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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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朗,星稀。
相顾,无言。
那小小的火光一颤,簌簌落下烟灰。
他忽然想起以前读加缪的《卡里古拉》——平时放小马宝莉睡觉的人,也读加缪。
书中一段,记忆犹新。
【如果我得到月亮,
如果爱情足够,
一切就都不一样。
可是,到哪儿,
能止住这渴望?】
所以他爱她,没见到她时就在爱了,第一次从手机里听到她的贝斯独奏就在爱了。
爱又如何?能怎样?难道要在一起?要知道这世上多少对爱侣,多少对怨侣,他从不相信爱情悲喜剧,不相信罗密欧朱丽叶,不相信梁山伯祝英台,最不相信他们是合拍的,是幸运的,是能爱出结果的。
他不相信他们有化蝶的好运气。
所以干脆定格,万事万物,都隐忍在破茧前的一刻。
烟丝燃尽,青烟袅袅。
雷启垂下了目光,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桶,而后进了酒店,没有回头。
演出当日,三人起了个绝早,到现场一看却傻了眼。
只见场地外头,野餐垫和帐篷排着序,弯弯绕绕没有尽头。他们早知道音乐节流行夜排,却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甘愿熬夜受冻。
他们怀着几乎敬畏的心情,绕过夜排观众,从侧门提前进入了场地。
他们演出时间很早,处于开头炸场和夜晚狂欢的中间段,不咸不淡,不温不火,相当于是半热场,为晚上的压轴乐队做铺垫。
演出之前,他们去了后头一座六层小楼里等待——似乎这才是真正的“后台”,每个乐队占据一间,昨夜他们之所以挨冻,一是因为没人告诉他们此处的存在,二是因为此处根本挂着锁头没开门,反正那些热门乐队都有保姆车,冻不到他们就行。
今天正式演出,好歹主办方没再藏掖,给他们每个乐队发了钥匙,让去找对应的休息室。
小楼是破破烂烂的红砖老楼,一二三楼都是弃置的旧宿舍,往上四五六楼才是给乐队们准备的休息室。
他们一路找,直找到六楼最靠里的一间,才终于在门上看到歪歪扭扭的“rust moon”。
那就是锈月了。
休息室里也没什么,无非是单人沙发化妆台,还有按人头算的矿泉水暖宝宝小零食一类,看上去挺寒酸。
董霄不知道其他休息室是不是一样,也不好贸贸然去打听。
其实她向来是很会同人打交道的,这么些年认识的乐队人士也不在少数,可这些够资格被音乐节邀请来的乐队,似乎又不同,都傲得很,假得很,在他们这些小乐队跟前当高高在上大明星,在大明星面前又成真性情的乐队人了。
董霄彩排时曾试图和别人搭话,可除了那支好心提醒她的小乐队,场上几乎没人搭理她。
话语热乎乎递过去,旁人却任由它冷冰冰掉地上。这都还好,更有甚者,是个出了好几首热歌的某乐队主唱,刚开始跟她聊得挺热络,还招呼她喝酒,后面就借酒盖脸,对她又勾肩膀又搂腰的,问她要不要去“after party”。
她忍住了没给他个嘴巴子,翻个白眼,起身说去你大爷,然后走了。
从这开始,她就对这些乐队人不抱什么希望了,现在即使走廊里有人弹琴唱歌玩得热闹,她也懒得去掺和。
“懒得”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紧张。
休息室开着空调,暖风习习,可她的手却冰得厉害。
卫岚给她递水的时候,碰到了她的手,吃了一惊,说董霄姐你很冷吗?
不是冷,是紧张,她紧张得手脚冰凉,根本一口水还没喝却恨不得五分钟跑一遍厕所。
但她当着人面,又身为队长,怎么好自乱阵脚,于是笑了一笑,说是有点儿冷,没事,我贴个暖宝宝。
演出时间渐近,走廊上也没了动静,是大多数人都跑去楼下嗨了。
董霄哪有去嗨的心情,及至场地助理过来敲门通知他们准备,她腿肚子像要抽筋似的,胸腔里有条活鱼在受煎熬,蹦着跳着要逃出心塘。
她喃喃着,说没事,我们别紧张,就像在酒吧唱歌一样……
话到半截,她左右看看,发现哪有人紧张?这俩人一个赛一个地心大,卫岚把小零食消灭了大半,现在正拿着一小包咪咪虾条,塞着耳机聚精会神看游戏比赛直播。
雷启,雷启干脆是披着外套趴在桌上正睡觉。
她叫起二人,前往舞台。
此刻的舞台,和昨夜寂寂无人的野山头可太不一样了。
台上灯光频闪,激光五彩斑斓,一下下炸开又收束,三面大屏幕实时直播着乐手们的演出,摇臂摄影机在半空中远了又近。
台下——这才是真正的“人山人海”,前排热闹疯了,有人摇头晃脑开火车,人群里时不时蹿出几束冷焰火,乐手大叫着跳水,所有人仿佛揣着欢呼尖叫的气球,一戳就破,声响震天。
幸亏董霄化着浓妆,否则单就紫绀的唇色,就足够吓得二人送她进医院。
临上台,她紧紧攥着自己的贝斯,慢慢做着深呼吸。
捏紧了的手忽然一暖,是并排站着的雷启不动声色地握了她一下。
兴许因为太诧异,而她光顾着诧异,舞台上的一切反而像一场梦。
*
下台后,据她回想,效果很一般。
她练了无数遍,上台固然没有弹错了音,但总觉着贝斯声很干很涩,不够顺滑也不够燥。灯光太刺眼,她看不清台下,耳边都是乐声,也听不清台下,但她的确看到有人在他们的抒情歌里突然大喊,兴许喝多了,而在他们打底的后摇曲目里,又有突兀的冷焰火燃起。
及至演出结束,他们下台,她觉得台下的观众好像也没什么反应,该嗨还是嗨,该喝接着喝,似乎分不出精力来多看他们一眼。
一切,仿佛和酒吧驻唱没什么不同。
她忍不住地失落,可又自我安慰,说想象终究更丰美,但人还是要活在现实中的。
她,更是早就应该活在现实中了。
回到休息室,卫岚不在,只有雷启,而他大概依稀看穿了她的心情,就出言安慰。
“我看反响挺热烈的,之后再接几场,靠乐队也能赚到你需要的钱。”
董霄坐在化妆台前,看镜中人妆容精致而浓烈,忽然一阵厌恶,觉得自己好像猴子,上蹿下跳想要锈月受到喜爱,最终的结果却是——果然是自取其辱。
她垂下眼睛,动手揭下沾着眼影粉的双眼皮贴,同时说道。
“这不现实。”
雷启坐在单人沙发上,拿了矿泉水却没拆,微微皱眉:“怎么就不现实了?这不就是你以前的打算吗?”
“你知道的,情况变了,不现实就是不现实。等我攒到足够的钱,我们家恐怕早就被掏空了,我爸的病也没得治了。他这病来得那么突然,他们又已经瞒着我把房子卖了……他们是为了不让我担心才瞒着我,我不能让他们老两口忙了一辈子,最后连一天清福都没享上,我不能让他们……真的养出一个别人口中的,‘无能不孝’的女儿。”
雷启难得露出一点儿着急。
“所以我才想帮你啊。”
“帮?你怎么帮我?靠给我捐款?借钱?还是像你前段时间做的那样……”
董霄噙着冷笑,靠近镜子,撕下了浓密的假睫毛。
“……私下去找我爸妈,说想娶我,彩礼是你市中心的那套大平层公寓?”
她咬了咬牙,从镜中看着雷启,目光复杂万千。
“一想到那些话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我就觉得……”
雷启也冷笑:“觉得什么?觉得我可笑?即使为了帮你,我也不配和你结婚,连假的都不行?”
董霄深吸一口气,不和他争执,心知说了也没用。
她拿出卸妆湿巾,冰凉凉摁在眼上。
“我的人生已经够失败了,你不要让我显得很可悲,好不好。”
“……行,你说这些都不现实,那什么现实?退出乐队,像普通人一样找个班上,每个月拿着死工资等退休,就现实了?”
眼妆斑驳,卸掉大半,她眼尾被擦拭得泛红,扔掉这张,再拆一张,慢慢擦着粉底。
“是啊,退出乐队,像普通人一样找个班上,每个月拿着稳定工资等退休。这就是我的现实。雷启,人要学会妥协。”
她平淡,雷启就跟她装平淡,只是垂在旁边的手死捏着矿泉水瓶,咔咔直响。
空气中有微妙的火药味,被风一吹,立刻燎原。
“这不是妥协,你这么多年为了男朋友,坚持做自己不喜欢不擅长的风格,这才叫妥协。你现在只是认输了。”
董霄动作一顿。
“……什么叫为了男朋友?”
“怎么?我说错了吗?我听过锈月当年的歌,全是民谣,但你是玩硬摇滚的,两种风格差别那么大,最终锈月风格怎么会一边倒,不就是你为了男朋友妥协了吗?他已经去世那么多年了,你却迟迟推着不肯做新歌,不就是因为你把锈月当成陪葬,当成你对他的缅怀了吗?所以你不敢,也不肯改变风格,你不往前走,还带着锈月共沉沦。”
相顾,无言。
那小小的火光一颤,簌簌落下烟灰。
他忽然想起以前读加缪的《卡里古拉》——平时放小马宝莉睡觉的人,也读加缪。
书中一段,记忆犹新。
【如果我得到月亮,
如果爱情足够,
一切就都不一样。
可是,到哪儿,
能止住这渴望?】
所以他爱她,没见到她时就在爱了,第一次从手机里听到她的贝斯独奏就在爱了。
爱又如何?能怎样?难道要在一起?要知道这世上多少对爱侣,多少对怨侣,他从不相信爱情悲喜剧,不相信罗密欧朱丽叶,不相信梁山伯祝英台,最不相信他们是合拍的,是幸运的,是能爱出结果的。
他不相信他们有化蝶的好运气。
所以干脆定格,万事万物,都隐忍在破茧前的一刻。
烟丝燃尽,青烟袅袅。
雷启垂下了目光,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桶,而后进了酒店,没有回头。
演出当日,三人起了个绝早,到现场一看却傻了眼。
只见场地外头,野餐垫和帐篷排着序,弯弯绕绕没有尽头。他们早知道音乐节流行夜排,却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甘愿熬夜受冻。
他们怀着几乎敬畏的心情,绕过夜排观众,从侧门提前进入了场地。
他们演出时间很早,处于开头炸场和夜晚狂欢的中间段,不咸不淡,不温不火,相当于是半热场,为晚上的压轴乐队做铺垫。
演出之前,他们去了后头一座六层小楼里等待——似乎这才是真正的“后台”,每个乐队占据一间,昨夜他们之所以挨冻,一是因为没人告诉他们此处的存在,二是因为此处根本挂着锁头没开门,反正那些热门乐队都有保姆车,冻不到他们就行。
今天正式演出,好歹主办方没再藏掖,给他们每个乐队发了钥匙,让去找对应的休息室。
小楼是破破烂烂的红砖老楼,一二三楼都是弃置的旧宿舍,往上四五六楼才是给乐队们准备的休息室。
他们一路找,直找到六楼最靠里的一间,才终于在门上看到歪歪扭扭的“rust moon”。
那就是锈月了。
休息室里也没什么,无非是单人沙发化妆台,还有按人头算的矿泉水暖宝宝小零食一类,看上去挺寒酸。
董霄不知道其他休息室是不是一样,也不好贸贸然去打听。
其实她向来是很会同人打交道的,这么些年认识的乐队人士也不在少数,可这些够资格被音乐节邀请来的乐队,似乎又不同,都傲得很,假得很,在他们这些小乐队跟前当高高在上大明星,在大明星面前又成真性情的乐队人了。
董霄彩排时曾试图和别人搭话,可除了那支好心提醒她的小乐队,场上几乎没人搭理她。
话语热乎乎递过去,旁人却任由它冷冰冰掉地上。这都还好,更有甚者,是个出了好几首热歌的某乐队主唱,刚开始跟她聊得挺热络,还招呼她喝酒,后面就借酒盖脸,对她又勾肩膀又搂腰的,问她要不要去“after party”。
她忍住了没给他个嘴巴子,翻个白眼,起身说去你大爷,然后走了。
从这开始,她就对这些乐队人不抱什么希望了,现在即使走廊里有人弹琴唱歌玩得热闹,她也懒得去掺和。
“懒得”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紧张。
休息室开着空调,暖风习习,可她的手却冰得厉害。
卫岚给她递水的时候,碰到了她的手,吃了一惊,说董霄姐你很冷吗?
不是冷,是紧张,她紧张得手脚冰凉,根本一口水还没喝却恨不得五分钟跑一遍厕所。
但她当着人面,又身为队长,怎么好自乱阵脚,于是笑了一笑,说是有点儿冷,没事,我贴个暖宝宝。
演出时间渐近,走廊上也没了动静,是大多数人都跑去楼下嗨了。
董霄哪有去嗨的心情,及至场地助理过来敲门通知他们准备,她腿肚子像要抽筋似的,胸腔里有条活鱼在受煎熬,蹦着跳着要逃出心塘。
她喃喃着,说没事,我们别紧张,就像在酒吧唱歌一样……
话到半截,她左右看看,发现哪有人紧张?这俩人一个赛一个地心大,卫岚把小零食消灭了大半,现在正拿着一小包咪咪虾条,塞着耳机聚精会神看游戏比赛直播。
雷启,雷启干脆是披着外套趴在桌上正睡觉。
她叫起二人,前往舞台。
此刻的舞台,和昨夜寂寂无人的野山头可太不一样了。
台上灯光频闪,激光五彩斑斓,一下下炸开又收束,三面大屏幕实时直播着乐手们的演出,摇臂摄影机在半空中远了又近。
台下——这才是真正的“人山人海”,前排热闹疯了,有人摇头晃脑开火车,人群里时不时蹿出几束冷焰火,乐手大叫着跳水,所有人仿佛揣着欢呼尖叫的气球,一戳就破,声响震天。
幸亏董霄化着浓妆,否则单就紫绀的唇色,就足够吓得二人送她进医院。
临上台,她紧紧攥着自己的贝斯,慢慢做着深呼吸。
捏紧了的手忽然一暖,是并排站着的雷启不动声色地握了她一下。
兴许因为太诧异,而她光顾着诧异,舞台上的一切反而像一场梦。
*
下台后,据她回想,效果很一般。
她练了无数遍,上台固然没有弹错了音,但总觉着贝斯声很干很涩,不够顺滑也不够燥。灯光太刺眼,她看不清台下,耳边都是乐声,也听不清台下,但她的确看到有人在他们的抒情歌里突然大喊,兴许喝多了,而在他们打底的后摇曲目里,又有突兀的冷焰火燃起。
及至演出结束,他们下台,她觉得台下的观众好像也没什么反应,该嗨还是嗨,该喝接着喝,似乎分不出精力来多看他们一眼。
一切,仿佛和酒吧驻唱没什么不同。
她忍不住地失落,可又自我安慰,说想象终究更丰美,但人还是要活在现实中的。
她,更是早就应该活在现实中了。
回到休息室,卫岚不在,只有雷启,而他大概依稀看穿了她的心情,就出言安慰。
“我看反响挺热烈的,之后再接几场,靠乐队也能赚到你需要的钱。”
董霄坐在化妆台前,看镜中人妆容精致而浓烈,忽然一阵厌恶,觉得自己好像猴子,上蹿下跳想要锈月受到喜爱,最终的结果却是——果然是自取其辱。
她垂下眼睛,动手揭下沾着眼影粉的双眼皮贴,同时说道。
“这不现实。”
雷启坐在单人沙发上,拿了矿泉水却没拆,微微皱眉:“怎么就不现实了?这不就是你以前的打算吗?”
“你知道的,情况变了,不现实就是不现实。等我攒到足够的钱,我们家恐怕早就被掏空了,我爸的病也没得治了。他这病来得那么突然,他们又已经瞒着我把房子卖了……他们是为了不让我担心才瞒着我,我不能让他们老两口忙了一辈子,最后连一天清福都没享上,我不能让他们……真的养出一个别人口中的,‘无能不孝’的女儿。”
雷启难得露出一点儿着急。
“所以我才想帮你啊。”
“帮?你怎么帮我?靠给我捐款?借钱?还是像你前段时间做的那样……”
董霄噙着冷笑,靠近镜子,撕下了浓密的假睫毛。
“……私下去找我爸妈,说想娶我,彩礼是你市中心的那套大平层公寓?”
她咬了咬牙,从镜中看着雷启,目光复杂万千。
“一想到那些话是从你嘴里说出来的,我就觉得……”
雷启也冷笑:“觉得什么?觉得我可笑?即使为了帮你,我也不配和你结婚,连假的都不行?”
董霄深吸一口气,不和他争执,心知说了也没用。
她拿出卸妆湿巾,冰凉凉摁在眼上。
“我的人生已经够失败了,你不要让我显得很可悲,好不好。”
“……行,你说这些都不现实,那什么现实?退出乐队,像普通人一样找个班上,每个月拿着死工资等退休,就现实了?”
眼妆斑驳,卸掉大半,她眼尾被擦拭得泛红,扔掉这张,再拆一张,慢慢擦着粉底。
“是啊,退出乐队,像普通人一样找个班上,每个月拿着稳定工资等退休。这就是我的现实。雷启,人要学会妥协。”
她平淡,雷启就跟她装平淡,只是垂在旁边的手死捏着矿泉水瓶,咔咔直响。
空气中有微妙的火药味,被风一吹,立刻燎原。
“这不是妥协,你这么多年为了男朋友,坚持做自己不喜欢不擅长的风格,这才叫妥协。你现在只是认输了。”
董霄动作一顿。
“……什么叫为了男朋友?”
“怎么?我说错了吗?我听过锈月当年的歌,全是民谣,但你是玩硬摇滚的,两种风格差别那么大,最终锈月风格怎么会一边倒,不就是你为了男朋友妥协了吗?他已经去世那么多年了,你却迟迟推着不肯做新歌,不就是因为你把锈月当成陪葬,当成你对他的缅怀了吗?所以你不敢,也不肯改变风格,你不往前走,还带着锈月共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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