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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大难不死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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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满走出房间,看著夜晚的星空,嘴中喃喃自语。
    “骄傲者,往往不知道自己的骄傲。就像春天水泡子的冰面,自以为能承载奔跑的骏马。”
    萨满乾涩的嘴唇蠕动著,他浑浊的双眼望著天空。
    在萨满的眼中,星空並非杂乱无章,而是长生天写给草原子民的文字。但萨满已经老了,他无法看清星星,也无法看清长生天降下的神諭。
    他转过身,望向连绵的帐篷和积雨云一般的牲畜,空气中瀰漫著草籽被嚼碎的苦味,还有牲畜粪便、奶渣、皮革的味道。
    这种味道是生命的味道,是丰收和强大的味道,但却唯独不是游牧民的味道。
    往年此时,部落早已隨著季节流转,开始向更南或更东的草场迁徙。可今年因为可萨汗国许诺的奖赏和巨大的战利品,让巴彦冲昏了头脑,停留在此。
    他忘记了草原老人的话——不要在一个地方耗尽草场,尤其是在秋天。
    这个时候羊即將生產,应该只吃草籽,强壮羊水。同时不断的迁徙,让怀孕的母羊习惯迁徙,不至於在突然的迁徙中流產。
    巴彦的儿子,阿尔斯兰不知何时来到了萨满的身边。
    在厚重的牧草中,阿尔斯兰的声音不大,就算是身经百战的战士也难以察觉对方接近自己。
    但萨满听到了。
    “你闻到了吗?阿尔斯兰。”萨满说,没有回头,声音像被风磨过的骨刀,“一个真正的游牧部落,他在一处定居点停留不会超过半个月。他的味道应该充满草叶被马蹄踏碎的青腥,是风卷过旷野带来远山的凉爽,是羊群踏过溪流后皮毛上掛著水汽的膻味。那是移动的味道,那是活著的味道。”
    “而现在这味道是什么?这是定居者的味道,是皮囊里的奶水搁到发餿、是粪堆无法晒乾堆积在原地发酵、是人畜在泥坑里打滚半个月才有的味道,这是死亡的味道,是腐烂的前兆。”
    萨满的言辞越来越激动,他的身体颤抖,转过身看著阿尔斯兰。
    阿尔斯兰看到萨满的眼睛,没有眼瞳,只有眼白。
    他后退了一步,大黑天的碰到这种情况谁都会后退。
    萨满向前一步抓住阿尔斯兰的双肩:“你的父亲,我们尊贵的苍狼,他的帐篷里没有风与火,而是数著金幣时手上的铜锈味,是盯著別人家城墙时贪婪的涎水味。他坐在乌利奇酋长的椅子上,屁股底下垫著抢来的羊毛垫子,就以为自己成为了乌利奇的国王?”
    “苍狼的子孙不能,也无法学会像圈里的羊一样,在一个地方吃到肚皮垂地。长生天赐我们四蹄,不是为了在別人的草场上踩出粪坑!”
    “当狼忘记了奔跑,只知道守著抢来的手把肉流口水时,猎人的弓箭就已经搭在弦上了!”
    阿尔斯兰想要挣脱开来,但他完全挣脱不开。
    苍老的萨满,本来是孩童都能一拳打到的,但是两三个布尔塔斯武士都无法近身的阿尔斯兰,竟然拼尽全力都无法挣脱萨满的双手。
    突然,阿尔斯兰双眼一翻,眼睛的瞳孔消失,只剩眼白。
    “噗通~”
    阿尔斯兰摔在地上,不省人事。
    萨满的眼睛恢復黑色的眼瞳,他的手无意识的捻动一串用狼的嘎拉哈製作成的念珠,他想起斯拉夫骑兵的供词,“寻找隱蔽的小路”。
    这真的只是为守城做准备吗?
    长生天赐予他的直觉在苍老的躯体中发出尖锐爆鸣声。
    一个合格的牧人,在驱赶牲畜转场时,最先探查的不是草场,而是路线上哪里有水,哪里可以避开风雪与狼群,哪里是隱蔽的歇脚地。
    大军出征的时候,他就在巴彦的身边,他想到了那个列起车阵,让勇士们撞得头破血流的指挥官。
    斯拉夫人没这个能耐,他们弱小、愚蠢、贪生怕死。只有那些海盗,在极北之地建立国家,用智慧与力量死中求活的人才能在短时间內想出这个以命相搏的办法。
    他真的是在为守城做准备吗?
    “草籽熟了,牲畜肥了,马蹄钝了。牧人的刀掛在帐篷里,心也拴在了装满马奶酒的皮囊上,可头狼还在梦里数著没到手的金子。”
    萨满摇摇头,他步履蹣跚的走向属於自己的小帐篷。
    他已经做了他能做的,长生天的警示已经给出,长生天的赐福他也已经尽数交给了阿尔斯兰,剩下,只能看看苍狼的子孙能走到哪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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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天后。
    奥列格带著一千大军走在树林中,他们的目標是博罗斯拉夫的三处部落,行动速度要快。
    军队分头行动,五个日落后的凌晨展开攻势。如果在五个日落后没能到达指定地点,以游牧民骑马的速度,信息会像风一样席捲所有部落。
    晚上,休息的时候,奥列格找来两个人,拿出伊凡照著沙盘画的简易羊皮纸。
    “戴格,你带著三百人,继续往南走,去攻打这个部落。谢苗,你在这里歇两晚,第三天早上带著三百人去打这个森林外边的部落。我往西去,第聂伯河边上还有一个部落。”
    “记住了,一旦得手或者打不过,带著人跑到这个树林里,一切以自身安全优先。”
    谢苗是基辅城士兵的將领,他点点头,对於未来城主的话表示明白。
    戴格呵呵的笑著,说道:“没想到伊凡真的是洛基转世,他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玩意?我要是有这能耐就好了。”
    奥列格拍著戴格的脑袋,连贯了三五下:“伊凡一眨巴眼睛一个心眼,你一眨巴眼睛没一个心眼,就你还想有这能耐?我还想呢!他奶奶的,都是一个妈肚子里爬出来的,就数伊凡鬼点子最多。一定是我妈怀伊凡的时候总吃羊头的缘故,等雅和兰怀孕,我也要给她们吃羊头!”
    第二天傍晚,奥列格来到指定地点,在树林中爬上了树,看著远处河边的部落,口水都流出来了。
    “这么多羊,哎呀还有牛呢.....嘶~马怎么没几匹?”
    夜色过去,很快来到凌晨,奥列格挨个踢醒手下,准备进村。
    部落中的狗很快就嗅到了陌生人的气息,开始吼叫起来。
    一名牧民烦躁的捂住耳朵,嘴里嘀咕著:“妈的,酋长的狗儿子又开始叫唤了......”
    古代的牧民不像现代,家家户户都有狗,他们甚至连羊都不是自己的。
    原本,他们有自己的羊,是祖辈通过弯刀夺来的战利品,到了这一代之后,他们不再用弯刀说话,开始放牧为生。
    酋长便將自己的羊群分开,交给牧民代为放牧,作为税收。
    每一个酋长都是被长生天赐福的神选者,他们的羊会魔法。
    无论接收的羊当时是什么样子,等到收税的时候,酋长的羊都会变成最大最肥的一个,而且不会生老病死,每年还会从两头羊变成五头羊。
    因此,部落中的牧民都背负了世世代代都还不完的债务。
    今天,他可以解脱了。
    帐篷被掀开一角,牧民被冻得一个哆嗦,他睁开眼睛,看到了身高足足一米七的金髮壮汉。
    下一刻,斧头镶嵌在他的脖子上。
    片刻,维京战士从帐篷中出来,眼中闪烁嗜血的光芒。
    至於部落中的士兵,他们在睡觉的时候並不会骑在马上,因此在步战中很快落入下风。
    况且他们还没有著甲。
    很快,部落被奥列格占领,酋长的带著身边的亲信在属於自己的高耸帐篷中殊死抵抗,被奥列格一把火烧了。
    被俘虏的牧民们听著酋长与亲信的哀嚎,甚至生出了一种痛快的情绪。
    终於......终於......
    奥列格看著激动的流下眼泪的牧民,不解的挠了挠额头的伤疤。
    一个牧民看到了奥列格的伤疤,激动的用突厥语大喊:“他的额头上有长生天的愤怒!”
    天空打雷,就是上天在发怒。
    而奥列格的额头上的伤疤形似闪电,被牧民认为是长生天的赐福,纷纷跪拜,高呼“大难不死的男孩”。
    奥列格更加不解。
    这什么跟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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