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勾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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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韩鑫每日早起练拳,然后下地干活,晚上在房里点一盏煤油灯读书。
日子过得简单,倒也充实。
这天夜里,韩鑫又在看九叔留下的那本杂记,里头记载了不少江湖秘密。
说实话,比另外两本书要攒劲多了。
“所谓摸金校尉,最早是魏武帝所设立的军职,用於发坟掘墓,筹集军资,后来也泛指倒斗者……”
煤油灯的光芒有些昏暗,韩鑫穿著单衣,披著棉被,正聚精会神地看著,不时用一支笔做些標註。
这时门外轻轻地响了,一条身躯有鸡蛋粗细、长约五尺的黑眉锦蛇悄摸地钻了进来。
黑眉锦蛇熟门熟路,一路来到韩鑫身下,顺著凳子腿向上爬,体形虽壮却极为灵巧,接著抬起头,稍稍蓄势,便朝著韩鑫的脖颈处咬去。
咔。
韩鑫將书一合,將这黑眉锦蛇夹个正著,隨即伸手摩挲著那个圆滑的小脑袋。
“三眼,你又想嚇唬人?”
黑眉锦蛇轻轻摇著头,似乎很享受韩鑫的抚摸,顺势將整个身体都盘在了他的身上,很是亲昵。
蛇之所以叫三眼,是因为双眼中间有块眼形的黑鳞,它算是五伯的家蛇,有一天忽然在这间房里安了家,平常大多呆在房樑上,与一家人秋毫无犯。
平日里,三眼靠著捕食田地里的硕鼠为生,偶尔也吃些家中剩饭。但不知为何,养著养著,不仅个头变大了,灵性也比一般家蛇强得多。
“好傢伙,又变沉了不少……”韩鑫掂了掂蛇尾,开玩笑道:“田里的老鼠不会被你吃光了吧?”
回来后好几天没见著,韩鑫还以为三眼找了个地方猫冬去了,谁知今天忽然钻了出来。
“早知道你还醒著,我就给你也带几只小鸡崽来尝鲜。”
韩鑫一边抚摸著三眼,一边道:“正好,明天县里赶集,去看看有什么新鲜玩意儿。”
见时候也不早了,韩鑫便將三眼放下,吹熄油灯后进入梦乡。
翌日早上,照例是雷打不动的练拳。
快要过年,地里的活已经不多,吃罢了早饭,韩鑫乾脆带上宝寿、常福,三兄弟一起去了县里。
临走时,五伯说路上近日有些不太平,让几人买了年货就赶紧回家,不要在外逗留。
冬日暖阳,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很是舒服。
常福已经许久没有出门,穿著一身洗得发白的棉布衣裳,裹得像个小粽子——不是墓里的那种,在路上乐得蹦蹦跳跳。
宝寿则跟在后头,不时就要蹲下来闻一闻田边的野草,有时还拔上两根塞进口袋。
进了城,先给一家人订做了新衣裳,又去集上转了转,结果与先前区別不大,不过是些耍杂技、说书、卖吃食的。唯一的新鲜玩意,是从北方传下来的冰糖葫芦。
一人买了一串尝鲜,然后拎著油盐酱醋等年货踏上归路。
五伯家在大溪村,距离聚贤县有四、五里路,路上会经过一处勾魂口。
之所以这样叫,是因为这条道呈“卜”字形,路边有个岔口,通往一处早废弃的乱葬岗。
晚归的路人经过这里时,不知为何,总是莫名其妙地拐上通往乱葬岗的岔路,像是被勾走了魂似的。
久而久之,就有了这么个名號。
据传闻,这是因为乱葬岗中冤魂不散,在寻找替身,而附近的人对此都有些忌讳,每次都是匆匆赶过。
三兄弟出来得早,如今也才过晌午,途径勾魂口时,韩鑫的心中忽然生出警兆。
“?”
他猛地停下脚步,如鹰隼般锐利的目光四下看了一圈,最后紧紧盯向道路左侧,衝著足有半人高的杂草丛喊道:
“干什么的?出来!”
簌簌声响,草丛深处动了动,从里头钻出一个包著头巾的高大汉子,满身草屑,手中持著一桿锈跡斑驳的长枪,赫然一副土匪的打扮。
他向前几步,朝著地上吐了口唾沫,眼神一横,面色得意地道:“此路是我开,此树……”
这土匪一副拿腔作势的模样,不像是在抢劫,反倒像在戏台上唱戏,滑稽之余又有几分怪异。
“宝寿。”
韩鑫懒得听土匪废话,简短地道:“把眼睛闭上。”
宝寿闻言,立即闭上了眼睛,同时不忘將常福的双眼也蒙住,后者在视线骤然变暗之前,只见韩鑫將手中的杂物向空中一拋……
接著便是一声枪响,乾净利落。
“……”
韩鑫將冒著热烟的驳壳枪塞回腰侧,手腕一翻,恰好接住掉下来的油纸包。
转头再看那土匪已经倒地,眉心处有著一道枪伤。
他拧了拧眉,一副不大满意的样子。
“……几天没开枪,手有些生了。”
正想上前去查探土匪的尸首,韩鑫又觉著有些不对——地上那人居然还没断气……这怎么可能呢?
果不其然,虽然眉心处还在往外淌血,但那土匪竟又爬了起来。
他拋下枪,转过身,四足著地,手脚並用的样子就像野兽,一溜烟逃进了通往乱葬岗的岔口,身上的炁也变得越发妖异……
有猫腻。
韩鑫想要追上去,回头看了看自家两位兄弟,又有些迟疑,最后道:“宝寿,你跟常福带著年货先回去,路上不要贪玩。”
宝寿愣愣地点了点头,然后一拉上衣,怀里冒出个椭圆蛇头。
“哥哥,让三眼跟著你吧。”
“你怎么把三眼藏身上了?”
韩鑫一愣,“我说量衣服的时候那裁缝面色不对,原来是嚇的……正好,你把三眼交给我,再留两个鸡蛋下来。”
宝寿听话照做。
待两兄弟走后,韩鑫蹲下身,捡起了地上被拋弃的那杆长枪,查探了一番。
在这期间,三眼则在他脚边盘成一团,昂著小巧的脑袋,一副十分期待的模样。
韩鑫將枪背上,转过身,打开一个鸡蛋,將蛋液与蛋黄一同倒进了三眼口中,被后者仰头吞下。
农村人家也养鸡,蛋的味道却远比不上黑毛芦花鸡的好,一颗黄里透红的鸡蛋餵下去,三眼显然变得更精神了,衝著韩鑫嘶嘶地吐著蛇信——毕竟芦花鸡蛋,是它最爱吃的东西。
“把刚才逃走的找著……”韩鑫晃了晃手上的另一个芦花鸡蛋,“剩下的这个也给你。”
三眼极为通灵地点了点头,隨即兴奋地吐著蛇信,化作一道黑影窜了出去,一眨眼便消失在了草丛间,发出窸窣的声响。
韩鑫顺著声音紧跟在后,不时停下来四处打量,慢慢地来到了乱葬岗的边缘。
明明才过午时,这里却起了一阵薄雾,到处透著说不出来的阴森。
韩鑫只是靠近,就已经觉得身周微凉。
日子过得简单,倒也充实。
这天夜里,韩鑫又在看九叔留下的那本杂记,里头记载了不少江湖秘密。
说实话,比另外两本书要攒劲多了。
“所谓摸金校尉,最早是魏武帝所设立的军职,用於发坟掘墓,筹集军资,后来也泛指倒斗者……”
煤油灯的光芒有些昏暗,韩鑫穿著单衣,披著棉被,正聚精会神地看著,不时用一支笔做些標註。
这时门外轻轻地响了,一条身躯有鸡蛋粗细、长约五尺的黑眉锦蛇悄摸地钻了进来。
黑眉锦蛇熟门熟路,一路来到韩鑫身下,顺著凳子腿向上爬,体形虽壮却极为灵巧,接著抬起头,稍稍蓄势,便朝著韩鑫的脖颈处咬去。
咔。
韩鑫將书一合,將这黑眉锦蛇夹个正著,隨即伸手摩挲著那个圆滑的小脑袋。
“三眼,你又想嚇唬人?”
黑眉锦蛇轻轻摇著头,似乎很享受韩鑫的抚摸,顺势將整个身体都盘在了他的身上,很是亲昵。
蛇之所以叫三眼,是因为双眼中间有块眼形的黑鳞,它算是五伯的家蛇,有一天忽然在这间房里安了家,平常大多呆在房樑上,与一家人秋毫无犯。
平日里,三眼靠著捕食田地里的硕鼠为生,偶尔也吃些家中剩饭。但不知为何,养著养著,不仅个头变大了,灵性也比一般家蛇强得多。
“好傢伙,又变沉了不少……”韩鑫掂了掂蛇尾,开玩笑道:“田里的老鼠不会被你吃光了吧?”
回来后好几天没见著,韩鑫还以为三眼找了个地方猫冬去了,谁知今天忽然钻了出来。
“早知道你还醒著,我就给你也带几只小鸡崽来尝鲜。”
韩鑫一边抚摸著三眼,一边道:“正好,明天县里赶集,去看看有什么新鲜玩意儿。”
见时候也不早了,韩鑫便將三眼放下,吹熄油灯后进入梦乡。
翌日早上,照例是雷打不动的练拳。
快要过年,地里的活已经不多,吃罢了早饭,韩鑫乾脆带上宝寿、常福,三兄弟一起去了县里。
临走时,五伯说路上近日有些不太平,让几人买了年货就赶紧回家,不要在外逗留。
冬日暖阳,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很是舒服。
常福已经许久没有出门,穿著一身洗得发白的棉布衣裳,裹得像个小粽子——不是墓里的那种,在路上乐得蹦蹦跳跳。
宝寿则跟在后头,不时就要蹲下来闻一闻田边的野草,有时还拔上两根塞进口袋。
进了城,先给一家人订做了新衣裳,又去集上转了转,结果与先前区別不大,不过是些耍杂技、说书、卖吃食的。唯一的新鲜玩意,是从北方传下来的冰糖葫芦。
一人买了一串尝鲜,然后拎著油盐酱醋等年货踏上归路。
五伯家在大溪村,距离聚贤县有四、五里路,路上会经过一处勾魂口。
之所以这样叫,是因为这条道呈“卜”字形,路边有个岔口,通往一处早废弃的乱葬岗。
晚归的路人经过这里时,不知为何,总是莫名其妙地拐上通往乱葬岗的岔路,像是被勾走了魂似的。
久而久之,就有了这么个名號。
据传闻,这是因为乱葬岗中冤魂不散,在寻找替身,而附近的人对此都有些忌讳,每次都是匆匆赶过。
三兄弟出来得早,如今也才过晌午,途径勾魂口时,韩鑫的心中忽然生出警兆。
“?”
他猛地停下脚步,如鹰隼般锐利的目光四下看了一圈,最后紧紧盯向道路左侧,衝著足有半人高的杂草丛喊道:
“干什么的?出来!”
簌簌声响,草丛深处动了动,从里头钻出一个包著头巾的高大汉子,满身草屑,手中持著一桿锈跡斑驳的长枪,赫然一副土匪的打扮。
他向前几步,朝著地上吐了口唾沫,眼神一横,面色得意地道:“此路是我开,此树……”
这土匪一副拿腔作势的模样,不像是在抢劫,反倒像在戏台上唱戏,滑稽之余又有几分怪异。
“宝寿。”
韩鑫懒得听土匪废话,简短地道:“把眼睛闭上。”
宝寿闻言,立即闭上了眼睛,同时不忘將常福的双眼也蒙住,后者在视线骤然变暗之前,只见韩鑫將手中的杂物向空中一拋……
接著便是一声枪响,乾净利落。
“……”
韩鑫將冒著热烟的驳壳枪塞回腰侧,手腕一翻,恰好接住掉下来的油纸包。
转头再看那土匪已经倒地,眉心处有著一道枪伤。
他拧了拧眉,一副不大满意的样子。
“……几天没开枪,手有些生了。”
正想上前去查探土匪的尸首,韩鑫又觉著有些不对——地上那人居然还没断气……这怎么可能呢?
果不其然,虽然眉心处还在往外淌血,但那土匪竟又爬了起来。
他拋下枪,转过身,四足著地,手脚並用的样子就像野兽,一溜烟逃进了通往乱葬岗的岔口,身上的炁也变得越发妖异……
有猫腻。
韩鑫想要追上去,回头看了看自家两位兄弟,又有些迟疑,最后道:“宝寿,你跟常福带著年货先回去,路上不要贪玩。”
宝寿愣愣地点了点头,然后一拉上衣,怀里冒出个椭圆蛇头。
“哥哥,让三眼跟著你吧。”
“你怎么把三眼藏身上了?”
韩鑫一愣,“我说量衣服的时候那裁缝面色不对,原来是嚇的……正好,你把三眼交给我,再留两个鸡蛋下来。”
宝寿听话照做。
待两兄弟走后,韩鑫蹲下身,捡起了地上被拋弃的那杆长枪,查探了一番。
在这期间,三眼则在他脚边盘成一团,昂著小巧的脑袋,一副十分期待的模样。
韩鑫將枪背上,转过身,打开一个鸡蛋,將蛋液与蛋黄一同倒进了三眼口中,被后者仰头吞下。
农村人家也养鸡,蛋的味道却远比不上黑毛芦花鸡的好,一颗黄里透红的鸡蛋餵下去,三眼显然变得更精神了,衝著韩鑫嘶嘶地吐著蛇信——毕竟芦花鸡蛋,是它最爱吃的东西。
“把刚才逃走的找著……”韩鑫晃了晃手上的另一个芦花鸡蛋,“剩下的这个也给你。”
三眼极为通灵地点了点头,隨即兴奋地吐著蛇信,化作一道黑影窜了出去,一眨眼便消失在了草丛间,发出窸窣的声响。
韩鑫顺著声音紧跟在后,不时停下来四处打量,慢慢地来到了乱葬岗的边缘。
明明才过午时,这里却起了一阵薄雾,到处透著说不出来的阴森。
韩鑫只是靠近,就已经觉得身周微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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