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摄魂的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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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鑫向宝寿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立即用蒲扇般的双手捂住口鼻。
“炁”的强盛与否,实际与人体本身的气机有关,而最简单的压制方法,便是屏住呼吸。
躡手躡脚地,两人从后方悄悄向那道人影摸了过去。
“终於到家了……嗝儿……”
人影晃晃悠悠地走至乱葬岗的边缘,还未进去,就打了个响亮的酒嗝,顺势提起了手中的油纸包,喊叫道:
“爹,娘,老二老三老四,快出来,我给你们带了烧鸡回来!”
夜晚,一个汉子站在坟堆里呼爹喊娘,看上去多少有些渗人。但韩鑫一个兵痞,早已不知害怕为何物,宝寿对此同样是面无表情。
“爹啊?”
那酒鬼见半天无人响应,有些疑惑,继续朝著白日里被韩鑫他们挖过的坟包走去。
忽然,斜地里躥出两道黑影,一道身影將他死死按倒在地、捂住口鼻,另一道身影的手则闪电般捅进了腹部,从肚子里又抽出一只醉醺醺的大棕皮子。
那只棕皮子已完全醉倒,身材尤其肥硕,已有了大猫般的块头,只是此刻神志不清,被韩鑫捉在手上几乎没有挣扎。
“果然有个落网的……还喝了不少,你倒是会享受。”
害怕中了摄魂术,韩鑫特意没有对上棕皮子的眼睛,將其背对著自己。
他嘴上打趣,眼神却极为冰冷,手上猛地用劲,捏碎了这只棕皮子的脖颈,鲜血混合著腥臊至极的尿液流了一地,气味刺鼻。
这时,韩鑫的眼前又有讯息闪过。
【缘起物:摄魂的眼球】
【居住在坟墓中的精怪,借著汲取阴气,双眼中拥有了不可思议的力量。】
【將其吞下,或许能有发现。】
原来眼珠子,也能成为缘起物?
这是什么道理?
就在韩鑫因为新出现的讯息而有些错愕时,旁边宝寿忽然道:“哥哥,我们把这只怪猫带回去燉汤吧。”
“这是棕皮子,也叫松狼,不是猫……”
韩鑫回过神来,望了宝寿一眼,说道:“它身上洒了尿,味道太冲,拿它一对招子也就够了。”
说罢,他伸出手指,毫不犹豫地將大棕皮子的一对眼珠生生抠下,交到宝寿手上。
用铁锹挖了土將尿盖住,稍稍缓解了气味,再看那被棕皮子附身的人,穿著一身考究的棉布大褂,腰间还別著一把摺扇,脑袋上抹了头油,隱隱泛著光。
韩鑫在其腰间一阵摸索,取走了摺扇及一些財物,还找到一块木製腰牌,上头以简陋的笔画刻著个虎字,似乎是什么信物。
再一看其手中的油纸包,仍残留著几分热度,隱隱散发出诱人的香气,似乎是县城里有名的百花烧鸡,味道堪称一绝。
这只大棕皮子,显然是借了人类的身子跑去县城里花天酒地,这才与韩鑫等人错过。
若它当时就在这乱葬岗上,恐怕韩鑫灭起门来不会那么顺利。
就冲这缘起物,对方使出的摄魂术,便不会是好抵挡的,也就是趁其酒醉背后偷袭,方能一击得手。
————
两兄弟分食了那棕皮子送来的烧鸡,又喝了几口酒,稍稍补充了些体力,此刻已是月上中天,周边的雾气越来越浓,一点也没有退去的意思。
既然如此,索性也不等了。
二人抬起棺材,径直在雾中穿行,艰难地辨认著方向。结果走了半天,不仅没有回到大路上,反倒兜了个大圈子又回到了乱葬岗。
眼见得大大小小的坟包再次出现,韩鑫立马明白过来,这是碰上鬼打墙了。
按理来说,人要是撞上了鬼打墙,应对方法无非是两种:要么,辨认出方向全身而退;要么,留在原地保存体力以待日出。切忌如无头苍蝇般四处乱窜,否则,要是真耗尽了体力,又碰上什么妖魔鬼怪,便连逃跑也难了。
但这乱葬岗毕竟荒废已久,虽被棕皮子一家给占据,却並无什么正儿八经的强大鬼怪。
之所以会將韩鑫他们困住,只是因为阴气积聚,与那些无意识的残魂一同混淆了周边的气场,令得身处其中的人失去了方向。
如果不是极为熟悉此地的人,多半要被困在这墓地里一整晚,胆子小的话,嚇也嚇死了。
“……”
韩鑫不是个喜欢等的人,他抬头望了望夜空,便咬破中指指尖,以鲜血擦在了七十二龙盘的背面。
中指之血由心包经所过,与心臟相连,而心主神明,所以这心阳之血可用来辟邪。
人体中,阳气最盛、灵性最强的便是所谓“三尖血”,也即“指尖、舌尖、心尖”,三种血液的威能与损耗亦是逐步递增的。
尤其是心头热血,没了也就死了。
原本还乱转著的罗针,受韩鑫指尖精血一激,竟就这样缓缓停了下来,精確指出了南北朝向。
於是,韩鑫一手握著七十二龙盘,一手牵引著薄木棺材,凭藉著罗针的指引,成功走回了大道上。
再回头看时,乱葬岗连同整个岔口都陷入了神秘的浓雾之中,伸手不见五指,仿佛隔绝了世间。
在村子外找了个地势较高的地方,挖了个深坑將东西埋好,当韩鑫带著宝寿回到家时,已经接近后半夜。
整个大溪村中只有一处还亮著灯光,自然便是五伯家,他老人家就坐在院子里等著二人,见韩鑫与宝寿回来,便叫他们去换下脏衣裳,自己去灶上热起了饭菜。
一天下来,將韩鑫折腾得够呛。
待他藏好枪械,擦了把脸,换上乾净的衣物,来到院里吃饭时,宝寿却不见了踪影,也不知在折腾些什么。
方才虽然用烧鸡垫了垫肚子,但一只鸡怎么可能够两个大男人吃?
回来时抬棺材又费了不少气力,韩鑫早已饿得飢肠轆轆,也不等宝寿一起,自顾自地开始了吃喝。
五伯在旁抽著烟,不时为韩鑫夹上几筷子菜,叮嘱道:“慢些吃,別噎著。”
正当韩鑫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只见厨房的门帘一掀,宝寿端著个碗走了过来,往桌上一放,道:“哥哥,该喝汤了。”
韩鑫只是往桌上瞧了一眼,面色顿时一绿,险些將刚吃下去的饭给吐出来。
只见宝寿熬得这一碗不晓得叫什么名字的汤,正在氤氳热气里呈现出一种十分复杂的顏色,除却有不知名的野菜漂浮在上头,还有两颗圆咕隆咚的东西在其中沉浮不定。
若换做以前,即便是自家兄弟做的,韩鑫也打死不会喝这玩意儿,可今日毕竟不同。
他唯有咬咬牙,在五伯惊讶的眼神中端起碗来,捏住鼻子,也不品尝味道,只一股脑都灌了下去。
入口之后五味杂陈,除了酸甜苦辣咸以外,还有种说不出来的刺激味道从喉咙直衝天灵盖,令得韩鑫浑身一颤,两眼一翻,紧跟著失去了意识……
“炁”的强盛与否,实际与人体本身的气机有关,而最简单的压制方法,便是屏住呼吸。
躡手躡脚地,两人从后方悄悄向那道人影摸了过去。
“终於到家了……嗝儿……”
人影晃晃悠悠地走至乱葬岗的边缘,还未进去,就打了个响亮的酒嗝,顺势提起了手中的油纸包,喊叫道:
“爹,娘,老二老三老四,快出来,我给你们带了烧鸡回来!”
夜晚,一个汉子站在坟堆里呼爹喊娘,看上去多少有些渗人。但韩鑫一个兵痞,早已不知害怕为何物,宝寿对此同样是面无表情。
“爹啊?”
那酒鬼见半天无人响应,有些疑惑,继续朝著白日里被韩鑫他们挖过的坟包走去。
忽然,斜地里躥出两道黑影,一道身影將他死死按倒在地、捂住口鼻,另一道身影的手则闪电般捅进了腹部,从肚子里又抽出一只醉醺醺的大棕皮子。
那只棕皮子已完全醉倒,身材尤其肥硕,已有了大猫般的块头,只是此刻神志不清,被韩鑫捉在手上几乎没有挣扎。
“果然有个落网的……还喝了不少,你倒是会享受。”
害怕中了摄魂术,韩鑫特意没有对上棕皮子的眼睛,將其背对著自己。
他嘴上打趣,眼神却极为冰冷,手上猛地用劲,捏碎了这只棕皮子的脖颈,鲜血混合著腥臊至极的尿液流了一地,气味刺鼻。
这时,韩鑫的眼前又有讯息闪过。
【缘起物:摄魂的眼球】
【居住在坟墓中的精怪,借著汲取阴气,双眼中拥有了不可思议的力量。】
【將其吞下,或许能有发现。】
原来眼珠子,也能成为缘起物?
这是什么道理?
就在韩鑫因为新出现的讯息而有些错愕时,旁边宝寿忽然道:“哥哥,我们把这只怪猫带回去燉汤吧。”
“这是棕皮子,也叫松狼,不是猫……”
韩鑫回过神来,望了宝寿一眼,说道:“它身上洒了尿,味道太冲,拿它一对招子也就够了。”
说罢,他伸出手指,毫不犹豫地將大棕皮子的一对眼珠生生抠下,交到宝寿手上。
用铁锹挖了土將尿盖住,稍稍缓解了气味,再看那被棕皮子附身的人,穿著一身考究的棉布大褂,腰间还別著一把摺扇,脑袋上抹了头油,隱隱泛著光。
韩鑫在其腰间一阵摸索,取走了摺扇及一些財物,还找到一块木製腰牌,上头以简陋的笔画刻著个虎字,似乎是什么信物。
再一看其手中的油纸包,仍残留著几分热度,隱隱散发出诱人的香气,似乎是县城里有名的百花烧鸡,味道堪称一绝。
这只大棕皮子,显然是借了人类的身子跑去县城里花天酒地,这才与韩鑫等人错过。
若它当时就在这乱葬岗上,恐怕韩鑫灭起门来不会那么顺利。
就冲这缘起物,对方使出的摄魂术,便不会是好抵挡的,也就是趁其酒醉背后偷袭,方能一击得手。
————
两兄弟分食了那棕皮子送来的烧鸡,又喝了几口酒,稍稍补充了些体力,此刻已是月上中天,周边的雾气越来越浓,一点也没有退去的意思。
既然如此,索性也不等了。
二人抬起棺材,径直在雾中穿行,艰难地辨认著方向。结果走了半天,不仅没有回到大路上,反倒兜了个大圈子又回到了乱葬岗。
眼见得大大小小的坟包再次出现,韩鑫立马明白过来,这是碰上鬼打墙了。
按理来说,人要是撞上了鬼打墙,应对方法无非是两种:要么,辨认出方向全身而退;要么,留在原地保存体力以待日出。切忌如无头苍蝇般四处乱窜,否则,要是真耗尽了体力,又碰上什么妖魔鬼怪,便连逃跑也难了。
但这乱葬岗毕竟荒废已久,虽被棕皮子一家给占据,却並无什么正儿八经的强大鬼怪。
之所以会將韩鑫他们困住,只是因为阴气积聚,与那些无意识的残魂一同混淆了周边的气场,令得身处其中的人失去了方向。
如果不是极为熟悉此地的人,多半要被困在这墓地里一整晚,胆子小的话,嚇也嚇死了。
“……”
韩鑫不是个喜欢等的人,他抬头望了望夜空,便咬破中指指尖,以鲜血擦在了七十二龙盘的背面。
中指之血由心包经所过,与心臟相连,而心主神明,所以这心阳之血可用来辟邪。
人体中,阳气最盛、灵性最强的便是所谓“三尖血”,也即“指尖、舌尖、心尖”,三种血液的威能与损耗亦是逐步递增的。
尤其是心头热血,没了也就死了。
原本还乱转著的罗针,受韩鑫指尖精血一激,竟就这样缓缓停了下来,精確指出了南北朝向。
於是,韩鑫一手握著七十二龙盘,一手牵引著薄木棺材,凭藉著罗针的指引,成功走回了大道上。
再回头看时,乱葬岗连同整个岔口都陷入了神秘的浓雾之中,伸手不见五指,仿佛隔绝了世间。
在村子外找了个地势较高的地方,挖了个深坑將东西埋好,当韩鑫带著宝寿回到家时,已经接近后半夜。
整个大溪村中只有一处还亮著灯光,自然便是五伯家,他老人家就坐在院子里等著二人,见韩鑫与宝寿回来,便叫他们去换下脏衣裳,自己去灶上热起了饭菜。
一天下来,將韩鑫折腾得够呛。
待他藏好枪械,擦了把脸,换上乾净的衣物,来到院里吃饭时,宝寿却不见了踪影,也不知在折腾些什么。
方才虽然用烧鸡垫了垫肚子,但一只鸡怎么可能够两个大男人吃?
回来时抬棺材又费了不少气力,韩鑫早已饿得飢肠轆轆,也不等宝寿一起,自顾自地开始了吃喝。
五伯在旁抽著烟,不时为韩鑫夹上几筷子菜,叮嘱道:“慢些吃,別噎著。”
正当韩鑫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只见厨房的门帘一掀,宝寿端著个碗走了过来,往桌上一放,道:“哥哥,该喝汤了。”
韩鑫只是往桌上瞧了一眼,面色顿时一绿,险些將刚吃下去的饭给吐出来。
只见宝寿熬得这一碗不晓得叫什么名字的汤,正在氤氳热气里呈现出一种十分复杂的顏色,除却有不知名的野菜漂浮在上头,还有两颗圆咕隆咚的东西在其中沉浮不定。
若换做以前,即便是自家兄弟做的,韩鑫也打死不会喝这玩意儿,可今日毕竟不同。
他唯有咬咬牙,在五伯惊讶的眼神中端起碗来,捏住鼻子,也不品尝味道,只一股脑都灌了下去。
入口之后五味杂陈,除了酸甜苦辣咸以外,还有种说不出来的刺激味道从喉咙直衝天灵盖,令得韩鑫浑身一颤,两眼一翻,紧跟著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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