十三岁妹妹。
他懵懂年幼不知事的四岁弟弟——就是这个弟弟的降生,让凯伦生出了去当冒险者闯荡的念头,並且真的实施。
就算他死在外面,家里也还有个儿子传承血脉姓氏。
所以,他要去拼一把,赌上性命。
此刻他的家人都已经收到噩耗,正等在家门口,看著背负著他的尸体缓步走来的夏渊。
他曾发誓要让家人过上富裕的生活,为此他愿意赌上生命。
他赌输了。
他失去了生命。
成为冒险者是一条不归路,十去难归一,这才是常態,这才是现实。
夏渊来到凯伦家人的面前,他们沉默地让开道路,让他进门。
屋里已经铺好木板,木板上铺著草蓆。
即便悲痛欲绝,他们还是拿出了应有的体面,让凯伦能体面的回到家里。
门口已经聚集了许多村民,大多神情悲戚。
一些和凯伦家关係好的村民,主动跟进屋內,要帮忙料理后事。
夏渊將凯伦的遗体安放在草蓆上,解开捆缚的麻绳。
“带小孩出去。”爷爷发声,咽喉嘶哑,衰老佝僂的身体已经摇摇晃晃。
“我不出去!!!”
要被邻居大婶拉出去的凯丽尖叫起来,甩脱大婶的手,衝过来扑在了哥哥凯伦的身上,哭的撕心裂肺。
“呜呜呜哥哥……哥哥……”
凯丽还是被邻居大婶抱出去了,其他还没有满十六岁的孩子,也都被赶了出去。
冒险者的死状,往往很悽惨。
很多时候,都留不下一具全尸。
夏渊没有急著掀开凯伦身上包裹著的麻布。
他先向在场的人说明了一下凯伦的死因,又等了片刻,等他们消化和接受。
才缓缓揭开麻布,展露出凯伦被掏空內臟的遗体。
其实,也还好。
回来之前,他已经出钱请人,把凯伦被剖开的胸腔和肚腹,还有斩下的头颅缝合起来。
现在看著,只是胸腹凹陷了下去。
他的头脸没有损伤,表情平静。
並没有多可怕。
“我也被食尸鬼抓伤濒死,幸好有一支由职业者构成的冒险者小队经过,杀掉食尸鬼,把我救了下来。”
最后,夏渊语气平静地说出了这句善意的谎言。
说食尸鬼是他杀掉的,谁会相信?
这个善意的谎言既合情合理,又不会影响到谁。
“伊泽,谢谢你把他完整地带回来。”
凯伦的爸爸,一个体格健硕、皮肤黝黑的棕发大汉,虎目含泪,向夏渊鞠了一躬。
凯伦的其他家人,也都向夏渊鞠躬。
夏渊转过身来,也向他们鞠躬回礼。
之后,他將凯伦的长剑和残破铁甲留下,便离开了凯伦的家。
食尸鬼头颅那10枚银幣,以后再给吧,现在他正缺钱,就当是借的。
以后再回来时,给他们一枚金幣好了。
不久后,他回到了自己家的小木屋。
家里没人。
他家里已经就剩他一个,没有其他人了。
在这个世界,人可以有无数种死法。
病死。
被怪物杀死。
是两种最常见的死法。
虽然他將家里的田地卖掉了,却没有卖掉这栋两层的小木屋。
因为人的心,总要有一个归处。
要是连这栋小木屋都卖掉,他就真的成为一个漂泊无依、脚不沾地的流浪者了。
就像现在,他回到村里,好歹还能有一个落脚歇息的地方,不用寄人篱下。
吃的可以找村民买。
凯伦的葬礼,在第二天举办,夏渊自然去参加了。
有不少好心的村民劝他放弃冒险,回来种田种地。
凯伦的死,给了村民们不小的震撼。
凯伦人高马大,强壮有力,这给了他去当冒险者的勇气和自信。
可是成为冒险者,確实很冒险。
这种险不是按部就班、可以预见的,而是突如其来、无法预料的。
可能你只是想去杀一只哥布林。
结果半路上就遇到一只怪物食人魔,一棒把你敲死,再吃干抹净。
连尸骨都没能留下来。
已经买走他家田地的村民,也说他可以原价买回去,补一些种子和人工的差价就行。
凯伦家的长辈,希望能招他当女婿,等凯丽满十五岁,就给他们办婚礼。
因为他能把凯伦的遗体送回来,长剑鎧甲也没有贪没,人品已经经过鑑定。
他大可以不管凯伦,直接扒走凯伦的装备,让凯伦曝尸荒野。
但他把凯伦背了回来,装备也送了回来。
而且他从小就和凯伦穿一条裤子长大,大事小事都一起干,是真的亲密兄弟。
如果事情真是夏渊嘴里说的那样,他被一支刚好经过的冒险者小队救下了。
没有觉醒前世记忆,没有激活金手指。
那么以他这一世求安稳的小农心性,大概率会接受村民的这份好意,重新回到村里,做回一个小农民。
能娶到凯丽这样的村做老婆,人生算是无憾。
可他不是了。
他不是伊泽·特维尔。
他是夏渊。
伊泽·特维尔已经和凯伦一起死在了食尸鬼的爪下,再也不会回来了。
不过面对村民们的好意和劝阻,夏渊没有直接拒绝,只说会在村里多留几天,再好好想想。
翌日清晨,天色微亮。
夏渊穿上铁甲、背上行囊,將长剑掛在腰间,默默离村而去。
以后还会不会回来呢?
他不知道。
即便还会回来,应该也要很久以后了。
村口的老榕树下,石凳上坐著两个觉少的白髮老人,正在閒聊。
他们目送著夏渊远去的身影,悠悠长嘆一声。
“年轻人啊。”
“见过外面的繁华,就更不愿意回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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