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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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混帮派你想做什么?”
雷雄双手抱胸,望著沈陵冷笑道:“去种地?去放牛养猪?还是继续去工厂扛包?又或者加入侦查兵团去野外当斥候?”
沈陵沉默著没有回答。
穿越到这个世界还不到十二小时,他现在还没想好接下来该做什么。
雷雄语重心长地劝道:“小陵,混帮派对於我们这些外城的流民来说,是最好的出路了。那些想攒下钱搬进內城的傻子,纯粹就是痴心妄想,有几个得偿所愿了?”
“这个世道你不吃人,人就吃你。你前几天病了,鬼头方只是给你打了一针,就直接要你两千块,这两千块你得攒多久?”
“还好你扛了过来。”
“如果你加入了帮派,他还敢宰你么?”
沈陵摇了摇头。
“就是嘛。”
雷雄拍了拍沈陵的肩膀,道:“我过几天就扎职红棍了,身边缺几个信得过的兄弟,你过来帮我吧。”
这次,雷雄语气十分强硬。
见沈陵迟迟不回答,雷雄脸上的关切在慢慢淡去。
沈陵心头一沉,知道自己没有拒绝的余地了。
如果再不给面子,那他和雷雄仅存的那一点情面恐怕就要消耗殆尽,不仅如此,甚至有可能因为驳了对方脸面而结仇。
別看雷雄似乎对他不错,一直一副豪爽大哥的做派,还给他垫付租金,但实际上精明的很,二十多岁就能当上帮派红棍的人,可不是什么易与之辈。
眼看雷雄的眼神越来越冷漠,沈陵连忙点了点头:
“雄哥你都开口了,兄弟我怎么可能让你失望,我跟你干!”
雷雄嘴角牵出笑。
他今天之所以会亲自来找沈陵,收租是其次,主要还是为了招揽沈陵到身边做事。
相比棚户区其他的年轻小伙,沈陵的性格更义气,更衝动,更愣头青。
换而言之,就是心思单纯好拿捏。
他並不知道,眼前认识了十几年的少年,实际上已经换了个灵魂。
雷雄把沈陵交出的租金还给了他,然后说:
“既然你同意跟大哥混,这些钱就不用交了,不仅这次不用交,以后也不用交。”
“大哥保准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等我当上红棍,你就是我手下头號打仔。”
沈陵装出一脸感激的样子:“赴汤蹈火,雄哥!”
心里却吐槽道:让我给你卖命,一点安家费都不掏?拿我给你的钱来收买我,还想让我对你忠心耿耿?
雷雄满意地笑了:“你病刚刚好,再好好休息休息,明天再来堂口找我。”
说罢,雷雄便走了。
沈陵目送对方离去,脸上諂媚的笑容瞬间消失。
雷雄虽然强迫他加入帮派,但他有句话说的没错。
加入帮派的確是外城流民最好的出路……
……
虽然身体虚弱,昨晚也没有休息好,但沈陵並不怎么睏倦。
昨天夜里填了两口乾饼,之后到现在一口东西都没吃,肚子已经在咕咕叫了。
干饼的味道太差,他不想再吃第三口。
沈陵裹紧身上单薄的灰麻布衣,锁上房门,向外城南城区的鼓楼街走去。
鼓楼街是一条十分繁华的商业街,紧挨著內城的城墙。
虽然不属於內城,但內城的光能照到城墙外,即便是晚上也灯火通明,不用害怕恶鬼侵扰,因此围绕著內城城墙的位置,都是流民最多的地方。
鼓楼街有很多只有厕所大小的通铺,里面住了足足十几口人,像一排排叠放的棺材一样,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就这还供不应求。
像鼓楼街这样围绕著內城城墙的商业街,在整个白夜城范围內有几十条,但鼓楼街却是这几十条商业街中,生意最好的几条之一。
也因此,鼓楼街是外城各个帮派爭斗最狠的地方,有好几个大帮派都在这里插了旗子,隔三差五就上演一场帮派火併。
但白天的时候,鼓楼街通常不会出现帮派街头拼杀的情况,因为大家都要做生意,把生意搅黄了,对谁都没好处。
到了夜里情况就不一样了,夜里的客人少,不会太影响生意,於是清街扫场,街头火併,追杀围堵,江湖大佬摆台子讲数的事情,隔三差五就要上演一次。
沈陵走在大街上,兜里揣著雷雄还给他的一百八十元,他打算先去吃点东西,剩下的钱再买些必要的生活用品。
沈陵走到一处卖炒粉的摊位,点了一碗酱油炒粉,花了10光元。
酱油炒粉的原材料很简单,米粉、咸菜、酱油、盐。
简简单单的一盘炒粉,却是外城大多数流民们眼中难得享用一次的美食。
吃完炒粉,沈陵去了一处正在售卖生活物资的摊位。
摊位上有一张发黑的破棉被,沈陵指了指问道:“多少钱?”
摊主瞥了他一眼:“一百。”
“哪来的?东西不晦气吧?”
“从拾荒者那收的,晦不晦气你自己判断。”
沈陵捧起棉被看了下,大约1.8米长,1.5米宽,重量有五六斤。依稀能看到被套上的卡通图案,闻起来有股灰尘味,倒是没什么餿味和尸臭,在一堆旧物中算乾净的了。
“便宜点我买了。”沈陵道。
摊主嘴里毫无情绪地吐出几个字:“买不起就滚。”
沈陵道:“旧二手货,脏兮兮的,根本不值一百,五十块钱我要了。”
“滚。”
沈陵:“……”
摊主丝毫没有拉扯的欲望,似乎毫不在意这一单生意能否做成。
沈陵扭头走了,去其他卖生活物资的摊位逛了逛。
十几分钟后,沈陵手里拎著一壶煤油,再次回到了这个摊位。
“东西我要了。”沈陵道。
摊主瞥了他一眼,扬了扬下巴,示意他把钱扔下。
沈陵掏出票子,一张一张的仔细数了下,放下一百光元。
沈陵道:“你这人有意思,怎么称呼?”
摊主淡淡道:“黑根子。”
“你以后还来摆摊吗?”
“我天天都在这摆摊。”
“行。”
沈陵点了点头,扛起棉被走了。
回到住所,沈陵將棉被铺好,躺了上去。
都说饱暖思淫慾,但沈陵现在並不想女人,刚刚在鼓楼街,倒是路过了不少窑子,里面的女人面色蜡黄,发如枯草,虽然搔首弄姿,但看起来跟男人没多少区別,激不起丝毫欲望。
一些破棚屋中,也有那倚门卖笑的女子,外表一样枯瘦如柴,身上穿得破破烂烂的,
沈陵见此一幕只感觉心酸。
搓了搓身上的黑泥,他突然有点想洗澡。
原主从生下来就没洗过澡,或许刚出生时,接生婆给他洗过一次。
沈陵將棉被盖在身上,意识渐渐模糊。
傍晚,工人们陆续下了班,密集的人流穿梭在拥挤的棚户区中。
一阵轻轻的敲门声,將沈陵惊醒。
“陵哥儿,在吗?”
雷雄双手抱胸,望著沈陵冷笑道:“去种地?去放牛养猪?还是继续去工厂扛包?又或者加入侦查兵团去野外当斥候?”
沈陵沉默著没有回答。
穿越到这个世界还不到十二小时,他现在还没想好接下来该做什么。
雷雄语重心长地劝道:“小陵,混帮派对於我们这些外城的流民来说,是最好的出路了。那些想攒下钱搬进內城的傻子,纯粹就是痴心妄想,有几个得偿所愿了?”
“这个世道你不吃人,人就吃你。你前几天病了,鬼头方只是给你打了一针,就直接要你两千块,这两千块你得攒多久?”
“还好你扛了过来。”
“如果你加入了帮派,他还敢宰你么?”
沈陵摇了摇头。
“就是嘛。”
雷雄拍了拍沈陵的肩膀,道:“我过几天就扎职红棍了,身边缺几个信得过的兄弟,你过来帮我吧。”
这次,雷雄语气十分强硬。
见沈陵迟迟不回答,雷雄脸上的关切在慢慢淡去。
沈陵心头一沉,知道自己没有拒绝的余地了。
如果再不给面子,那他和雷雄仅存的那一点情面恐怕就要消耗殆尽,不仅如此,甚至有可能因为驳了对方脸面而结仇。
別看雷雄似乎对他不错,一直一副豪爽大哥的做派,还给他垫付租金,但实际上精明的很,二十多岁就能当上帮派红棍的人,可不是什么易与之辈。
眼看雷雄的眼神越来越冷漠,沈陵连忙点了点头:
“雄哥你都开口了,兄弟我怎么可能让你失望,我跟你干!”
雷雄嘴角牵出笑。
他今天之所以会亲自来找沈陵,收租是其次,主要还是为了招揽沈陵到身边做事。
相比棚户区其他的年轻小伙,沈陵的性格更义气,更衝动,更愣头青。
换而言之,就是心思单纯好拿捏。
他並不知道,眼前认识了十几年的少年,实际上已经换了个灵魂。
雷雄把沈陵交出的租金还给了他,然后说:
“既然你同意跟大哥混,这些钱就不用交了,不仅这次不用交,以后也不用交。”
“大哥保准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等我当上红棍,你就是我手下头號打仔。”
沈陵装出一脸感激的样子:“赴汤蹈火,雄哥!”
心里却吐槽道:让我给你卖命,一点安家费都不掏?拿我给你的钱来收买我,还想让我对你忠心耿耿?
雷雄满意地笑了:“你病刚刚好,再好好休息休息,明天再来堂口找我。”
说罢,雷雄便走了。
沈陵目送对方离去,脸上諂媚的笑容瞬间消失。
雷雄虽然强迫他加入帮派,但他有句话说的没错。
加入帮派的確是外城流民最好的出路……
……
虽然身体虚弱,昨晚也没有休息好,但沈陵並不怎么睏倦。
昨天夜里填了两口乾饼,之后到现在一口东西都没吃,肚子已经在咕咕叫了。
干饼的味道太差,他不想再吃第三口。
沈陵裹紧身上单薄的灰麻布衣,锁上房门,向外城南城区的鼓楼街走去。
鼓楼街是一条十分繁华的商业街,紧挨著內城的城墙。
虽然不属於內城,但內城的光能照到城墙外,即便是晚上也灯火通明,不用害怕恶鬼侵扰,因此围绕著內城城墙的位置,都是流民最多的地方。
鼓楼街有很多只有厕所大小的通铺,里面住了足足十几口人,像一排排叠放的棺材一样,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就这还供不应求。
像鼓楼街这样围绕著內城城墙的商业街,在整个白夜城范围內有几十条,但鼓楼街却是这几十条商业街中,生意最好的几条之一。
也因此,鼓楼街是外城各个帮派爭斗最狠的地方,有好几个大帮派都在这里插了旗子,隔三差五就上演一场帮派火併。
但白天的时候,鼓楼街通常不会出现帮派街头拼杀的情况,因为大家都要做生意,把生意搅黄了,对谁都没好处。
到了夜里情况就不一样了,夜里的客人少,不会太影响生意,於是清街扫场,街头火併,追杀围堵,江湖大佬摆台子讲数的事情,隔三差五就要上演一次。
沈陵走在大街上,兜里揣著雷雄还给他的一百八十元,他打算先去吃点东西,剩下的钱再买些必要的生活用品。
沈陵走到一处卖炒粉的摊位,点了一碗酱油炒粉,花了10光元。
酱油炒粉的原材料很简单,米粉、咸菜、酱油、盐。
简简单单的一盘炒粉,却是外城大多数流民们眼中难得享用一次的美食。
吃完炒粉,沈陵去了一处正在售卖生活物资的摊位。
摊位上有一张发黑的破棉被,沈陵指了指问道:“多少钱?”
摊主瞥了他一眼:“一百。”
“哪来的?东西不晦气吧?”
“从拾荒者那收的,晦不晦气你自己判断。”
沈陵捧起棉被看了下,大约1.8米长,1.5米宽,重量有五六斤。依稀能看到被套上的卡通图案,闻起来有股灰尘味,倒是没什么餿味和尸臭,在一堆旧物中算乾净的了。
“便宜点我买了。”沈陵道。
摊主嘴里毫无情绪地吐出几个字:“买不起就滚。”
沈陵道:“旧二手货,脏兮兮的,根本不值一百,五十块钱我要了。”
“滚。”
沈陵:“……”
摊主丝毫没有拉扯的欲望,似乎毫不在意这一单生意能否做成。
沈陵扭头走了,去其他卖生活物资的摊位逛了逛。
十几分钟后,沈陵手里拎著一壶煤油,再次回到了这个摊位。
“东西我要了。”沈陵道。
摊主瞥了他一眼,扬了扬下巴,示意他把钱扔下。
沈陵掏出票子,一张一张的仔细数了下,放下一百光元。
沈陵道:“你这人有意思,怎么称呼?”
摊主淡淡道:“黑根子。”
“你以后还来摆摊吗?”
“我天天都在这摆摊。”
“行。”
沈陵点了点头,扛起棉被走了。
回到住所,沈陵將棉被铺好,躺了上去。
都说饱暖思淫慾,但沈陵现在並不想女人,刚刚在鼓楼街,倒是路过了不少窑子,里面的女人面色蜡黄,发如枯草,虽然搔首弄姿,但看起来跟男人没多少区別,激不起丝毫欲望。
一些破棚屋中,也有那倚门卖笑的女子,外表一样枯瘦如柴,身上穿得破破烂烂的,
沈陵见此一幕只感觉心酸。
搓了搓身上的黑泥,他突然有点想洗澡。
原主从生下来就没洗过澡,或许刚出生时,接生婆给他洗过一次。
沈陵將棉被盖在身上,意识渐渐模糊。
傍晚,工人们陆续下了班,密集的人流穿梭在拥挤的棚户区中。
一阵轻轻的敲门声,將沈陵惊醒。
“陵哥儿,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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