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奇怪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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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0章 奇怪的信件
    “老爷,您带回来的林鴞和兔子都安顿好了,米勒的薪酬我会在明天送过去。”
    李昂的小石屋亮起烛光,老杰克端著热气腾腾的浓汤和刚烘培好的麵包走了进来。
    今天的晚餐是豌豆肉汤加黑麦麵包。汤碗里的豌豆全部去了皮,只留下里面软糯可口的豌豆黄,还额外加上了洋葱、鹰嘴豆,以及一点橄欖油。口感有一点独特,不过吃习惯了也就还好。
    而且比起诸如洋葱燉苹果、黑布丁、七鳃鰻这些光从名字上听起来就极其令人不適的黑暗料理,李昂吃的食物可以说是相当正常了。
    洋葱燉苹果就不用多解释了,像黑布丁,虽然名字叫布丁,但它实际上是用猪血、猪杂和燕麦混在一起一通灌煮,相当的重口味,据说亨利八世非常喜欢吃这个。
    然后还有七鳃鰻,这玩意儿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被做成了圣诞派,但它其实是有毒的,亨利一世,即亨利八世的第12代曾祖父,就是因为吃多了七鳃鰻才诱发疾病身亡。
    视线转回李昂的餐盘,除了风味独特的浓汤,他的面前还摆著一块模样不错的黑麦麵包,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大概有一磅重。但对於目前依旧在长身体的李昂来说却是刚刚够,若非不是因为晚上吃多了第二天会肚子不舒服,否则他还会多叫上几个菜。
    麵包摸起来手感很好,这是因为製作麵包的黑麦用的全是颗粒最饱满的麦子,石子、
    木屑等杂物全都被人事先给摘乾净了,所以吃在嘴里並不觉得硬,反而很柔软。但比起白麵包还是差了许多。
    白麵包在这个时代是绝对的奢侈品。它需要用最上等的小麦,经过反覆筛滤去除麩皮,只取最精细的麦芯粉,再经过长时间发酵和精心烘烤而成。
    其口感细腻洁白,价格昂贵,通常只有大贵族、高级教士和富商才能享用。对於李昂这样的下层骑士领主来说,能保证黑麦麵包里没有太多杂质、且能吃饱,已经算是不错的伙食了。
    “林鴞放在后面废弃的鸡笼里,用布盖著,安静多了,餵了点水和切碎的肉沫,看起来精神好了不少。”老杰克见老爷吃的很香,继续匯报导,“兔子关在结实的木箱里,垫了乾草,餵了嫩草叶,就是还有点怕生。按您的吩咐,让人明天去割些苜宿嫩芽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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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你费心了。”李昂边吃边说。
    “为老爷办事是我的职责所在,不麻烦。”
    老杰克弯下腰,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继续匯报导。
    “这里还有一封信件,是罗杰那小子从犹太商人衣服里搜到的,他说上次光想著挨骂,忘记给您了————”
    李昂想起那天罗杰提了个的血淋淋的人头回来时,几次三番都想要开口,却全被自己挡回去了,原来是这个事。
    “嗯,我知道了,信放这儿吧。”
    李昂大口吞咽著,示意老杰克把信件放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自己则聚精会神的对付起麵包和浓汤来。
    老杰克得令后便小心的推开门出去了,留下李昂一人在房间里享用晚餐,”嗯,这豌豆还不错。”
    看到碗里滑腻腻的豌豆黄,李昂就想起前世紫禁城边儿上的那家仿膳,那里的豌豆黄可是招牌点心,细腻清甜,入口即化,在当时馋了他好几天才吃上。
    只可惜,仿膳的豌豆黄用的是去皮豌豆、白糖和琼脂精心调製,而眼前的这碗“豌豆黄”,虽也去了皮,却混杂著鹰嘴豆的颗粒和咸肉汤的油腥,口感粗糙许多,吃起来味道也不怎么好。
    而且白糖在中世纪也属於高档货,以他现在的经济实力,偶尔能吃上一点儿就很不错了,要想天天吃那就等著破產吧。
    李昂自嘲地笑了笑,摇了摇头,將最后一点麵包蘸净碗底的汤汁,满足地打了个饱嗝。
    在这个时代,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饿死在无人在意的角落,能吃饱、吃热乎,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幸福,不该有太多不切实际的奢望。
    他擦擦嘴,目光落在老杰克留下的那封信件上。信封是普通的羊皮纸,没有的火漆封印,只是简单的对摺著,边缘有些磨损和暗色的污渍一可能是血跡,也可能是其他污物。
    但总的来说,这是一封再普通不过的信件。
    李昂展开信纸。上面的文字是希伯来文和阿拉伯文双语,夹杂著一些拉丁字母和奇怪的符號。
    他完全看不懂希伯来文,但能辨认出几个阿拉伯词汇和数字,似乎是关於货物、价格、交货地点和时间的片段。信的末尾有一个潦草的阿拉伯语签名,看起来像是“阿卜杜勒”的变体。
    “这应该是亚伯拉罕的生意往来信件————”李昂皱起眉头,仔细辨认著那些能看懂的部分。
    一些地名依稀可辨:托尔托萨、索尔索纳、德格伦!
    “等等,德格伦?”
    李昂的身体向前倾倒,仔细辨认著上面的字跡:索尔索纳前往德格伦村道路的25英里处的山坳。
    货物清单里提到了“穀物”、“铁料”、“染料”,还有模糊的“武器”字样。日期標註的就是三天以后,结尾的款项写的是1400银幣。
    “看样子这傢伙是打算拿著我的钱去买別的货物,合同都已经写好了,只可惜他的人却再也到不了那里————”
    李昂拿起信件陷入了沉思,根据有限的信息推断,亚伯拉罕应该是先打算来村子里要债,要完债后再去信件上標註的那个地方接收货物,而送货的人大概率是阿下杜勒,一个摩尔人,正宗的穆斯林。
    这种走私在伊比利亚半岛北部很常见,並且大部分都是由犹太人一手促成。
    因为犹太民族的流动性,所以使得他们在各个信仰不同地方,民族不同的国家建立起大大小小的商业据点,而这正好为走私创造了绝佳的条件。
    虽然巴塞隆纳公爵严令禁止与南方拉里代谢赫国贸易的往来,但逐利商人们可不会管这些。
    俗话说得好,风浪越大鱼越贵,公爵越是禁止,走私的利润就越高。来自穆斯林泰法国家的货物,尤其是锋利的弯刀和物美价廉的札甲都很受北部天主教贵族的欢迎。
    在长期的交战中,北方的贵族们学会了穆斯林的轻骑兵战术,並逐渐开始採用敌人的武器装备,巴塞隆纳公爵麾下就有一支人数大约有300人的伊比利亚轻骑兵队伍。他们全都清一色的装备弯刀和札甲,远远看起来和异教徒的军队没什么两样。
    而巴塞隆纳公国的工业產品和铁矿也是南边一些谢赫国和埃米尔国的刚需,双方都有贸易的需求,所以胆大的商人往往只要成功走私一次,就能从中间赚到数倍的利润,这无疑让人十分眼红。
    但公爵禁止双方交易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巴塞隆纳有多个大型铁矿和金属矿藏,却长期向外出口,只要能加以控制,南边的异教徒必然会陷入缺铁的困境,从而达到间接削弱敌人实力的目的。
    李昂的手指轻轻敲击著桌面,发出沉闷的声响。
    这封信从內容和细节来看,造假的可能性极低,也就是说,三天以后,在距离自己领地不远的地方,將有一批来自穆斯林地区的武器进行交易。买家亚伯拉罕已经死了,但卖家,就是那个叫阿卜杜勒的摩尔人很可能还在等待,或者至少会派人去查看。
    这对他来说可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发財机会。
    要知道,李昂除了是德格伦村的领主以外,还是乌赫尔伯爵领南部的守备官,有权利处置商人的走私活动並获得战利品,只要事后上交一定数额的战利品给伯爵就行。
    “嘿嘿,好运来了真是挡都挡不住————”
    李昂不禁暗自庆幸自己之前做出杀掉犹太商人的决定,否则这笔大生意自己根本不可能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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