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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探险家」弗洛基(4K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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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几天,保尔推销货物,閒暇时间就去冬妮婭家里跟著识字。
    直到今天傍晚,保尔路过工坊,埃里克抻著懒腰从工坊中走出来。
    “下班啦,下班啦!”埃里克抻懒腰抻到一半,见到保尔便放下手,“唉,保尔?”
    保尔脑子一抽,问道:“埃里克,你认识字吗?”
    “字?就认几个。”埃里克摸著脑袋,“就我爸的乌勒尔木雕上,那几个字......”
    聊了一阵,埃里克跟著保尔走到领主长屋,与保尔告別,再走到不远处的自己家。
    保尔看著埃里克走进家中,看著他,久久没能回过身。
    “巴夫卡,你干什么呢?”伊凡抱著一沓羊皮纸走了过来,“走啊,进屋吃饭了。”
    保尔愣愣的回过头,看著伊凡:“万尼亚,我想教大家认字。”
    伊凡一愣,询问道:“为什么?”
    保尔嘆了一口气:“他们被我送到了工坊,但是他们干一天活后,回家吃完饭就睡觉,一个字不认识长大了最多也只能像他们父亲一样,如果他们能识字,就能像马格雷修士算帐,像你一样偷画图纸......”
    “都说了,造船的事,不叫偷,叫借鑑!”伊凡的脸微微发烫,“想法不错,我支持你。”
    不管怎么说,让小孩子识字总是好的,等他们长大了说不定自己能用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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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工坊的半大孩子就被通知,以后每天提前两个小时收工,去沙滩上跟保尔学认字。
    沙滩上的一处大型礁石上,十几个半大孩子或蹲坐或站著,困惑的看著礁石下方,保尔用小木棍在沙子上写字。
    “我们为什么要学这个......”一个叫斯文的孩子嘴里嘟囔著,他是渔夫埃纳尔的儿子,“我爹一个字不认识,不照样出海打渔?我以后也要当船老大,认字能让鱼跳到我的网里吗?”
    孩子们发出一阵低笑声,只有埃里克说:“认字是好事,萨满就认字!”
    眾人都没反对,认字是好事,不过这种好事对於他们来说没有用。
    即使自己並不喜欢工坊的工作,但少干两个小时,发工资的时候就少发一些粮食。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知道自己家庭的苦难,更早懂事。而这个时代的平民都是穷人,每一个孩子都很懂事。
    保尔停下写字,抬头看著他们:“斯文,你爹能看云辨识天气,能凭感觉找到鱼群。但如果有一张海图,上面画著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鱼群聚集,什么地方有暗礁,是不是能捕到更多的鱼?”
    斯文眨了眨眼睛,没说话。
    “认字不是为了不干活,是为了让你们有选择。父辈只能进山打猎,下海捕鱼,出息点的就是当兵。”保尔思考著伊凡提供的一些岗位,说道,“但如果你们识字,长大就能像马格雷修士一样在领主的身边当会计,甚至像伊凡一样从世界的另一边带来改变的图纸。”
    “世界很大,很多东西都写成了文字,藏在羊皮卷里,认识他们就像多了一双眼睛。到时候不用轮斧头、磨木头,简单动动脑子,就能让村子变得更好,让家人变得更好。”
    埃里克说道:“我学,我学。到时候识字,我就算刻木雕往上多刻点字,也能多卖几个钱。”
    斯文激动地说:“还能去当萨满学徒!”
    有人问:“不过马格雷修士是谁?”
    有人回答:“不认识,不相干。”
    孩子们懂得不多,但知道了识字能让以后赚钱更轻鬆,便开始跟著学了起来。
    识字班就这样磕磕绊绊地成立了,保尔教得认真,孩子们学得散漫。但每天两个小时的课终究水滴石穿,慢慢的改变了什么。
    埃里克拿起父亲艾文閒暇时雕刻的木雕,自己往上刻卢恩文字,艾文当晚激动的喝了一杯蜂蜜酒。斯文拿著小刀在埃纳尔的船身上刻了“平安”,被埃纳尔夸讚,晚上吃到了少见的肉食。
    保尔自己也沉浸在一种充实的忙碌中,甚至他想著去伊凡的藏书中翻一翻,看看有没有什么值得拿过来教的。
    工坊的库存伊凡不著急那自己也没有必要急,寻找新的客户......工坊出品的东西之所以好卖就是因为比市价便宜,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发酵总会有人知道的,菲尔一定能卖得出去。
    半个月,保尔再也没有去过哈罗加兰德,直到这天黄昏,光线暗淡,识字课下课,孩子们嬉笑著跑开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堆满了木料、石料、还没有准备修建的港口停了一艘饱经风霜的龙首船。
    船身吃水不深,载货不多,但船上的战士各个精悍,皮肤被海风和烈日染成铜色。
    最先跳上岸的是一个青年壮汉,他涂著浓重的黑色眼妆,金色头髮梳成十几条小辫披在脑后,鬍子被颳得乾乾净净。
    青年穿著沾满盐渍的皮甲,眼睛明亮,一下船就东张西望,显得极为好奇。
    然后,青年的目光看向了走过来的孩子们,嘴角裂开一个大大的弧度。
    孩子们感觉不妙,纷纷拔腿就跑。
    “嘿!海豹崽子们!”青年“嗷”一嗓子,几步就逮住了跑在最后面的埃里克。
    “你干嘛,放开我!”埃里克挣扎著大叫。
    青年大笑著,手法嫻熟的令人髮指,单手擒住埃里克,另一只手一把拽下了他的裤子。
    “来来来,让我看看你的本钱够不够,这可是水手的祝福仪式。”他嚷嚷著,在埃里克的尖叫和战士们的鬨笑声中,弹了一下,这才把埃里克鬆开。
    埃里克涨红著脸提裤子跑了,青年明显意犹未尽,看到走过来的保尔,眼前一亮。
    “啊哈,这儿还有个更俊的!”青年搓著手走向保尔,准备故技重施。
    保尔先是一愣,隨即一股火气冲了上来。
    这段时间,保尔有了同龄玩伴,又没有奥列格打自己屁股,自信心大幅度上升。
    在哈罗加兰德走街串巷和各色人打交道,胆色早已不似从前。
    眼看青年的大手即將碰到自己,保尔抽出腰后的手斧,斧刃指著青年的鼻尖。
    “再往前一步你试试?”保尔威胁道。
    青年的动作僵住,脸上的笑容变成了惊讶,將双手举高:“哇哦哇哦!我投降,我投降。別激动,小子,开个玩笑。好气势,我弗洛基就欣赏你这样带种的。”
    他身后的战士们笑的更大声了,嘘声纷纷响起:“弗洛基,咱们可是海浪里滚出来的,可別丟份啊!”
    “头儿,提到铁板了吧?”
    “『探险家』弗洛基被一个小屁孩嚇著了,哈哈哈!”
    “这个弗洛基,就是逊啦~”
    弗洛基也不恼,仔细打量著保尔:“小子,你叫什么?我找伊瓦尔·罗里克,那个造大船的瑞典人,霍孔说他在这儿。”
    保尔慢慢放下斧头,说道:“是伊凡,伊凡·留里克。”
    “伊......瓦尔,伊......伊凡。伊凡·留里克,是的,伊凡。”弗洛基甩了两下舌头,用弹舌音说著伊凡的名字。
    保尔瞪大了眼睛:“你是第一个说对我兄弟名字的挪威人。”
    弗洛基的笑容更大了:“当然,在我获得『冒险家』这个头衔之前,我的头衔是『游吟诗人』弗洛基......好了小子,告诉我你的名字。”
    保尔一挺胸膛:“我叫保尔,保尔·留里克,伊凡的兄弟,你找他有事?”
    “有事,当然有事!关於船,关於海,关於世界尽头的事!”弗洛基像是逗孩子,用夸张的语气对保尔说,
    隨后,弗洛基挤眉弄眼:“嘿,保尔,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冬妮婭的小女巫?”
    保尔的心臟猛地一跳:“......认识,怎么了?”
    弗洛基露出猥琐的笑容:“我前几天刚回来,在酒馆喝酒,听见冬妮婭跟几个女孩抱怨,说某个人『说话不算数,脑袋里只装著木头和生意的瑞典矮子』......啊,別瞪我,那是她的原话......说天天等著,某人就跟被海怪吞了似得,半个月没影,还嘀嘀咕咕的诅咒那个人下次拉不出屎......”
    保尔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他这半个月忙著教孩子们识字,都把冬妮婭给忘了。
    弗洛基看著保尔的脸色,嘿嘿地笑起来,一把搂住保尔:“小子,女人就和大海一样让人捉摸不透,答应的事就要记得,不然有你苦头吃,走吧,带我去找你兄弟。明天你赶紧去赔罪......嘖嘖嘖~『远见者』埃吉尔英明一世,被你钻了空子......”
    保尔晕乎乎的收起斧头,带著弗洛基走向领主长屋。
    傍晚,不仅仅是孩子们下课,同样是工坊工人们下班的时间。
    工坊里上班的一半是妇女和老人,部分妇女负责做饭,而强壮的男人们则去砍树,毕竟木材在什么时候都是一种资源。
    下班的工人们看著保尔带著一群战士走向领主长屋,纷纷议论著这些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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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凡的臥室中,油灯散发著昏暗的光芒,借著光,伊凡翻找著能用得上的纸。
    油灯,用的是鯨鱼油,是挪威的特產,就算在本土也非常昂贵,足足四十五银幣一桶,还得是迪拉姆银幣,要换成拜占庭银幣就要六十银幣。
    足足半磅的银子才能换来一桶油,伊凡平常也捨不得用。
    “伊凡,有客人。”保尔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隨后门就被打开。
    伊凡回过头,保尔挤了进来,身后跟著弗洛基,弗洛基的身旁跟著几名核心船员。
    他们倒是没有进来,只是好奇的打量伊凡的臥室,看到了伊凡臥室地上散落的图纸。
    “你就是伊凡·留里克?那个想造大船的瑞典人?”弗洛基看著地上的图纸,双眼冒光,“霍孔那老傢伙没骗我,你这儿果然有意思,我叫弗洛基。人们叫我『探险家』,有时也叫我『倒霉蛋』。”
    伊凡看到弗洛基,咧嘴笑了起来:“保尔,去告诉阿尔芙,把最好的肉和酒都拿出来,我们要开宴会欢迎这位『探险家』。”
    威克海姆的领主长屋迎来了自建成后最热闹的一次宴会,篝火在长屋中央燃烧,长桌上摆满了烟燻海豹肉、烤鱼、燉菜、黑麵包。其上更有伊凡从君士坦丁堡带来的香料点缀,一桶桶蜜酒被打开,香气扑鼻。
    伊凡、保尔、奥拉夫、菲尔等核心成员作陪,下方的长桌上坐满了威克海姆的家长。
    威克海姆很小,也因此,村庄中每户都有一个人的名额来到长屋中参加宴会,吃不完还能打包一点带走。
    在北欧,这也是小型定居点的居民为数不多能够吃到美食的时刻。
    弗洛基和他的船员毫不客气,大快朵颐,讲述著他们在挪威海的冒险故事。
    “霍孔那老东西想独角鯨想疯了,独角鯨常年生活在冰层下,哪是那么好抓的?”弗洛基一边发疯吃著酸菜燉猪肉,一边嚷嚷著,“独角鯨每次下潜都要半个小时才上来换气,我们把船开到冰层上面,海水结冰的速度比我们破冰的速度还快......三个月......三个月!老子们都是把海豹肉片成片生吃才打回一条鯨鱼,他娘的,老早就馋酸菜这一口了!”
    酸菜,是古罗马的醃製技术,从汉朝的丝绸之路传过来。现在欧洲人吃的比较少,只有日耳曼、法兰克、斯拉夫北部及北欧常年寒冷的地区才有用捲心菜醃製酸菜进行保存食用,其余地区食用较少。
    而猪肉油多,即使是没劁过的猪味道不好,但油脂天然的香气足以让人沉迷,弗洛基已经吃的不知道天地为何物了。
    经过了解,弗洛基是一个渔民家的孩子,他的开局同样比拉格纳好太多。
    弗洛基的家里有一条渔船,虽然不能远航但也能在近海捕鱼,直到一次鯨鱼搁浅,弗洛基村庄中的居民切割鯨鱼肉榨油,每个居民都赚了个盆满钵满,也因此让弗洛基喜欢上鯨鱼这种生物。
    后来,弗洛基长大,参加哈罗布兰德的捕鯨船队,慢慢发展到自己拥有了一队船。
    別人把捕鯨当做工作,而弗洛基的兴趣就在於远航与捕鯨,收货不重要,重要的自己快乐。
    捕鯨通常在大西洋的深海或者北冰洋南边的深海,但大西洋深海的鯨鱼质量好能卖更多的钱,需要绕过不列顛。
    经过和维京人常年的战爭,不列顛人发展出了规模不小的海军,屡次阻止维京人绕过英吉利海峡。
    弗洛基渴望前往大西洋捕鯨,但英吉利海峡是绕不过去的坎,直到他听到有人说冰岛在不列顛更西,於是弗洛基准备招人去冰岛定居,由此一来自己的捕鯨事业就不用受到不列顛人的制衡了。
    但现实很残酷,不到一年,弗洛基带著居民重新回到了挪威。
    弗洛基挑起一大块肥肉塞进嘴里,吃的猪油四溅:“霍孔那老东西,听说哈拉尔德把独角鯨的独角安在马骷髏的的头颅上,当標本骗法兰克人说是独角兽,只接触纯洁的少女,挣了法兰克人一千磅白银,这孙子就让我去抓一头独角鯨来。看別人发財自己心里刺挠,然后折腾我们哥几个......”
    伊凡看弗洛基专挑没有瘦肉的肥肉吃,噁心的齜牙咧嘴。
    不过,在这个时代,瘦肉是不受欢迎的,饱含脂肪的肥肉才能让人愉悦。
    “不过也不能这么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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