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圣火朝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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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忒拜城地堡。
    一团旺盛的黑火,在地堡中心熊熊燃烧。
    卡德摩斯小心翼翼地取出颈间吊坠,如同承接火炬的圣徒般,虔诚地取出一缕遂火。
    从这团旺盛的黑火里,取出一缕后,他颈间的黑火吊坠再度充盈,足够支撑他半个月的龙牙兵生產。
    “赋魂”龙牙兵的黑火消耗量微乎其微,但奈何卡德摩斯使用频次高。现在有圣泉辅佐,隔两天他便会製造大批龙牙兵。
    阴影处的普罗米修斯,头戴黑色斗笠,將面容隱藏,静静观看这一幕。
    “您是否太过谨慎了些?”卡德摩斯不由哑然失笑。
    普罗米修斯摇摇头,正色道:“不要以为这是你的秘密地堡,便绝对安全。”
    “你既然决定接受做暗子,就要保持充分的警惕,不可掉以轻心。这忒拜城中,现在隨时可能有宙斯、阿瑞斯等神灵的密探。”
    “是,谨遵您的教诲。”卡德摩斯深深頷首。
    普罗米修斯拍拍他的肩膀。
    “此间事了,我打算回雅典和隱城看看,然后便要重返冥界修炼。有任何急事,用我传授你的符號,通过遂火传信。”
    “每隔半年,我会跃迁到这里一次,补充一下消耗的黑火。”
    普罗米修斯指了指中间那团旺盛的黑火道。
    卡德摩斯连忙应下。
    普罗米修斯將一切叮嘱妥当,打了个响指,身形消失不见。
    卡德摩斯望著黑火中消失的身影,眼中满满地崇敬,他望著黑火愣神了许久,才低声祝福道:
    “祝您一路顺风,祝我们的事业一切顺遂。”
    说完,他沿著螺旋形阶梯,走入地面之上的卡德米亚卫城。
    在太阳之下,他是阿波罗神庙的兼任辅助祭祀,阿瑞斯圣泉的守护者,更是宙斯祭坛背后最大的金主。
    ……
    雅典城。
    普罗米修斯出现在刻克洛普斯的寢宫。
    巨大的书桌前,刻克洛普斯蛇尾半卷,正慢条斯理地翻阅著各地传来的灾情报告。
    半晌后,他才抬起头,注意到立於那盆熊熊燃烧的黑火旁的普罗米修斯。
    “喔,你怎么来了?”他淡金色的竖瞳中,带著一抹诧异。
    “怎么,不欢迎我?”普罗米修斯打趣道。
    “怎么会?”刻克洛普斯笑笑,“只是有些意外,上次雅典守卫战后,很久都没见你过。”
    “恩,避人耳目嘛。不过你放心,整座城堡的墙壁內壁,都被我用命运迷雾包裹了,外人绝难窥探。”
    普罗米修斯拾其书桌盘子里的一叠橄欖果蜜饯,一边咀嚼一边问道:
    “遇上什么困难了吗?”
    “这都被你猜到了。”刻克洛普斯笑著摇摇头。
    “你每次遇到麻烦,就爱蜷缩著发呆,眉头拧成川字。”普罗米修斯毫不客气地调笑友人。
    “说罢,这次又是什么困难?”
    “幸好,我虽然没有什么治理才能,但雅典背靠隱城,每次遇到难题时,你都会出现。”
    刻克洛普斯不由感嘆一声,將手中的灾情通报,递给普罗米修斯。
    普罗米修斯接过那捲羊皮文书,凝神瀏览片刻,神色也不由肃然。
    他指节轻轻敲击著桌面,不由感嘆道:
    “可惜当初没有一箭射死那畜生,现在遗患无穷啊。”
    “你已为雅典人,爭取到了足够长的时间。”刻克洛普斯安慰道。
    据那份文件记载,不断有小股半人马袭扰雅典各城门。
    凯隆被射伤后,带著数百残部,確实隱遁许久。
    普罗米修斯前去勒忒河修炼后,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三年。
    头两年,凯隆销声匿跡,颇为安分。
    就是每隔几个月,便有游商发现,某个偏僻村落,被整村屠灭,村里人畜家丁无一倖免。
    但或许是被上次普罗米修斯打怕了,又或许是兵员匱乏,黑蹄半人马部族,始终没有大规模集群化现身。
    可如今到了第三年,又再度有半人马部族衝击、劫掠城门。
    而凯隆似乎是得了某位高人指点,竟然不像上次一样莽撞,一鼓作气地衝上来大决战。
    反而用小股部队,全天不间断地袭扰东、西、南、北四个城门。
    有时东门二十骑,同时北门也攻来三十骑,令城防军左支右絀,白天黑夜地驰援响应,不堪其扰。
    而那些半人马,一看到大批城防军支援而来,便果断拋下斩杀的城门防军尸首,火速撤离。
    以步兵为主的雅典联军,如何追得上来去如电的半人马铁骑,只能咬牙切齿地坐看这群强盗逍遥离去。
    普罗米修斯听完,不由暗自咋舌:
    “敌进我退,敌疲我打?”
    这种原始扰敌游击的打法,可不像是凯隆那个莽夫能想出来的。八成是被宙斯或阿瑞斯收编了,才能给他们贴心设计出这么一套打法。
    將前因后果猜测了个七七八八,普罗米修斯开始翻开脑海中的记忆库大门,很快有了大致思路。
    倘若和半人马氏族比速度,即便花费时间培养一支雅典人自己的骑兵,除非是神异宝马,寻常马匹还是未必能追得上,以奔跑擅长的半人马。
    既然寻常士兵,无法追上对方近战廝杀,那就要在城防基础上,搭配陷阱和远程作战武器。
    普罗米修斯脑海中很快回忆起几样事物——
    防御工事:尖木栏拒马;
    陷阱:拦马索、铁蒺藜;
    中远程索敌:鉤镰枪、单手劲弩;
    ……
    这些古人们对抗骑兵的智慧法宝,正好可以被他挪来使用。
    想到就做,他对刻克洛普斯道:
    “给我两天时间,我来想办法。”
    说完,他便准备转身离开。
    刚转过身,他又抱起桌上那一盘橄欖果蜜饯,在刻克洛普斯惊愕地目光中,他淡淡笑道:
    “权当提前收你点感谢费了。”
    打了个响指,他身影瞬间出现在赫菲斯托斯的匠神锻造工坊。
    与赫菲斯托斯打个招呼,普罗米修斯直接开门见山,讲明来意,他要打造一批对付半人马的武器。
    赫菲斯托斯作为一个酷爱钻研武器的“技术宅”,听到普罗米修斯的新想法,眼睛也瞬间亮起。
    “倒是很有趣的设计。”匠神如实点评。
    在他的帮助下,普罗米修斯很快集齐了设计草图、铸造工具与武器材料。
    二人闷头钻进了锻铁室。
    一天后,一样样“稀奇古怪”的武器,出现在了眾人眼前。
    用来做陷阱的铁蒺藜,也被称作“刺马钉”,专门用来埋伏骑兵突进,號称古代版“地雷”。
    这种四尖椎状的铁器,不论如何布置它,总会有一个尖锥朝上,当半人马的马蹄踏过,很容易被扎穿丧失行动能力。
    铁蒺藜中心还会留一个穿孔,用细绳穿起来后,可以將成串的铁蒺藜,铺洒在草地或树荫等暗处,埋伏与实用性兼具。
    普罗米修斯打造的另一项防御性工事——尖木栏拒马,也被称呼为“鹿角”。
    將木棒削尖,做成形如鹿角的木柵栏,交错叠放的鹿角,可拆卸,方便移动,放置在城门或营寨前,能够有效阻拦半人马铁骑衝锋。
    平时在四座城门外侧,布置交错排布的尖木栏拒马,逐个盘查放行,也能降低城防军压力。
    进攻武器方面,普罗米修斯设计的单手劲弩,是弩的便携版,它比弓更容易上手,需要力量更小,普通人几天就能操作,但射速却极快。
    它还可以藏在宽大袖袍,或別在盔甲腰间,等黑蹄半人马衝到几十米处,位於拒马后的士兵一轮齐射下,威力惊人,堪比“古代手枪”。
    而大名鼎鼎的鉤镰枪,形似长戟,全长七尺二寸,其中枪头长八寸,下部有內曲倒鉤,枪桿以木製,长六尺,是对抗骑兵的神兵利器。
    著名应用案例,有宋代对抗西夏“连环马”战役,岳飞凭此大破金军拐子马;以及郑成功在收復台湾时,水战以此利器,鉤掛弹反敌方兵刃,成为登船作战的制胜法宝。
    普罗米修斯將这些初版制式武器,一一展示给聚拢围观的刻克洛普斯与匠神。
    並叮嘱二人如何打制標准规格的武器,如何训练士兵操练、熟悉这些新武器,应用在实战环节。
    片刻后,普罗米修斯不出意料,听到耳边传来一道天籟:
    【发明尖木栏拒马、铁蒺藜、鉤镰枪……】
    【创造权柄:80%→85%】
    【创造权柄突破85%,赐予技能强化点*1】
    【技能强化点:可加深技能感悟,创造衍生技能】
    普罗米修斯收穫久违的技能强化点,略一思索,照例加点在遂火上,这次他强化的是【火焰塑形】。
    一个新技能浮现在掌心羊皮纸上。
    【圣火朝凰:只需一个意念,本体逸散的遂火,將没有距离限制地接受圣火主宰的命令;遂火的位格高於一切凡火,其他凡火会如臣子覲见君王般,臣服於圣火,敌对火焰效力减半】
    普罗米修斯心念一动,他感到自己的感知,经由分散在各个城邦的遂火,如蛛网般蔓延向四面八方。
    他立刻呼唤忒拜城地堡里的一只龙牙兵武士。
    隨著他念头闪过,那名龙牙兵武士豁然睁眼,眼眸中跳动著漆黑火焰。
    他缓缓起身,抬臂,行走,转眼间走入那道旺盛的黑火中。
    下一刻,他竟然犹如继承了普罗米修斯的【萤火跃迁】一般,穿越时空裂隙,完好无损地来到普罗米修斯面前。
    普罗米修斯面露惊讶,他脑海中瞬间想出无数巧妙组合,等待他未来去施展。
    ……
    隱城,一处山涧溪流旁。
    已经六岁的阿喀琉斯,站在一群孩童间,透露出与年龄不相仿的成熟,他眉宇间天生带著一股桀驁不驯的野性与洒脱。
    口中叼著一根狗尾草,双手插兜,缀在一群孩童后面。
    那群六七岁的玩伴们,相约到溪边河水中摸鱼。
    这条溪流很浅,只能摸过脚踝,鹅卵石间偶然跃过的手指粗的小鱼,令小孩子们心动不已。
    只有阿喀琉斯除外。
    对於这次溪边行动,他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
    要不是她乳母家的小丫头,死缠烂打,非要拉著他一起同去,他根本不愿出来。
    说来有趣,他天生神力,尚在襁褓时,便误伤了餵养他的乳母,但在经歷冥河淬炼,解锁权柄后,反倒能控制住狂暴的力量,再也没有误伤过他人。
    他平素多爱呆在大人身旁,不是与丟卡利翁哥哥,一起结伴散步“巡逻”隱城,就是找厄庇米修斯大叔去决斗场上角力。
    说起来,他还是个天生的小武痴,一说起作战打仗,他便双眼炯炯有神,目不转睛。说起小孩子们的游戏,他却兴致缺缺,提不起兴趣。
    可惜普罗米修斯在带他从冥河归来后,便独自前往冥界修炼,阿喀琉斯经歷过冥界的凶险后,顿觉这凡间的岁月静好,有些寡淡无趣。
    他双手抱在脑后,正叼著狗尾草,漫无目的地望著蓝天,乳母家的小丫头珍妮便又凑过来,眼睛亮晶晶道:
    “阿喀琉斯哥哥,我们去过河摸鱼吧。”
    “不去,没意思。”阿喀琉斯想也没想便答道。
    珍妮立刻嘟起嘴,有些不满道:“这也没意思,那也没意思,那你到底喜欢什么?”
    “他喜欢舞刀弄枪,想像珀尔修斯那样,当个举世瞩目的大英雄。”一个比他们大几岁的小男孩笑道。
    周围的孩子们,都忍不住笑起来。
    在他们看来,珀尔修斯那样斩杀美杜莎,驾驭飞龙的半神英雄,是高不可攀的存在,阿喀琉斯的“梦想”,无异於痴人说梦。
    阿喀琉斯却摇摇头:“珀尔修斯是老师的学生,我也是老师的学生,我的目標不是成为他。”
    “那你的目標是什么?”周围好奇的小伙伴忍不住问道。
    “当然是超越他,成为比他更厉害百倍的大英雄!”
    阿喀琉斯不假思索道,仿佛篤定一定会实现。
    “哈哈哈。”孩子们不笑得更欢快,在稚嫩的孩童们眼里,阿喀琉斯无疑在吹牛。
    他们只知道普罗米修斯,有一天从外面“捡”回来个小孩,这个小孩力气大一些,误伤过村里的乳母,其他特异之处,小孩子们並不清楚。
    就在眾人嬉笑时,远处树林突然发出簌簌声响,阿喀琉斯眼眸瞬间眯起,宛如发现猎物的猎豹,眸中精光一闪。
    下一刻,他大吼一声:
    “快散开!”
    密林中,一头一人多高的棕熊猛地衝出。
    巨熊直立而起,投下如山般的阴影,扑向一眾孩童。
    熊掌带起一阵腥风,死亡气息铺面而来。
    这头棕熊,或许是来溪边捕鱼,却不想正撞上这群孩童,眼看悲剧就要酿成,阿喀琉斯上前一步,豁然抬手,挥出一拳。
    轰——!
    一声闷响震彻山林。
    刚刚还凶狂无比的棕熊,头颅被一拳正面轰中,颈骨瞬间断裂,庞大身躯凌空倒飞出去,如烂泥般瘫在地上,不再动弹。
    一拳。
    仅一拳。
    六岁稚童,击毙巨熊。
    阿喀琉斯缓缓收回拳头,拍了拍手上並不存在的灰尘,在一眾小伙伴震惊和钦佩的目光中,淡淡道:
    “不用怕,有我在。”
    阳光洒在他稚嫩却坚毅的脸庞,英雄之气却已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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