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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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子翎不由自主缩了缩身子,那种感觉又来了,好像他是一块被剜出来的心脏,突跳柔软,急不可待要钻回谁的胸膛。
    他一面觉着卫岚太能借机说情话了,装得无边无际;一面又按抐不住,处处怦然。
    他不肯落了下风,干脆不理这茬儿,死死攥住手里最后的“潇洒”,故作镇定地揶揄。
    “小卫同学,我是你的什么毕业课题吗?这么爱研究我?”
    卫岚笑了,顺着他回。
    “小沈老师,选专业的时候就说了,要是真心喜欢什么,不研究也会很了解,很了解了也会想要继续研究。”
    “好,我是课题,那你是什么?”
    “我是……”
    晚霞漫天,卫岚兴许正漫步街上,犹豫的空档儿,旁边响起某首歌的前奏。
    他有了灵感,大言不惭道。
    “《温蒂公主的侍卫》。”
    *
    挂断之前,卫岚照例问起沈子翎在做什么,答在车上后,对面语气有些兴奋,问你要回家了吗?
    沈子翎面色一赧,有了前几天的经验,他在某些暧昧要求提出前就掐断了苗头,说不是,是要去看看爸妈。
    等哪天有机会,我也带你见见他们。
    撂下电话后,车里就只剩司机的听书声了,沈子翎琢磨着最后一句,提前犯起愁来。
    愁到他下车,上楼,找钥匙开门。
    门开,屋里却昏黑没人。他本想给爸妈一个惊喜,却没想到扑了个空。电话打过去,好在爸妈只是出门遛弯买菜,并没像之前似的,突发奇想报了旅游团,一走就是一个来月。
    得知他在家里,二老显见的高兴,问他想吃什么,刚好买了回去做。
    他老实不客气,说想吃小炒了,就想吃老爸做的青椒炒肉。
    妈妈在那头笑了,说这好办,哎,你爸看到奶茶店了,是你高中爱喝的那家,问你要不要带呢?
    沈子翎嫌奶茶太甜,这两年没那么爱喝了,但不想扫了老爸的兴,就还是笑着说那太好了,给我带杯芋泥的回来吧。
    等爸妈回来时,沈子翎洗干净了手,坐在客厅沙发上,无所事事地望着栖居了他整个青春期的家。
    他脑内不由得旧话重提,想起刚才给卫岚许的诺。
    带他回家见父母。
    然而,十八岁的小男朋友要如何引荐给父母?
    不知道,没想好。
    没想好,那暂且就不想了,他等了很久也不见人,想来晚高峰,菜市场离得又远,回来得好一会。
    他索性先去洗个澡,四下找浴巾睡衣的时候,来到书房,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幅摄影作品。
    那幅,他们家衰败至此的始作俑者。
    第49章 人类不宜飞行——一
    一家三口吃饭时,沈子翎状似不经意地提起了这事。
    “对了,我在书房看到了以前那张照片。我记得那些东西被我打包全扔了,怎么还在?”
    顿一顿,他为免气氛沉郁,又刻意开了个玩笑。
    “这么阴魂不散?”
    周昭宁给他夹了满满一筷子的上海青,泰然地笑:“你确实扔了,但又被我捡回来了嘛。”
    沈子翎筷子一滞,往事涌上喉头,面对满桌鲜香,他忽然有些食不下咽。
    “捡回来干什么?尤其是那张照片……”
    “照片怎么啦?”周昭宁来到云州许多年,说起话来却还留着些许吴侬软语的调子,“妈妈看那照片好着呢,是不是,老沈?”
    沈铮自然帮腔,开口就是一把又亮又润的好嗓子,天生适合在演讲台上发言。
    “是啊,拍得多好。”
    “……行,就算不扔,压箱底放着就行了,怎么还挂出来了?”
    爸妈对视一眼,都笑了。
    周昭宁挑着鱼肚子,又给他夹了一块好肉,温声道:“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我们儿子拍的,还拿了奖,当然要挂出来了。”
    沈子翎张口无言,不能理解他们语气中的轻飘飘,仿佛那张该死的照片不曾将他们家逼入绝境。
    他有些日子没回家了,坐在最熟悉不过的家里饭桌前,望向再熟悉不过的爸妈,莫名有种看不懂了的陌生感,仿佛他是一段崭新的胶片,被塞进了旧时老电影里。
    爸妈用东西向来俭省又爱惜,故而这么多年了,家里家具也没怎么换过,尤其是这张餐桌。
    餐桌是很普通的樱桃木桌子,四四方方,他们在上头吃过不计其数的饭,所以即使隔着桌垫或桌布,桌面依然变得油汪汪的,凑近了嗅嗅,能依稀嗅到几千顿早中晚饭菜的味道。
    味道说不上好,但也说不上坏,只觉着自然而然,好像这桌子天生就该散发这个气味,正如桌子本身,桌面太矮,容易卡腿,可从没人抱怨过,也没人想过要换。桌子心安理得,数十年如一日地扎根在家里,几乎成为一株现代化太过了的树。
    沈铮那些年仕途顺利,工作很忙,说是“日理万机”都不为过,平时没空陪家人,偶尔有了假期,就总想着给他们做点什么。做点什么呢?那就做点儿饭吧,他最拿手的就是此刻桌上摆着的辣椒炒肉,也不知道怎么琢磨出来的,炒得比外面大师傅还好,油而不腻,又香又辣,热乎乎配着大米饭送进嘴里,一顿饭吃下来,整个人汗涔涔,从里到外都熨帖舒服。
    周昭宁则不爱炒菜,但煲得一手好汤。她有一只用了许多年的紫砂锅,成天用它变着法儿地炖汤,中午沈子翎放学回来喝一碗,她再打包了些,下午溜达着送去沈铮的工作单位。有时去得晚,赶上他下班,恰好沈子翎又周末,两个人就开车去接儿子,一家人出去下馆子。
    沈子翎永远记得那样的黄昏,夕阳像只快要饱破的溏心蛋,红彤彤孵在云霞中。妈妈和他一样爱吃甜,遇到糖水铺总会停下来买,爸爸将别惯孩子挂在嘴边,却又总是忍不住拎过他的书包掂掂,感叹一声真沉,再担在自己肩上。
    那时候,沈子翎认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还认为这样美好的傍晚,可以定格瞬间,永永远远不会结束。
    但也还是结束了,如今的他再看父母,妈妈和以前一样白皙水瘦,然而瘦得太过,面颊不复丰润,眼尾即使不笑也有细密的纹路。爸爸原本浓密的乌黑头发在出事的一个月内猝然白了一半,后来染了又白,白了再染,现在大概是疏忽了些,也兴许是觉着年纪上来了,已经很可以理直气壮顶些银发了。
    沈子翎看着眼前人,忽然忘记父亲当年意气风发的模样,只看到个容长脸,花白头,带笑眼的半老头子,背脊仍然挺拔,但身材已经稍稍发了福,腆着点儿肚子,在自己家穿件二道杠白背心,乍看上去和公园里随处可见的遛鸟大爷差不太多。
    对于那桩飞来的横祸,他们一家三口都默契地不再提起了,可再怎么不提起,它也给他们造成了不可避免、不可挽回的伤害。犹如一场触目惊心的地震,即使清理了残局,在上面重建家园,若无其事地过活,可心底明白,这城市有一部分将永远失陷,不见天日。
    时至今日,沈子翎仍然坚定认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可那张照片……那张照片给他的父母招致了多少不幸啊。
    当初和妈妈东奔西走求人帮忙时,他们问过律师,得到的答案是如果要判,那就少则二十年,多则……多则,不好说了。
    二十年,等沈铮熬到出来,他的妻子已经白了头,他的孩子也要四十岁了。更别提,这已经是“少则”了。
    他们一家险些就再没机会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了,所以沈子翎不肯原谅自己,作为亲手拍摄了那张照片的人,他始终没法原谅自己。
    沈子翎还没怎么吃,饭碗已经被爸妈叨菜堆得冒尖儿,面对金字塔似的满满一碗,他一时不知道从哪儿下筷子,失笑道。
    “我哪吃得了这么多?”
    沈铮吃得差不多,正单手端碗,稀稀溜溜喝热汤,要他“大小伙子,多吃一点儿”。
    周昭宁给他添了碗汤,也说让他多吃,这段时间眼见着瘦了不少。
    沈子翎没办法,只好凿山挖矿般,一点点吃。他想爸妈这么爱看年轻人大口吃饭,那他们肯定会很喜欢卫岚,那才真正是个能吃能喝的大小伙子。
    想到卫岚,他好像悄悄吃了一颗偷藏在兜里的糖,自顾自地会心一笑。
    好不容易下了饭桌,沈子翎感觉自己半辈子都没这么饱过,动一下都撑得不行,偏偏还有爸妈特意给带的一杯满料芋泥啵啵。说是溜缝儿,可他那点小鸟胃里哪还有缝可溜。
    千辛万苦喝了几口,他又想起卫岚。要是卫岚在这儿,不但能吃得他爸妈喜笑颜开,还能轻易替他解决奶茶。至于陪老两口唠嗑,那更是不在话下——他的卫岚看似寡言,其实很会聊天。
    其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要么狂得不可一世,要么腼腆得半句话不肯多说,可他家卫岚不是这样,对于一个十八岁小年轻而言,他其实相当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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