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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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雷启要冲上去搬开杂物,至少创造个能让她钻出去的空间时,董霄灵光一闪,不顾致命的毒雾,嘶吼出来。
    “走后门!”
    这房子,有个小小窄窄的后门,她上楼时瞥见一眼,现在成了他们唯一的活路。
    循着记忆往后面摸索,居然真的找到了,她大喜过望要摸门把手。
    却摸到冰凉的锁。
    锁住他们最后的生机。
    万念俱灰,万事万物都将被烈火吞噬的时分,董霄哭都没了眼泪。
    这一刻,她只想回头,死死埋进雷启的怀抱中,在最后关头,放心做她活着时没敢去做的事情。
    兴许只是拥抱,或许一枚亲吻。
    可紧接着,雷启就搂着她,殊死一搏地,却又轻易撞开了那老旧发锈的锁。
    没了阻碍,他们宛如一颗子弹破空,随着浓烟冲了出去,双双拥抱着滚倒在草地上。
    呼吸畅快,耳目一新。
    董霄不敢瘫下去,赶忙爬起来,生拉硬拽地把雷启往后扯。
    互相搀扶着跑出二十来米,确认安全了,他们才重新软倒在草坪上,脱力地大口呼吸。
    眼前,夕阳如血,大楼在燃烧。
    两个人都拼命喘息着,剧烈咳嗽着,灰头土脸着。
    劫后余生着。
    缓和了片刻,在董霄用嘶哑的嗓子开口前,雷启做了他活着——或此前活着的岁月中,迟迟不敢去做的事情。
    他扳过她的下巴,吻住了她的嘴唇。
    *
    一吻罢了,二人缓缓分开。
    四目相对,本该是心跳如擂的时候,他们却又看清了对方的花脸子,同时笑了出来。
    嗓子都疼得很,身上磕磕碰碰,不是青了就是破了,这时候却笑得很开,笑声很怪。
    董霄笑着,渐渐笑得咳嗽,咳着还笑,又笑得掉下了眼泪。
    她卸了一半的妆容斑驳,泪水在脸上留下两道痕,瞧着狼狈又好笑。
    雷启却又笑不出来了,刚刚逃出火场的人,此刻竟需要壮着胆子才能把她小心翼翼地搂进怀里。
    他的颈窝湿漉漉的,下着一场小雨,是她的泪,正灭着一场秘而不宣的小火。
    他们得等好一会儿,等他们绕开房子到了前面,看见乌泱泱的人群,才能得知起火的真相。
    和他们的猜想大差不差,真相是老化了的电路、角落堆放的冷焰火和隔壁间的酒,老楼本身就是易燃品,唯一的楼梯又处在正中,楼里毫无隔断,一点就着。
    至于楼里怎么没人,原来是其余人在起火的两分钟内就撤了个干净,有人到六楼喊了几声,见空荡荡没回应,就以为都在场外,遂匆匆忙忙自己跑掉了。
    好险好险,他们是这栋楼的最后两个人。
    可等这场事故的秘密幸存者终于来到房子前面时,人群却在为另一个人而喧哗。
    那是个高挑青年,穿着漂亮,此刻却不顾体面,在和火场前的安保人员大声争辩着什么,争辩不成,居然还打了起来。
    三四个安保摁不住他一个,看热闹的也帮着拦,而他拼命挣扎撕扯着,好像是……
    要进去?
    雷启远远望着,不明所以,说。
    “冲进火场?疯子吗?”
    董霄却站在风口地,眯细了眼睛,辨认着那人。
    良久,她不可思议地轻声说。
    “那个人是不是……卫岚的前男友?”
    叫什么来着……
    沈子翎?
    *
    至于沈子翎怎么会来了上海,甚至于到了音乐节上,一切得从一个礼拜前讲起。
    其实也是小事,不过是一周前,他工作摸鱼,在某音乐节的宣传海报一角,看到了锈月。
    短短两个字,引得过往翻尸倒骨,直到当晚入睡前,他都浑浑噩噩,好像梦游。
    可等真的睡着了,做了梦,梦里的一切反而真实起来。
    梦里,照例有着卫岚。
    卫岚,恋爱时缠着他,分手后则换了种形式缠着他,早知道小孩子会黏人,却没想到卫岚黏人到专制跋扈的程度,连他日日夜夜分分秒秒的梦境都不放过。
    在梦中,他回到了和卫岚去过的串串店,卫岚提起《沙龙》,说他恋旧,说要当他的相片,栖居在他的上衣口袋,说要从整个世界的新人,慢慢熬成他的旧人。
    最后,卫岚用忐忑又期待的语气,问他下个月能不能去看他的live。
    他想也不想,笑着说好。
    梦里的卫岚也笑了,浓睫毛垂下去,像秋扇见捐,无限忧伤的样子。过了很久,才发生声音,说你骗我。
    就像你说永远不离开我一样。你骗我,你知道你在骗我。
    ……
    醒来后,天色大亮,沈子翎在床上空落落躺了好久,任由闹钟响了又静,静了又响。
    睡了也没睡,朦朦胧胧间,他想起前段时间在酒吧偶遇卫岚,自己是如何慌不择路逃走,好像一只被猎枪对准的困兽。
    不逃不行,慢了一步都不行,会被卫岚的目光网住肩膀,被卫岚的话语攫住脚踝,被卫岚的触碰在腰间烙下痕迹,掌心抚摸过的地方,会迸出微小却激烈、痛苦又欢愉的火花,像被子弹燎过,擦掉他一条皮肉,要他血流如注……
    再乖顺地,自投罗网。
    忽然间,他听见有人敲门。
    仿佛枯萎的心脏被泵进一管活血似的,沈子翎赤脚下地,衣衫不整地冲去开门。
    脸上笑容灿烂得不自知,他不敢承认有多期待在门外看到卫岚,却只看到空无一物的门口,和邻居门口满脸骇怪的外卖员。
    万分尴尬跟人家说不好意思的瞬间,沈子翎意识到,他不能再见到了卫岚了,至少私底下是见不得了。否则这次连皮带肉硬生生撕开二人的分手,会立刻作废。
    但沈子翎,又是多么需要一场了结啊。
    于是他选择了这次音乐节,权当是对自己未来无数次失约的补偿——毕竟缠绵时分,谁没口口声声答应过“永远”?可沈子翎口中的永远,却永永远远落空了,失约了。
    那么就这次音乐节吧,他偷偷地去,再悄悄地回,他们不必见面,更不会有“春风吹又生”的可能。
    于是他买票,坐上飞机,入住酒店,打车前往,在检票入口处感叹居然有这么多人夜排,再慢慢悠悠随大流晃进去。
    然后演出开始。
    他喜静不喜动,爱看戏剧电影演唱会,却没怎么来过音乐节,所以经验欠缺,被冷风灌了个透,不知道提前排位置,在人群里给挤得七荤八素。
    可所有这些,在见到卫岚出现在大荧幕上时,统统不值一提了。
    锈月登场在傍晚时分,云浅浅白,天淡淡蓝,粉红晚霞像海里的浮游生物,飘飘忽忽浮在天际线。
    锈月名不见经传,可前奏出来,底下反响却热烈异常,兴许因为好听,兴许因为大荧幕上是三个帅哥美女。
    后者原因可能更多,毕竟在镜头给到卫岚时,底下的尖叫声浪潮般涌起,声势空前的浩大。
    而卫岚确实值得。
    他新染了狼尾,额上戴着宽边的运动发带,脖子上的摇滚项链随着打鼓的动作晃荡,单穿着件美式印花的坎肩黑背心,衣服没什么样式,紧绷结实的手臂肌肉就是最好的搭配单品。
    正如大荧幕没有滤镜,卫岚的脸就足够征服镜头。
    真正的剑眉,星目,眉宇微微凝起,唇角又带着笑意,皮肤上汗珠细微,熠熠发光……
    他的卫岚,熠熠发光。
    摄影师也钟爱他们,镜头不断给到特写,尤其卫岚。
    底下人都掏出手机,拍着录着,有女生嘻嘻哈哈,说鼓手长得好帅。
    沈子翎听了,隐隐受用,却又想卫岚穿那么薄,会不会冻着,早知道就给他备个暖手宝了,不过卫岚说不定懒得用,得多嘱咐……
    想法断结,是沈子翎忽然记起来,他和他已经全无关系了,这是来见他的最后一面。
    见过就走,他如此念叨着,反而开始嘱咐起了自己,见过就走。
    演出结束,场下簌簌燃起冷焰火,沈子翎看了十来分钟,等下一支乐队上台,也就打算找出口走了。
    他挤开人群往外去,却在渐渐稀疏的人影中,看到个熟人。
    老宋原本背手仰头,往台上张望着看热闹,猝不及防见了他,就惊讶着笑道。
    “好巧。你怎么在这儿?”
    他勉强笑笑,当然不好说原因。
    二人有的没的闲聊几句,老宋意有所指,问他。
    “这音乐节办得,怎么样?”
    “挺好。”
    “就是有点儿冷。”
    “确实穿得太少了。”
    “说了让穿件长袖上去,他不听,非要穿好看的,说万一呢。”
    话题暗中偷换,所指的成了卫岚,沈子翎一顿,却没忍住,问了下去。
    “什么万一?”
    老宋老神在在地笑:“万一你来看他了啊。当时我还笑话这小子,没想到真给他万一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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