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扒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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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口的土路上,一辆墨绿色的大巴早已等在那里,车头歪斜。
    保险槓掉了半截,车牌用铁丝绑著,车身上用绿白色的油漆写著英文“speed”四个褪色单词,下面还画了只模糊的湿婆神像。
    细细看还会发现这大巴浑身上下都充斥著满满的三哥风味。
    可仔细观察车牌下面才能发现一小行英文:“made in china……”
    车还没发动,周围已围了一群人,像蚂蚁扑向腐肉。
    “让开!让开!我先来的!”一个满头白髮的老头突然衝出来,直接往车前轮前一躺,后背贴地,双腿一伸,双手死死扒住保险槓。
    嘴里嚎著:“我今天非进城不可!我媳妇要生了!第三胎!医生说再不检查就要难產!你们让我上车,真神说过了,你必须停车……不然神明会诅咒你的……”
    “真神大人说了,我今天必须进城里面去,你不打开车门就是触犯了神明!”老头声音尖锐。
    “我也要进城!”“我女儿在纺织厂发工资了,我去领钱!”“我老婆要生了!快!快开车!”
    七八个老头老太太全衝上来,有的拄拐,有的赤脚,有的抱著破布包,全往车头前扑。
    有两个乾脆直接跪在路中央,嘴里念著“神明作证,我若进不了城,回家就上吊”。
    司机彻底麻了,猛拍喇叭——“嘀嘀嘀!”表示著自己的不满。
    他怒骂了两句脏话,隨后打开了车门。
    “操!你tm翻我车窗干嘛……找死是吧!”
    身为首陀罗司机都忍不住了,一拳头將小青年砸了鼻青脸肿。
    就在这时,车顶突然“咚”地一声,有人跳了上去。
    动作快得像猴。
    青年人踩著车灯,扒住车窗,翻身跃上车顶。
    第二个直接从车尾爬行李架;剩下几个助跑几步,一脚蹬在车门上。
    借力翻上车顶,稳稳落在车顶!。
    “交钱……不存在的!”
    转眼间,七八个青年全往车顶爬。
    在他们这些达利特看来,车上只要能够掛人的地方就都可以掛上去。
    林伽动了。
    他不挤门,不抢窗,直接绕到车尾。
    看准车尾保险槓旁一个铁鉤,助跑两步。
    手一抓,整个人腾空而起,稳稳落在只剩下车尾踏板上。
    他身材高大,肩宽腿长,往那一站,牢牢的占据了绿皮班车剩余的半截踏板。
    “交钱做班车?不存在的……大英帝国给过了!”
    司机终於发火,猛踩油门,车往前一躥——人群“哗”地散开,又立刻围上。
    车缓缓挪动,像一头负重的病牛,车轮碾过一个破拖鞋,发出“啪”的一声。
    车动了,顛簸在坑洼的土路上,车顶的人被顛得东倒西歪。
    空气闷浊得令人窒息。
    汗臭、脚气、婴儿屎尿、劣质香精与咖喱味的气味混在一起,像一锅熬了三天的浓汤。
    乘客们挤得密不透风,肩膀贴著肩膀,呼吸都成了一种奢侈。
    林咖牢牢的將自己固定在汽车后面,独自一人享受车屁股这旮沓的舒爽。
    说实话,现在的他已经完全习惯空气中的怪味了。
    微风轻抚过面颊的感觉。
    “真舒服啊!”
    ……
    尼特镇是附近好几个小山村的经济中心。
    能够在这里拥有一栋属於自己的房子,拥有一辆“嘟嘟车”是村子中每个达利特毕生的梦想。
    原身最大的梦想就是在镇上有一栋属於自己的小房子,然后可以坐在嘟嘟车上像首陀罗一样吃著饼乾晒著太阳。
    为什么是吃饼乾?
    因为原身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就是饼乾。
    当然,这是他穷尽一生也实现不了的美梦。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以他每个月高达几十个卢比的工资而言,镇上的一栋房子价值一万卢比,一辆二手嘟嘟车也最起码要八千卢比。
    原身不吃不喝需要存三十年。
    就连印度最繁华的孟买,號称印度的经济中心。
    其中有著高达一千多万人口,可其中超过60%的人都居住在贫民窟。
    而北哈尔邦,还是北印度,比起南印而言更加的落后。
    更何况现在还经济下行,大量海外劳工派遣回国,谁有钱会在镇上买房?
    那不是有钱烧得心慌吗?
    家里面修一栋別墅,在养上十几个漂亮的黑皮大姐姐,负责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他不香吗?
    虽然是1991年,可林伽却有一种生活在封建社会的错觉。
    到处都是塑料板和芦苇席搭建的小棚屋,最多只能挤进去三个成年人。
    而天赋异稟的本地三哥,却可以在里面造出十几个黑黢黢像是蟑螂一样的孩子。
    就这么简陋,需要躬著身子才能进去的棚屋,平均售价都能达到6000到7000卢比……
    而林伽要去的地方尼苦大街!
    可以算得上小镇的最繁华的一条街区了。
    当然,林伽当前一身行头自然是不敢去尼苦大街上閒逛。
    他首先找了一处售卖衣服的商店,花了不到二十个卢比给自己置办了一身行头,又花五卢比买了一双二手皮鞋。
    紧接著吐了一口唾沫。
    小心翼翼的將自己一个星期都没有洗的头髮梳起来,把皮鞋擦乾净。
    隨即又花费两卢比从街边小贩哪里顺了一副墨镜。
    看著这张酷似古天乐的面庞,林咖情不自禁笑了笑,果然,人衣装马靠鞍。
    不是他臭美,主要是尼苦大街上有警察巡逻……
    这种商业区可不是自己这种穷鬼达利特能够去的地方。
    出门在外,身份自己给的,特別是印度这嘎达的警察,专门挑选穷人下手。
    在印度,没有任何文化的达利特想要装扮成为上层阶级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一件事情。
    就像农民农閒的时候想的是皇帝会不会用金子做的锄头种地一样。
    对於不属於自己的阶级,底层人是想不到他们的生活有多丰富。
    而林伽不一样,以自己前世华国人受到了多年的教育而言。
    单单论品味、知识储备、甚至连气质都绝对领先乡村婆罗门一大截。
    吹牛也是一门技术活。
    就像原身经常在小姐姐面前吹嘘,自己平日里一日三餐都只吃(parle-g大英帝国產的)牌子的饼乾。
    然后只喝加了糖的牛奶……之所以挣不到钱。
    都是因为有邪恶的达利特偷走了自己的黑魔法,害的自己丧失了神力,这才赚不了钱。
    將自己收拾乾净了,林咖把双手踹在裤襠里面。
    带上墨镜,大摇大摆的朝著商业区走去。
    果不其然。
    周围守在商业区门口的小混混在见到林伽这一副目中无人囂张模样,立刻將目光转向了其他那些连鞋子都没穿的穷人。
    连带著巡逻的警察也只是默默扫了一眼自己,便拿著又长又粗的警棍从身旁路过。
    林伽眉头一松,默默的鬆了一口气,还好原身是个好吃懒做的蠢货,皮肤不是太黑,身高也可以。
    虽然不能偽装成为婆罗门,但至少装成个首陀罗、吠舍之类的人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瘦是瘦了点,可在这里,在印度不吃肉食的素食主义者有的是,瘦有的时候也是一种身份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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