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能握枪能起飞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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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应该不知道那是什么吧?要不要提醒她一下呢?
林煜有些按捺不住自己。
自从林煜获得那些记忆后,他总是忍不住有卖弄一番的衝动,这段时间的表现欲强过之前二十年的总和。
是被那些记忆影响了吗?
就好像现在我老是忍不住看陈书雁的手一样。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
虽然有些下流,但……
不对!这样有点太奇怪了吧!
林煜强迫自己移开了视线。
视线游移,目光扫过陈书雁的手机,然后落在她脸上,用閒聊般的口吻问道:“陈书雁,你这个手机掛饰挺別致的,在哪儿买的?”
林煜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决定旁敲侧击的暗示一番。
陈书雁闻言,手上刷手机的动作一顿,抬起眼看向林煜。
“这个吗?这个不是我买的啦。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也不知道呢。”
“那方便告诉我是谁吗?”
“嗯~这样吧,要是你请我吃顿饭的话,我就去帮你问问她。怎么样?”
“行!正好我今天发工资,请你吃顿饭怎么了?”
“我记得王姨这边是日结吧。”
陈书雁葱白的小手抵在唇边,眉眼弯弯,轻轻微笑道。
林煜没有料到,陈书雁会这样一本正经的拆穿自己。愣了一下,看著陈书雁脸上那抹略带狡黠的笑意,林煜这才反应过来,她也顺著自己的话开了个小玩笑。
原来她还会开这种玩笑吗?
我还以为她这种吴东大学的学霸都是高冷掛的呢。
“咳,”林煜摸了摸鼻子,也跟著笑了起来,“行啊,不过先说好,太贵的我可请不起。”
“那当然。”陈书雁眼里的笑意更深了,“正好我知道家小馆子,味道不错,价格也实惠。”她说话时,指尖轻轻点著手机边缘,那枚灰白的掛件隨著动作小幅度晃动
“听起来不错。”
“小林!”
“啊,马上!”林煜下意识地应了一声。
见林煜还在和陈书雁有说有笑,等得有些不耐烦的王姨忍不住出声提醒。
林煜这才反应过来,光顾著和陈书雁说话了,忘了他还有活。
“那你先去忙吧。”
“那我先去忙了。”
两道声音交织,两人相视一笑。
连忙拿上货单的林煜,走进了仓库,一边清点货物,一边胡思乱想。
陈书雁似乎並不排斥我的邀约,难道……
不对,林煜,冷静下来!想想人生三大错觉——手机震动、我能反杀、她喜欢我!
可是我手机真的震动了啊。
林煜掏出手机,是刘志远发来的消息。
“煜哥,我看到一家店,客人生日当月半价,你不是这个月生日吗,咱们晚上出去吃点好的咋样?”
“刘啊,我晚上有约了。”
“有约了?谁啊?我认识不?”
“同事,就一起吃个饭。”
“同事?你搬货的那个店里的?那个漂亮的收银妹妹?我去,可以啊煜哥!”
“真不是你想的那样。”林煜无奈扶额,“就是……有点事情请教人家。再说了,人家是吴东大学的高材生,能看上我?”
“啥啊,你当高考呢!耍朋友又不看这个!行吧行吧,重色轻友的傢伙。可惜这个月快过去了,等我生日还要半年呢,生日半价啊,亏了亏了。”
“你可以拿我身份证去啊,你戴个口罩,人家又不会仔细看是不是你。我身份证就放在……”
“嘿!还得是你!真够畜生啊!”
林煜收起手机,重新將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货单和纸箱上。一箱,两箱……数量清点完毕,与货单核对无误。他把数据记录下来,拿著货单走出仓库。
“王姨,点好了,没问题。”
“好”
王姨正在门口跟隔壁老板聊天,只是简单的回了一句。
陈书雁安静地站在收银台后,清点著机器里的零钱。听到林煜的声音,她抬头看了一眼,目光与林煜对上,又自然地移开,继续手里的动作。
林煜刚把货单收好,手机再次震动起来。
还是刘志远。
“没找到。”
没找到?不可能啊,我明明就放在那个装证件的铁盒子里,压在抽屉最下面。那里是林煜习惯放这些重要的零碎物品的地方。
林煜皱紧眉头,努力回想。
上一次用到身份证,是上周末去网吧包宿,之后肯定是放回去了。自从有了这个特殊能力之后,他一直有意识地规划自己东西的摆放,以確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丟了什么东西。
对了!这星期没用过身份证,还没有看过那里呢!
难道说?
林煜登时眼前一黑,一段记忆毫无徵兆地闯入了脑中。
浑身软绵绵的,连一根手指都没有动弹的力气。张不开嘴,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颈部和眼球可以稍微转动。
林煜向右侧看去,他看见自己的右手以一种奇怪的姿態摊开,像块破布。
手掌向上,掌心、手背,直至每一根手指的关节处,皮肤与肌肉被仔细的切开,暴露出下面鲜红湿润的肌肉组织。
没有白色。
没有本该支撑著肌肉的骨骼,此刻林煜的右手只剩下一个软趴趴的皮囊。
我能握枪能起飞的右手啊!
林煜艰难地转动脖子,带著一丝奢侈的期待看向左侧。
那里是一个穿著宽大黑袍的人,戴著兜帽,低著头,面容隱藏在深深的阴影里,看不清男女。
唯一能看见的,是那人胸前隨著动作轻轻摇晃著的那一大串指节项炼。粗略看去,其中的数量,至少用了十五根手指作为原材料。也就是说除了林煜之外,至少还有两人已经遇害了。
黑袍人没有戴手套,露出一双纤细美丽的玉手。那双白玉般的双手沾染著片片殷红,像是飘红的翡翠。此刻,那双手握著黑曜石利刃,对著林煜被固定的左手——
林煜左手手腕处,已经被切开了一个整洁的切口,皮肉向两侧翻开。
我能起飞能握枪的左手啊!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做过那种局部麻醉的手术,虽然感觉不到疼痛,但是还是能够清晰体会到那种刀刃划过皮肤,肌肉被切开,骨头被抽离的感觉。
身后的平台逐渐竖起,视野也变得更加宽阔了些。
林煜终於可以稍微看见一点这间屋子里的环境。
许多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镜子散落在周围,围成一个诡异的排列。
看向镜子,里面只有一张苍白的熟悉面孔。
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席捲而来。
从小到大,那张脸林煜早已在各式各样的镜子里见过了无数次。
那是林煜自己的脸。
“別怕,”黑袍人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靠近了林煜。
黑袍人伸出那双被鲜血染红的漂亮双手,轻轻捧起了林煜的脸。
她凑上前,轻吻著林煜乾涩的唇: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说好的事情怎么能反悔呢?”
这一刻,林煜终於看清了那张藏在阴影里的,带著微笑的美丽脸庞。
“啊!——”
陈书雁那张精致的俏脸凑到林煜面前,琥珀色的瞳孔里带著担忧的神色。
“你没事吧?你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林煜有些按捺不住自己。
自从林煜获得那些记忆后,他总是忍不住有卖弄一番的衝动,这段时间的表现欲强过之前二十年的总和。
是被那些记忆影响了吗?
就好像现在我老是忍不住看陈书雁的手一样。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
虽然有些下流,但……
不对!这样有点太奇怪了吧!
林煜强迫自己移开了视线。
视线游移,目光扫过陈书雁的手机,然后落在她脸上,用閒聊般的口吻问道:“陈书雁,你这个手机掛饰挺別致的,在哪儿买的?”
林煜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决定旁敲侧击的暗示一番。
陈书雁闻言,手上刷手机的动作一顿,抬起眼看向林煜。
“这个吗?这个不是我买的啦。是別人送我的,所以我也不知道呢。”
“那方便告诉我是谁吗?”
“嗯~这样吧,要是你请我吃顿饭的话,我就去帮你问问她。怎么样?”
“行!正好我今天发工资,请你吃顿饭怎么了?”
“我记得王姨这边是日结吧。”
陈书雁葱白的小手抵在唇边,眉眼弯弯,轻轻微笑道。
林煜没有料到,陈书雁会这样一本正经的拆穿自己。愣了一下,看著陈书雁脸上那抹略带狡黠的笑意,林煜这才反应过来,她也顺著自己的话开了个小玩笑。
原来她还会开这种玩笑吗?
我还以为她这种吴东大学的学霸都是高冷掛的呢。
“咳,”林煜摸了摸鼻子,也跟著笑了起来,“行啊,不过先说好,太贵的我可请不起。”
“那当然。”陈书雁眼里的笑意更深了,“正好我知道家小馆子,味道不错,价格也实惠。”她说话时,指尖轻轻点著手机边缘,那枚灰白的掛件隨著动作小幅度晃动
“听起来不错。”
“小林!”
“啊,马上!”林煜下意识地应了一声。
见林煜还在和陈书雁有说有笑,等得有些不耐烦的王姨忍不住出声提醒。
林煜这才反应过来,光顾著和陈书雁说话了,忘了他还有活。
“那你先去忙吧。”
“那我先去忙了。”
两道声音交织,两人相视一笑。
连忙拿上货单的林煜,走进了仓库,一边清点货物,一边胡思乱想。
陈书雁似乎並不排斥我的邀约,难道……
不对,林煜,冷静下来!想想人生三大错觉——手机震动、我能反杀、她喜欢我!
可是我手机真的震动了啊。
林煜掏出手机,是刘志远发来的消息。
“煜哥,我看到一家店,客人生日当月半价,你不是这个月生日吗,咱们晚上出去吃点好的咋样?”
“刘啊,我晚上有约了。”
“有约了?谁啊?我认识不?”
“同事,就一起吃个饭。”
“同事?你搬货的那个店里的?那个漂亮的收银妹妹?我去,可以啊煜哥!”
“真不是你想的那样。”林煜无奈扶额,“就是……有点事情请教人家。再说了,人家是吴东大学的高材生,能看上我?”
“啥啊,你当高考呢!耍朋友又不看这个!行吧行吧,重色轻友的傢伙。可惜这个月快过去了,等我生日还要半年呢,生日半价啊,亏了亏了。”
“你可以拿我身份证去啊,你戴个口罩,人家又不会仔细看是不是你。我身份证就放在……”
“嘿!还得是你!真够畜生啊!”
林煜收起手机,重新將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货单和纸箱上。一箱,两箱……数量清点完毕,与货单核对无误。他把数据记录下来,拿著货单走出仓库。
“王姨,点好了,没问题。”
“好”
王姨正在门口跟隔壁老板聊天,只是简单的回了一句。
陈书雁安静地站在收银台后,清点著机器里的零钱。听到林煜的声音,她抬头看了一眼,目光与林煜对上,又自然地移开,继续手里的动作。
林煜刚把货单收好,手机再次震动起来。
还是刘志远。
“没找到。”
没找到?不可能啊,我明明就放在那个装证件的铁盒子里,压在抽屉最下面。那里是林煜习惯放这些重要的零碎物品的地方。
林煜皱紧眉头,努力回想。
上一次用到身份证,是上周末去网吧包宿,之后肯定是放回去了。自从有了这个特殊能力之后,他一直有意识地规划自己东西的摆放,以確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丟了什么东西。
对了!这星期没用过身份证,还没有看过那里呢!
难道说?
林煜登时眼前一黑,一段记忆毫无徵兆地闯入了脑中。
浑身软绵绵的,连一根手指都没有动弹的力气。张不开嘴,也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颈部和眼球可以稍微转动。
林煜向右侧看去,他看见自己的右手以一种奇怪的姿態摊开,像块破布。
手掌向上,掌心、手背,直至每一根手指的关节处,皮肤与肌肉被仔细的切开,暴露出下面鲜红湿润的肌肉组织。
没有白色。
没有本该支撑著肌肉的骨骼,此刻林煜的右手只剩下一个软趴趴的皮囊。
我能握枪能起飞的右手啊!
林煜艰难地转动脖子,带著一丝奢侈的期待看向左侧。
那里是一个穿著宽大黑袍的人,戴著兜帽,低著头,面容隱藏在深深的阴影里,看不清男女。
唯一能看见的,是那人胸前隨著动作轻轻摇晃著的那一大串指节项炼。粗略看去,其中的数量,至少用了十五根手指作为原材料。也就是说除了林煜之外,至少还有两人已经遇害了。
黑袍人没有戴手套,露出一双纤细美丽的玉手。那双白玉般的双手沾染著片片殷红,像是飘红的翡翠。此刻,那双手握著黑曜石利刃,对著林煜被固定的左手——
林煜左手手腕处,已经被切开了一个整洁的切口,皮肉向两侧翻开。
我能起飞能握枪的左手啊!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做过那种局部麻醉的手术,虽然感觉不到疼痛,但是还是能够清晰体会到那种刀刃划过皮肤,肌肉被切开,骨头被抽离的感觉。
身后的平台逐渐竖起,视野也变得更加宽阔了些。
林煜终於可以稍微看见一点这间屋子里的环境。
许多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镜子散落在周围,围成一个诡异的排列。
看向镜子,里面只有一张苍白的熟悉面孔。
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席捲而来。
从小到大,那张脸林煜早已在各式各样的镜子里见过了无数次。
那是林煜自己的脸。
“別怕,”黑袍人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靠近了林煜。
黑袍人伸出那双被鲜血染红的漂亮双手,轻轻捧起了林煜的脸。
她凑上前,轻吻著林煜乾涩的唇:
“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
“说好的事情怎么能反悔呢?”
这一刻,林煜终於看清了那张藏在阴影里的,带著微笑的美丽脸庞。
“啊!——”
陈书雁那张精致的俏脸凑到林煜面前,琥珀色的瞳孔里带著担忧的神色。
“你没事吧?你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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