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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阿Sir,我是个生意人来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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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综:枭雄?不好意思我是生意人 作者:佚名
    第22章 阿Sir,我是个生意人来著
    “林光耀是吧,听说你昨天跟禿头见过面?”
    尖沙咀警署询问室內,林光耀面前坐著个大鼻子警察,一板一眼的给林光耀做著笔录。
    “见过,那个扑街刚死了仔,堵住我询问杀手长什么样子。”
    林光耀靠在椅子上,好奇的打量著眼前的大鼻子警察。
    尖沙咀警署他是第一次进来,但刚才在路上遇到了肥沙,也稍微打听到了一点尖沙咀警署的事情。
    军装警倒是不用细说,但警署內的两个部门要重点提一下。第一个是重案组,负责人是督察董驃。
    第二个是反黑组,负责人是高级督察文建仁。(西九龙总区的会自称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
    马尾的案子被重案组接管,也就意味著禿头早上死在车子旁的案子,同样归重案组管。
    没办法,谁叫街边的监控拍到了禿头死亡的整个过程?杀手跟杀害马尾的是同一个人。
    “据我所知他不光询问你杀手的样子吧?”
    听到这里,陈家驹突然停笔,抬头盯著林光耀的眼睛:“我们昨天找到了禿头的司机,他说昨天晚上禿头给了你一个手提箱,能说说里面装了些什么吗?”
    林光耀听到这个问题,脸上一点异色都没有。昨天让杀手跟著大眼好找机会弄死禿头的时候,林光耀就知道今天会被询问。
    “手提箱里是钱,给了十五万让我帮忙把杀手刮出来。”
    林光耀掏出根烟对著陈家驹示意了一下:“不介意我吸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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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家驹无所谓的摆了摆手:“你又不是嫌疑人,只是过来配合问询的,当然有权利吸菸。”
    这间询问室可不光只有林光耀一个人被做笔录。这里布局跟大厅一样,询问室隔壁是警员们办公的地方,对面隔著条走廊是办公室区域,董驃这个负责人的办公室就在那边。
    询问室里十几个人被拉著做笔录,別说是吸菸了,如果说话声音小点可能连话都听不清。
    “我找了洪兴的朋友帮忙,自掏腰包花了几十万,搭上面子才让人家同意今天帮忙刮人。”
    长长的吐出口烟气,林光耀一脸的后悔:“要是早知道那个扑街大早上会死在街边,我还花那冤枉钱干什么?”
    陈家驹的笔再次停住:“好了,我问什么你回答什么就好。”
    林光耀后边说的关於洪兴的事情,陈家驹一点没写。这要是写上了,还得找反黑组对接,到时候又要推諉扯皮。
    如果林光耀是嫌疑人,那记上也就记上了。但林光耀跟禿头无冤无仇,跟马尾更没有交集,要不是马尾死的时候林光耀出现在火锅店,今天都不会联繫这个碎嘴子过来做笔录。
    陈家驹鬱闷的把记录本翻到新的一页,抬头再次看著林光耀:“知不知道禿头和大眼为什么会见面?”
    林光耀闻言奇怪的看著陈家驹:“阿sir,我是个生意人来著,怎么会知道他们古惑仔的事情?”
    “对了,在核算禿头那个王八蛋的財產时,能不能把我昨天垫上的五十几万也算在里面?”
    陈家驹揉了揉眉心,林光耀是他今天上午做笔录时,第三个要从禿头財產中划拉钱的扑街了!
    只不过林光耀比较倒霉一点,是確確实实垫了钱进去。
    前几个更离谱,还有说禿头借了五百万没还,要求警方先把这些钱还给他的。连张借条都没有,谁会信这种鬼话?
    “行了,笔录做完了,如果后续还有问题的话,警方会联繫你的!”
    陈家驹一分钟都不想多待,立刻结束林光耀的笔录,站起身想要去门口抽根烟。
    林光耀能在这里吸菸,是因为他是来配合问询的市民。他作为警务人员,当然要注意形象才行嘍。没看到墙上贴著禁止吸菸的牌子吗?
    虽然这个牌子贴在显眼位置,但今天拉回来做笔录的,大多都是跟禿头有联繫的社团成员,不让他们吸菸显然不可能,所以禁止吸菸的牌子今天算是只能当个摆设了。
    林光耀整理了西装,站起身跟著陈家驹一起朝外边走去。边走林光耀还一天搭话:“阿sir,禿头这种扑街死了,他名下的財產会归谁继承?”
    陈家驹头都没回的快速说道:“財產由谁继承是法院的事,但我劝你还是別碰禿头留下的遗產,今天来的那些人你都看到了,全都是社团的大佬。”
    虽然林光耀有点话多,但耀哥长的靚仔,讲话也有礼貌,所以陈家驹才会多讲了句提点的话。
    其实林光耀今天过来做笔录只是顺便,他过来主要是想看看警方有没有注意到昨晚禿头在滙丰银行给他转的两百万呀。
    但看样子重案组没有发现这笔转帐,否则刚才就会直接问了。
    这种事情也正常,找人做黑活,哪有直接从自己的帐户给別人转帐的?这不是明摆著给別人留下把柄吗?
    陈家驹在路过办公室的时候敲门进去送笔录了,只留下林光耀一个人继续朝外边走去。
    “阿耀,这边!”就在林光耀刚下楼时,楼梯拐角蹲著个胖子,正是肥沙。
    “过来一点,蹲下讲话,这里是监控死角,放心吧。”
    看著对自己招手的肥沙,林光耀无奈的走过去蹲在了对方旁边。
    “没说我昨天给你消息的事情吧?”
    一脸衰样的肥沙,拿著烟的手还在不断颤抖,额头上的汗水已经快要顺著脸颊流下来了。
    “你放消息给禿头的破事还用我说?”林光耀拍了拍肥沙的肩膀:“我在里面做笔录十几分钟,已经听到你名字二十几次了。”
    林光耀说的是实话,肥沙这个扑街被禿头威胁著帮忙约大眼出来,虽然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可混社团的哪个不长脑子?
    大眼前脚被杀,所有人都知道是禿头做的。毕竟这种事情大家都这么做,只要有人顶罪能结案就行,警署说话好使的鬼佬高层,才不管杀人的是不是本人呢。
    他们要的是破案率,是要给形成数据匯报给不列顛当局的。
    更何况大眼最后一通电话还是打给肥沙的,重案组稍微一查就能知道大眼的行踪是肥沙说出去的。
    但还是那句话,没有证据谁也不能给肥沙定罪。
    杀人的又不是肥沙,更何况早上肥沙还真帮忙在警署里给大眼四下活动,想要给大眼申请个独立的单间。
    “想不想立功?”林光耀眼珠一转,立刻把主意打到了肥沙的身上。
    “你的破事不经查,虽然你上司不会说什么,但总是个刺卡在那。但你要是能立个功,你的顶头上司会怎么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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