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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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恢复记忆那天,是新年的钟声敲响,他们在院中,听着村里其他人家传来“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不远处的陆嗣跑回来,咧着嘴,手中火柴燃着一亮一亮的光。
    耳朵被一双温热的手掌捂住,庆贺新年的鞭炮声中,白毓臻听到耳边传来的一道轻笑声:“珍珍,宝贝老婆,谢谢你再一次选择了我。”
    而真正恢复全部的记忆,时间已经来到了1983年,那一年,第一届春晚上了大荧幕,在一派欢声笑语中,彼时已经成为丁氏集团董事长,正值壮年,连续几年被帝都圈子评为“最炙手可热的黄金单身汉”的丁先生看了看身旁在开着暖气的客厅中随意身着一件米色毛衫的爱人,眼神的爱意几乎要满溢出来,他想了想,在电视里跨年的倒计时中,还是将“我做了一个梦”的话咽了回去。
    命运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它让帝都丁家的一个男婴从出生就注定要顺风顺水过完一生,金汤匙在含住的那一刻就未曾掉落,“丁绍元”三个字是这个世界的天道所需要的气运之子,作为“主人公”,下乡的名单分明没有他。
    但故事就这样偏离了轨道,于是一下车的丁绍元便看到了那个令他一见钟情的少年,少年名叫白毓臻。
    “白毓臻。”真是好听的名字。
    从此,原来故事中的路人甲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姓,他鲜活、美丽,令“主人公”神魂颠倒,甚至将他原本应该在一个黑夜突发急病的村长爹及时送到了城里的医院,因此避免了父子未曾见到最后一面的遗憾。
    直到丁绍元回到原本故事中属于他的主阵地帝都的时候,那个被称为“天道”的东西才惊觉,他本应该在走上人生巅峰、获得一切后看淡人世间、孤身一人老去的“主人公”生出了柔软的血肉。
    那个在他身边的少年是谁?
    脱离了掌控的感觉让它很不高兴,于是,那句[我不是你命定的爱人]成了缠绕丁绍元无数个日夜的噩梦。
    直到一场车祸的到来——身为主角,不经历磨难怎么能成长?
    醒来后的男人患上了间发性失忆症。
    而在经历了忆起、忘却,循环往复、近乎割裂的日子里,丁绍元再次找回了他的爱人——在那个天道一怒之下引起的暴雨洪水中,尽管处于失忆的状态,他仍然将他的手牵起。
    主角有了剧情之外的情感——这当然是不被允许的,而在不能伤害气运之子的前提下,要想消除这个变数,自然只能从那个变数身上入手。
    于是在天道的引诱中,白毓臻踏入了那条河流。
    当丁绍元失魂落魄地见到溺水的爱人时,他笑着,眼睁睁看着手腕蜿蜒的鲜血被对方饮下,眼神中疯狂交织着平静:
    “珍珍,你看,我们真的要融为一体了。”
    “无论是外头的那些人,还是所谓的‘天道’,都不能将你我分开。”
    两人的命数就此纠缠。
    ——电视里传来“新年快乐”的祝贺声,高层的窗外绽开炫目灿烂的烟花,楼上、楼下、隔壁的房子此时空无一人,原因无他,今年白毓臻轮到在丁先生的房子里跨年,于是另外三位江、陆、宋先生自然紧随其后。
    咽下高脚杯里的最后一口红酒,丁绍元手臂撑在沙发靠背上,看着怀里的爱人有些困倦地揉了揉眼睛,毛衫下露出的一截颈子白得晃人。被男人们精心养着,这么些年,尽管因为深受导师信爱,已经留校成为白助教,青年却仍然眼神干净,褪去了昔日的稚嫩,成为了一颗不过分耀眼,但时时刻刻散发着温润光辉的珍珠。
    “宝贝,新年快乐。”
    在举国同庆的这一时刻,这句承载着深重爱意的祝福,由三道不同的声线说出,而第四道祝福在那永远落在他身上的温和目光中。
    白毓臻抬头,烟花的绚烂透过高大的落地窗,映在了他的眼中。
    “新年快乐。”他笑着说。
    第117章 假少爷(1)
    “叮铃铃——”下课铃打响,教室里顿时如炸开了锅般,讲台上的老师将教案往胳膊下一夹,深知这群少爷小姐们心已经飘了,丝毫不拖堂,潇洒离去。
    下午的最后一节课就是体育课,坐了一天“牢”的学生们恨不得立刻放飞,原本嘈杂的教室里转瞬间便人影寥寥。
    靠着窗的座位边窗帘半拉,阳光照在趴在桌子上的那人身上,交叠的手臂压在脸下,窗外的阳光更烈了,微动下露出小半截雪白的面颊,睡梦中,那人皱了皱眉头。
    在安静了数秒后,有人的脚步声响起,当他站定在熟睡的少年身边时,高挺笔直的身体落下的阴影游走在少年肩头披着的黑色校服外套上。
    圣凯文斯学校的校服是西式裁剪风格。
    “哗啦”一声,半开的窗帘被完全拉上,瞬间,教室的后半部分被笼罩在了昏暗中。
    上课铃却恰在此时响起,一声声中,原本趴着的少年肩膀微动——从站着的角度看去,那重叠在一起的睫毛像是展翅欲飞的蝶翼,漆黑卷翘。
    原本趴着的人慢慢起身,随着动作的变化,少年肩头上肉眼可见偏大一码的外套控制不住地滑下——被一只冷白的手拽住。
    还有些模糊的眼前突兀地多了一抹黑,少年抬头,一张眉弓骨长、鼻梁高挺的清冷面容出现在眼前,对上他的目光,淡色薄唇微启:
    “你的外套。”
    因为刚睡醒,人体热度偏高,一只指尖还泛着粉的手将外套接过,指腹无意擦过男生的指节。
    深静的黑眸微动。
    从旁边课桌抽屉中拿出一包湿纸巾,抽出一张仔细地擦过脸颊,终于有了些精神的白毓臻慢吞吞开口:“谢谢。”
    然后便将手上的外套随意往旁边空着的椅子上一放——一张薄薄的纸片在动作间飘然落下,他垂眸,有些漫不经心地一瞟:
    蓝色便签纸上,一行龙飞凤舞的字迹跃然其上:珍珍,我去打球了,醒了快来!!!
    后面的三个感叹号足见对方的迫切。
    见他捏着便签,半天不说话。手指骨节似是无意识敲了一下桌面,男生目光似是无意瞥过,淡淡的声音响起:“这节是体育课。”
    白毓臻抬眼一看,教室悬挂的钟表的确指向了五点十五,体育课已经开始十分钟了。
    他起身,细白的手指将窗帘一拨,楼下的露天篮球场上,已经换好7号球衣的谢锦程站在候场区,抱臂在听人说什么,远远看去,眉头蹙着,有些不耐烦的样子。
    等到白毓臻不慌不忙地收拾好后下了楼,一路畅通无阻地直达观众席前排落座后,抬眼看去——
    谢锦程刚结束前半场,正拿着一瓶水在喝,仰头时汗珠划过一动一动的凸起喉结,矿泉水很快下了一瓶,骨节修长的手掌一捏,瘪掉的瓶身被随意一丢,不知哪个小跟班嘻嘻哈哈接过,雪白的毛巾粗鲁地擦过利落的碎短发,剑一般浓黑的眉下,眼窝深邃,阳光下眼珠泛着墨蓝,隐隐显出了几分混血血统。
    不是错觉,男生此时眉眼下压,周身隐隐萦绕着烦躁的气息,的确是不耐烦的样子。
    “谢哥——!快看谁来了!”
    毛巾遮挡住了视线,谢锦程眉头一挑,眼神凌厉不耐,“吵什么吵,谁来老子都……”
    声音在对上不远处前排少年的目光时戛然而止。
    头顶的毛巾被大掌随意抓下,谢锦程大踏步朝他走去,临近了,站定在少年的面前,居高临下的几秒后,在白毓臻眨眼看来时,俯身,两人鼻尖挨近,男生身上运动后的热气扑面而来,咧嘴笑着,语气隐约带着几分迁就:
    “小没良心的,再不来我都结束了。”
    对此,白毓臻不置可否,只是在那边要上场的队友们投过来的殷切目光中,转头,抬起的手推了一下谢锦程的面颊,面无表情道:“快点,比赛。”
    说完,当着男生的面,抽出随手塞进口袋的湿巾,撕开包装慢条斯理地擦起了沾上了汗意的手。
    “得——知道了!保管给你拿个第一名回来。”谢锦程对他的反应也不在意,毕竟两人一起长大,他打小就知道小少爷的“娇气病”,又因为身体弱,不能剧烈运动,常年被白家的家庭医生调养着,平日里活得也极为精细,说是“身娇体弱”都不为过:
    水要喝温的,热了凉了都会不舒服;到了饭点不吃饭就会胃疼,偏偏小少爷自己又懒得上心。因此这么多年,在同龄男生最爱呼朋引伴的年纪,谢锦程硬是没有一次打球超过晚上七点,偏偏本人技术好、球品好,每每有不知道规矩的人让他继续下一场,他都会摆摆手拒绝,这时候,一起打球的其他人就会过来解释:“谢哥要陪着白小少爷吃晚饭呢。”
    这时,不知情的人就会问:“白小少爷是谁?”
    “喏——那儿白白净净、模样最好的人,就是他。”
    坐在观众席前排的少年在阳光下白得发光,短袖衬衫解开了顶上的两颗扣子,欣长的脖子,微微放松下微塌的肩,看向球场上奔跑跳跃的男生时匆促闪动的睫毛,看到高兴的地方时不时翘起的洇红嘴唇,无一不昭示着他抓人眼球的出色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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