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別人演的不像,你这不像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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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別人演的不像,你这不像演的
“別人演的不像,你这不像演的————建议好好查查有没有前科。..
....!"
“我看刑!这动作熟练度,没个三年起步练不出来....!”
“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他在舞台上公然传授犯罪技巧....!”
“哈哈,难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管吃管住事业编.....
台下的吐槽声此起彼伏,但更多的却是歇斯底里的笑声和叫好声。
王硕此时也戏精附体,他凑到程铭身边,用沙锤当做对讲机,一边警惕地看著四周,一边做著“风紧扯呼”的手势,那副狼狈为奸的模样,简直就是活脱脱的犯罪团伙二號人物。
隨著乐曲的推进,鼓点越来越密集,情绪也被推向了高潮。
程铭猛地直起腰,眼神中爆发出一种视死如归的坚定,仿佛他要去做的不是偷东西,而是去拯救世界。
“我想要带你去网吧里偷耳机....!”
这一嗓子,穿透力极强,带著一种莫名的豪迈与悲壮。
“然后一起偷键盘和主机!”
程铭大手一挥,仿佛整个网吧的设备都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
“其实我特別喜欢显示器————”
“还有前台的路由器————”
唱到这里,程铭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贪婪与痴迷,那种对电子產品的变態执著,让台下的宅男们竟然產生了一丝诡异的共鸣。
是啊,电脑主机啊!宅男三件套,谁不喜欢啊....!
紧接著,最离谱的一幕来了。
程铭忽然把吉他往身后一背,双手虚空一抱,仿佛抱住了一个巨大的物体。
他的双腿微微颤抖,面部肌肉紧绷,脖子上的青筋暴起,牙关紧咬,发出了一声沉闷的低吼。
那种重量感,那种沉甸甸的压迫感,甚至让前排的观眾下意识地往后缩了一下,生怕他手里的“东西”砸下来。
“七十几斤的电脑你得扛得起!!!”
程铭一边唱,一边迈著沉重的步伐,在舞台上艰难前行。
每走一步,地板仿佛都在震动。
王硕赶紧跑过来,在后面做出一副托举的动作,两人配合默契,仿佛真的在搬运一台沉重的伺服器。
“扛著它一路从沪上到燕京!!!”
观眾们疯了。
“哈哈哈哈!!我不行了!救命啊!!”
“神特么沪上到燕京!你是要累死谁啊!”
“这特么是偷电脑还是铁人三项??”
“七十几斤————这也太具体了吧!这绝对是亲身经歷....
程铭却完全沉浸在剧情中,他满头大汗(虽然是演的),眼神中却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绝望。
“走到云省的大理还卖不出去————”
这一句,唱出了多少心酸,多少无奈。
那种千里迢迢销赃无门的痛苦,被程铭用一种近乎哭腔的颤音演绎得淋漓尽致。
最后。
程铭停下脚步,缓缓放下手中的“重物”,直起腰,长嘆一口气,眼神变得空洞而深邃。
他轻轻整理了一下衣领,恢復了最初那副云淡风轻的男神模样,对著麦克风,轻轻吐出最后一句:“再放回网吧里————”
全场死寂。
一秒。
两秒。
“轰—!!!”
整个展馆仿佛被掀翻了。
尖叫声、口哨声、掌声、跺脚声,匯聚成一股巨大的声浪,差点把房顶给冲开。
“牛逼!!!”
“明神!!收下我的膝盖!!”
“这结局————绝了!!我不偷了,我送回去还不行吗哈哈哈哈!!”
“这是什么神仙转折!这才是行为艺术啊!”
“再来一遍!!再来一遍!!”
b站的直播间里,弹幕更是厚得连画面都看不清了。
【这就是当代大学生的精神状態吗?爱了爱了!】
【建议查查这人底细,我不信他是演的!】
【把偷东西唱得这么清新脱俗,这么浪漫,除了我明哥还有谁?】
【这演技,不去拿奥斯卡简直是人类文明的损失!】
舞台上,音乐声渐渐停歇。
程铭依然保持著那个深情的姿势,仿佛刚才那个扛著七十斤电脑跑遍半个中国的贼不是他一样。
他微微喘息著,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更增添了几分荷尔蒙的魅力0
王硕则是毫无形象地瘫坐在地上,大口喘著粗气,刚才那一波“托举”表演,虽然是无实物表演,但为了配合程铭的演技,他也用了真力气。
林依依和顾晓放下手中的乐器,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无奈和笑意。
这傢伙,总是有办法把一场好好的演出变成一场狂欢。
赵羽枫把鼓棒往空中一拋,精准接住,衝著程铭竖起了一个大拇指,眼神里满是毫不掩饰的火热。
这才是她看上的男人!
哪怕是现场发神经,都这么带劲,整起活来真可谓yyds!
主持人这时候终於找回了自己的魂儿,她踩著高跟鞋,几乎是一路小跑著上了台。
此时此刻,她看著程铭的眼神,已经彻底变了。
如果说之前是被顏值吸引,后来是被唱功折服,那么现在,她完全是被这个人身上那种无法预测、充满野性的才华给征服了。
这个男人,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盲盒,你永远不知道他下一秒会给你掏出个什么惊喜(或者是惊嚇)。
“呼————呼————”
主持人平復了一下激动的呼吸,把话筒递到程铭嘴边,声音里带著一丝颤抖的兴奋:“明师傅————我现在真的很好奇,作为蜀音的高材生,你是怎么————怎么会有这种奇思妙想的?明明一手浪漫的情歌被你唱出了窃格瓦拉的魔幻感...?”
程铭接过话筒,隨手捋了一把额前的碎发,露出了光洁饱满的额头。
他看著台下那一张张涨红的笑脸,嘴角勾起一抹標誌性的坏笑,语气慵懒而隨意:“其实也没什么特別的原因。”
“主要是现在的主机太贵了。”
“买不起,就只能在歌里过过癮了。”
台下又是一阵爆笑。
“噗”
“真实!太真实了!”
“明神说出了我们的心声啊!”
“为了主机,虽九死其犹未悔!”
程铭顿了顿,眼神忽然变得有些深邃,他看著远处,仿佛在回忆著什么往事:“而且,我觉得这首歌表达了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主持人一愣:“坚持不懈?”
偷东西还能跟坚持不懈扯上关係?
程铭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你看,为了一个目標(七十斤的电脑),不远万里,从沪上背到燕京,又背到大理,最后发现初心未改(卖不出去),又背回了原点。”
“这难道不是一种对梦想的执著吗?这难道不是一种不忘初心的体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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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演的不像,你这不像演的————建议好好查查有没有前科。..
....!"
“我看刑!这动作熟练度,没个三年起步练不出来....!”
“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他在舞台上公然传授犯罪技巧....!”
“哈哈,难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管吃管住事业编.....
台下的吐槽声此起彼伏,但更多的却是歇斯底里的笑声和叫好声。
王硕此时也戏精附体,他凑到程铭身边,用沙锤当做对讲机,一边警惕地看著四周,一边做著“风紧扯呼”的手势,那副狼狈为奸的模样,简直就是活脱脱的犯罪团伙二號人物。
隨著乐曲的推进,鼓点越来越密集,情绪也被推向了高潮。
程铭猛地直起腰,眼神中爆发出一种视死如归的坚定,仿佛他要去做的不是偷东西,而是去拯救世界。
“我想要带你去网吧里偷耳机....!”
这一嗓子,穿透力极强,带著一种莫名的豪迈与悲壮。
“然后一起偷键盘和主机!”
程铭大手一挥,仿佛整个网吧的设备都已经是他的囊中之物。
“其实我特別喜欢显示器————”
“还有前台的路由器————”
唱到这里,程铭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贪婪与痴迷,那种对电子產品的变態执著,让台下的宅男们竟然產生了一丝诡异的共鸣。
是啊,电脑主机啊!宅男三件套,谁不喜欢啊....!
紧接著,最离谱的一幕来了。
程铭忽然把吉他往身后一背,双手虚空一抱,仿佛抱住了一个巨大的物体。
他的双腿微微颤抖,面部肌肉紧绷,脖子上的青筋暴起,牙关紧咬,发出了一声沉闷的低吼。
那种重量感,那种沉甸甸的压迫感,甚至让前排的观眾下意识地往后缩了一下,生怕他手里的“东西”砸下来。
“七十几斤的电脑你得扛得起!!!”
程铭一边唱,一边迈著沉重的步伐,在舞台上艰难前行。
每走一步,地板仿佛都在震动。
王硕赶紧跑过来,在后面做出一副托举的动作,两人配合默契,仿佛真的在搬运一台沉重的伺服器。
“扛著它一路从沪上到燕京!!!”
观眾们疯了。
“哈哈哈哈!!我不行了!救命啊!!”
“神特么沪上到燕京!你是要累死谁啊!”
“这特么是偷电脑还是铁人三项??”
“七十几斤————这也太具体了吧!这绝对是亲身经歷....
程铭却完全沉浸在剧情中,他满头大汗(虽然是演的),眼神中却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绝望。
“走到云省的大理还卖不出去————”
这一句,唱出了多少心酸,多少无奈。
那种千里迢迢销赃无门的痛苦,被程铭用一种近乎哭腔的颤音演绎得淋漓尽致。
最后。
程铭停下脚步,缓缓放下手中的“重物”,直起腰,长嘆一口气,眼神变得空洞而深邃。
他轻轻整理了一下衣领,恢復了最初那副云淡风轻的男神模样,对著麦克风,轻轻吐出最后一句:“再放回网吧里————”
全场死寂。
一秒。
两秒。
“轰—!!!”
整个展馆仿佛被掀翻了。
尖叫声、口哨声、掌声、跺脚声,匯聚成一股巨大的声浪,差点把房顶给冲开。
“牛逼!!!”
“明神!!收下我的膝盖!!”
“这结局————绝了!!我不偷了,我送回去还不行吗哈哈哈哈!!”
“这是什么神仙转折!这才是行为艺术啊!”
“再来一遍!!再来一遍!!”
b站的直播间里,弹幕更是厚得连画面都看不清了。
【这就是当代大学生的精神状態吗?爱了爱了!】
【建议查查这人底细,我不信他是演的!】
【把偷东西唱得这么清新脱俗,这么浪漫,除了我明哥还有谁?】
【这演技,不去拿奥斯卡简直是人类文明的损失!】
舞台上,音乐声渐渐停歇。
程铭依然保持著那个深情的姿势,仿佛刚才那个扛著七十斤电脑跑遍半个中国的贼不是他一样。
他微微喘息著,额头上渗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更增添了几分荷尔蒙的魅力0
王硕则是毫无形象地瘫坐在地上,大口喘著粗气,刚才那一波“托举”表演,虽然是无实物表演,但为了配合程铭的演技,他也用了真力气。
林依依和顾晓放下手中的乐器,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无奈和笑意。
这傢伙,总是有办法把一场好好的演出变成一场狂欢。
赵羽枫把鼓棒往空中一拋,精准接住,衝著程铭竖起了一个大拇指,眼神里满是毫不掩饰的火热。
这才是她看上的男人!
哪怕是现场发神经,都这么带劲,整起活来真可谓yyds!
主持人这时候终於找回了自己的魂儿,她踩著高跟鞋,几乎是一路小跑著上了台。
此时此刻,她看著程铭的眼神,已经彻底变了。
如果说之前是被顏值吸引,后来是被唱功折服,那么现在,她完全是被这个人身上那种无法预测、充满野性的才华给征服了。
这个男人,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盲盒,你永远不知道他下一秒会给你掏出个什么惊喜(或者是惊嚇)。
“呼————呼————”
主持人平復了一下激动的呼吸,把话筒递到程铭嘴边,声音里带著一丝颤抖的兴奋:“明师傅————我现在真的很好奇,作为蜀音的高材生,你是怎么————怎么会有这种奇思妙想的?明明一手浪漫的情歌被你唱出了窃格瓦拉的魔幻感...?”
程铭接过话筒,隨手捋了一把额前的碎发,露出了光洁饱满的额头。
他看著台下那一张张涨红的笑脸,嘴角勾起一抹標誌性的坏笑,语气慵懒而隨意:“其实也没什么特別的原因。”
“主要是现在的主机太贵了。”
“买不起,就只能在歌里过过癮了。”
台下又是一阵爆笑。
“噗”
“真实!太真实了!”
“明神说出了我们的心声啊!”
“为了主机,虽九死其犹未悔!”
程铭顿了顿,眼神忽然变得有些深邃,他看著远处,仿佛在回忆著什么往事:“而且,我觉得这首歌表达了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主持人一愣:“坚持不懈?”
偷东西还能跟坚持不懈扯上关係?
程铭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你看,为了一个目標(七十斤的电脑),不远万里,从沪上背到燕京,又背到大理,最后发现初心未改(卖不出去),又背回了原点。”
“这难道不是一种对梦想的执著吗?这难道不是一种不忘初心的体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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