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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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到陈家湾,有十三四里路。
这时候没有班车,嘉陵江倒是有船,但不是每天都有。
所以一般情况下,人们是能不进城就不进城的。
细雨霏霏,道路泥泞。
两人回到陈家湾的时候,天已经开始黑了。
回家的路上,正好经过大哥陈向军家。
陈向东远远看到大嫂带著孩子在院子里玩耍。
他本想打个招呼,可大嫂见了他,脸色瞬间冷了下来,抱起孩子就进了屋。
陈向东自然知道为什么,父母偏心他和沈知瑜,大嫂自从嫁给大哥,没得过什么好处不说,还得经常帮衬他家。
有著血脉亲情的大哥对他尚且有怨念,更何况大嫂?
“小瑜回来啦?”
“小瑜吃饭没有,来吃饭哇!”
路上,倒是有不少人主动和他们打招呼,但多是衝著沈知瑜。
她是公社小学的代课老师,逢年过节帮人写春联写信,人又踏实肯干,在公社的人缘是一等一的好。
相比之下,陈向东就不咋受待见了。
虽然结婚以后,他已变好许多,但和公社许多同龄人比起来,无论是勤快程度,还是人品性格,那都差了许多。
所以到现在还有人私下吐槽,说沈知瑜哪哪都好,就是眼光太差,当初追她的人那么多,咋就偏偏选了最差的陈向东呢?
回到土坯房,沈知瑜放下行李,系上围腰就往灶房走:
“我去弄饭,你去把鸡鸭弄来关起。”
陈向东嗯了一声。
其实到了时间,鸡一般自己就回窝了,哪天有鸡没回窝,要么是被人偷去了,要么就是掉进茅厕淹死了。
鸭则不一样,许多时候都要人拿著竹竿去赶回来。
陈向东把鸭子赶回去,又数了一下鸡,確定没问题,便关上门来到灶房。
灶膛里火光跳跃,映得沈知瑜的脸红扑扑的。
陈向东连忙上前帮忙。
晚饭很简单,一碗红苕稀饭,一小碟泡萝卜,还有一碟腊肉炒儿菜。
腊肉是去年冬月杀的猪,醃好之后再用柏树枝丫来熏,这味道別提多香了!
陈向东光是闻著味道都流口水。
上一世,隨著时代的发展,村里人越来越少,到后来杀年猪的都没几个了,用柏树来熏制腊肉更是绝跡。
所以陈向东想这一口,那也是想很多年了。
不过,这玩意只是个解馋的,总共没有几块。
这年头想要吃肉吃饱,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所以他只吃了一片腊肉,就开始往沈知瑜碗里夹。
对於陈向东这般举动,沈知瑜倒是不奇怪,因为他以前就是这样的。
所以別人再怎么说陈向东配不上她,她都觉得陈向东还是挺好的。
“你吃你吃,我在成都吃得好,现在都还不饿。”
沈知瑜又把碗里的腊肉夹给了陈向东。
两人你推我让,最后各自吃了一半。
“先吃完的不管,后吃完的洗碗。”
沈知瑜放下碗筷,眉眼间流露几分狡黠。
“好好好,我去洗碗。”
陈向东看著沈知瑜那股子俏皮劲,心中一阵发酸。
上辈子,沈知瑜吃了太多苦,那份灵动很早就消磨在了生活的重担下。
这辈子,他希望沈知瑜能永远开开心心。
洗完了碗,陈向东回到房间,就见沈知瑜满眼期待地看著他:
“看看,送你的礼物,喜欢不?”
陈向东顺著她手指的方向望去。
那是一双皮鞋。
黑色的胶底,鞋面是油亮的牛皮,鞋头圆圆的,鞋帮处缝著一圈细细的白边。
在这满是粗布鞋、解放胶鞋的时代,这双皮鞋別提多洋气。
相对应的,价格也不便宜,要卖七八块呢!
城里人都未必穿得起,沈知瑜却买给了他。
陈向东呼吸沉重,看沈知瑜的眼神里满是感动。
他没有说太贵了之类的扫兴话,而是换上了这双皮鞋。
“真帅!真精神!”
沈知瑜看著换上皮鞋的陈向东,满脸的笑容,眼睛里都像闪起了星星。
自己男人,就是好看!
“谢谢!”
陈向东紧紧抱住了她。
“谢啥,男人,总要有一双皮鞋的。”
她嘿嘿笑著。
自己男人,就得自己宠!
不过,很快,她就发现不对劲。
“我那个来了……”她嗔了一句。
陈向东挠挠头:“那我去给你烧热水,洗脸洗脚。”
“不用不用,我来我来。”沈知瑜连忙阻止。
又是一番推拉过后,两人相拥而眠。
屋外,夜色渐深,雾气渐浓。
陈向东闭著眼睛,却没睡著。
昨晚太累,以至於沾床就睡,今天不是那么累,听著风把纸糊的窗户吹得咵嚓咵嚓的响声,他便想起一件事。
1983年,寒潮频发。
其中四月和十二月这两次,影响最广,灾害最重。
四月这次属於全国性寒潮,南方主要表现是大风和冰雹,听说最大的冰雹能有拳头那么大,有人直接被砸死了。
清溪县这边没那么夸张,陈向东一家也没出太大的事。
可十二月这次就不同了。
西南极端暴雪,连续降雪三十多个小时,陈向东家的土坯房扛不住,塌了。
当时已经怀孕的沈知瑜因此流產,此后再也没能怀上孩子。
这是沈知瑜一辈子的心结,也是陈向东莫大的遗憾。
如今重生归来,陈向东绝不会再让这种事发生!
现在还没有商品房的说法,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新修一栋房子,一栋又漂亮气派,又结实抗造的砖瓦房!
“不仅得挣钱,还得快啊!”
“修栋砖瓦房最快也要一个月,留给我的时间並不多。”
陈向东合计的时候,沈知瑜其实也没睡著。
她並不知道什么寒潮,她也没想著要一栋砖瓦房。
对於她而言,能有一间砖瓦房,能让她和陈向东的日子过得更舒坦些,就很好了。
“以后要再多去找点活干才行,爭取早点再把钱攒起来。”
沈知瑜默默想著,终是在陈向东的怀里睡了过去。
翌日清晨,天刚蒙蒙亮。
咯咯嗡~~
听著公鸡的打鸣声,沈知瑜醒了过来。
可睁眼却没见到陈向东,她还以为他是去茅厕了,於是穿好衣服下床,准备给娘家写封信。
公公为了给妈挖天麻摔成重伤,她想让爸妈来医院看望看望公公。
並且她觉著陈向东有些不一样了,说不定爸妈能慢慢接受陈向东了呢?
可刚来到桌边,就见陈向东留下一张纸条。
“知瑜,我去山里转转,万一挖到冬麻了呢?你不要担心,我不会有事的。”
沈知瑜的心顿时一颤。
她虽没进过山,可山里有多凶险,她是听说过的。
父亲陈国栋这样的老江湖都没挖到冬麻,还受了重伤,更何况陈向东呢?
“陈向东,你可一定要平安回来啊!”
沈知瑜小脸微微泛白,整颗心都七上八下的。
另一边,陈向东已踏著晨雾前往摩天岭。
“东娃儿,你走哪去?”
路过一户人家,他听到一个记忆深刻的声音。
抬头望去,只见一个五十多岁的,地中海髮型的男人,正对著他笑。
陈向东眉头微微皱起。
这个男人名叫陈国龙,是他父亲的七哥,他得叫一声七爷。
可相比起另外几个爷叔的善良,这个七爷可就坏到了骨子里。
就是他对父亲说,天麻能治头痛。
若只是如此,父亲都不一定会进山挖天麻,因为冬麻实在太难挖了,基本只有靠运气。
可他还说,他听人说青冈坪那边有冬麻。
父亲这才动了心,进了山。
若只是这样,倒也罢了。
可上一世,父亲去世后,他们请人来做道场。
在给父亲选坟的时候,七爷居然悄悄给道士说,父亲曾说过道士的坏话。
因此,道士最后给父亲选了个很差的位置。
后来父亲的坟经常被山耗子破坏,也不知是否与此有关。
七爷乾的损人利己,甚至损人不利己的事,还有不少。
上一世,陈向东的穷困潦倒,五爷的家破人亡,都和七爷脱不了关係!
只可惜那时候,他没能早早认清七爷的真面目,甚至还曾被人卖了帮人数钱。
直到七爷去世的时候,他听人提起这些事,方才知道真相。
而这辈子……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这时候没有班车,嘉陵江倒是有船,但不是每天都有。
所以一般情况下,人们是能不进城就不进城的。
细雨霏霏,道路泥泞。
两人回到陈家湾的时候,天已经开始黑了。
回家的路上,正好经过大哥陈向军家。
陈向东远远看到大嫂带著孩子在院子里玩耍。
他本想打个招呼,可大嫂见了他,脸色瞬间冷了下来,抱起孩子就进了屋。
陈向东自然知道为什么,父母偏心他和沈知瑜,大嫂自从嫁给大哥,没得过什么好处不说,还得经常帮衬他家。
有著血脉亲情的大哥对他尚且有怨念,更何况大嫂?
“小瑜回来啦?”
“小瑜吃饭没有,来吃饭哇!”
路上,倒是有不少人主动和他们打招呼,但多是衝著沈知瑜。
她是公社小学的代课老师,逢年过节帮人写春联写信,人又踏实肯干,在公社的人缘是一等一的好。
相比之下,陈向东就不咋受待见了。
虽然结婚以后,他已变好许多,但和公社许多同龄人比起来,无论是勤快程度,还是人品性格,那都差了许多。
所以到现在还有人私下吐槽,说沈知瑜哪哪都好,就是眼光太差,当初追她的人那么多,咋就偏偏选了最差的陈向东呢?
回到土坯房,沈知瑜放下行李,系上围腰就往灶房走:
“我去弄饭,你去把鸡鸭弄来关起。”
陈向东嗯了一声。
其实到了时间,鸡一般自己就回窝了,哪天有鸡没回窝,要么是被人偷去了,要么就是掉进茅厕淹死了。
鸭则不一样,许多时候都要人拿著竹竿去赶回来。
陈向东把鸭子赶回去,又数了一下鸡,確定没问题,便关上门来到灶房。
灶膛里火光跳跃,映得沈知瑜的脸红扑扑的。
陈向东连忙上前帮忙。
晚饭很简单,一碗红苕稀饭,一小碟泡萝卜,还有一碟腊肉炒儿菜。
腊肉是去年冬月杀的猪,醃好之后再用柏树枝丫来熏,这味道別提多香了!
陈向东光是闻著味道都流口水。
上一世,隨著时代的发展,村里人越来越少,到后来杀年猪的都没几个了,用柏树来熏制腊肉更是绝跡。
所以陈向东想这一口,那也是想很多年了。
不过,这玩意只是个解馋的,总共没有几块。
这年头想要吃肉吃饱,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所以他只吃了一片腊肉,就开始往沈知瑜碗里夹。
对於陈向东这般举动,沈知瑜倒是不奇怪,因为他以前就是这样的。
所以別人再怎么说陈向东配不上她,她都觉得陈向东还是挺好的。
“你吃你吃,我在成都吃得好,现在都还不饿。”
沈知瑜又把碗里的腊肉夹给了陈向东。
两人你推我让,最后各自吃了一半。
“先吃完的不管,后吃完的洗碗。”
沈知瑜放下碗筷,眉眼间流露几分狡黠。
“好好好,我去洗碗。”
陈向东看著沈知瑜那股子俏皮劲,心中一阵发酸。
上辈子,沈知瑜吃了太多苦,那份灵动很早就消磨在了生活的重担下。
这辈子,他希望沈知瑜能永远开开心心。
洗完了碗,陈向东回到房间,就见沈知瑜满眼期待地看著他:
“看看,送你的礼物,喜欢不?”
陈向东顺著她手指的方向望去。
那是一双皮鞋。
黑色的胶底,鞋面是油亮的牛皮,鞋头圆圆的,鞋帮处缝著一圈细细的白边。
在这满是粗布鞋、解放胶鞋的时代,这双皮鞋別提多洋气。
相对应的,价格也不便宜,要卖七八块呢!
城里人都未必穿得起,沈知瑜却买给了他。
陈向东呼吸沉重,看沈知瑜的眼神里满是感动。
他没有说太贵了之类的扫兴话,而是换上了这双皮鞋。
“真帅!真精神!”
沈知瑜看著换上皮鞋的陈向东,满脸的笑容,眼睛里都像闪起了星星。
自己男人,就是好看!
“谢谢!”
陈向东紧紧抱住了她。
“谢啥,男人,总要有一双皮鞋的。”
她嘿嘿笑著。
自己男人,就得自己宠!
不过,很快,她就发现不对劲。
“我那个来了……”她嗔了一句。
陈向东挠挠头:“那我去给你烧热水,洗脸洗脚。”
“不用不用,我来我来。”沈知瑜连忙阻止。
又是一番推拉过后,两人相拥而眠。
屋外,夜色渐深,雾气渐浓。
陈向东闭著眼睛,却没睡著。
昨晚太累,以至於沾床就睡,今天不是那么累,听著风把纸糊的窗户吹得咵嚓咵嚓的响声,他便想起一件事。
1983年,寒潮频发。
其中四月和十二月这两次,影响最广,灾害最重。
四月这次属於全国性寒潮,南方主要表现是大风和冰雹,听说最大的冰雹能有拳头那么大,有人直接被砸死了。
清溪县这边没那么夸张,陈向东一家也没出太大的事。
可十二月这次就不同了。
西南极端暴雪,连续降雪三十多个小时,陈向东家的土坯房扛不住,塌了。
当时已经怀孕的沈知瑜因此流產,此后再也没能怀上孩子。
这是沈知瑜一辈子的心结,也是陈向东莫大的遗憾。
如今重生归来,陈向东绝不会再让这种事发生!
现在还没有商品房的说法,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新修一栋房子,一栋又漂亮气派,又结实抗造的砖瓦房!
“不仅得挣钱,还得快啊!”
“修栋砖瓦房最快也要一个月,留给我的时间並不多。”
陈向东合计的时候,沈知瑜其实也没睡著。
她並不知道什么寒潮,她也没想著要一栋砖瓦房。
对於她而言,能有一间砖瓦房,能让她和陈向东的日子过得更舒坦些,就很好了。
“以后要再多去找点活干才行,爭取早点再把钱攒起来。”
沈知瑜默默想著,终是在陈向东的怀里睡了过去。
翌日清晨,天刚蒙蒙亮。
咯咯嗡~~
听著公鸡的打鸣声,沈知瑜醒了过来。
可睁眼却没见到陈向东,她还以为他是去茅厕了,於是穿好衣服下床,准备给娘家写封信。
公公为了给妈挖天麻摔成重伤,她想让爸妈来医院看望看望公公。
並且她觉著陈向东有些不一样了,说不定爸妈能慢慢接受陈向东了呢?
可刚来到桌边,就见陈向东留下一张纸条。
“知瑜,我去山里转转,万一挖到冬麻了呢?你不要担心,我不会有事的。”
沈知瑜的心顿时一颤。
她虽没进过山,可山里有多凶险,她是听说过的。
父亲陈国栋这样的老江湖都没挖到冬麻,还受了重伤,更何况陈向东呢?
“陈向东,你可一定要平安回来啊!”
沈知瑜小脸微微泛白,整颗心都七上八下的。
另一边,陈向东已踏著晨雾前往摩天岭。
“东娃儿,你走哪去?”
路过一户人家,他听到一个记忆深刻的声音。
抬头望去,只见一个五十多岁的,地中海髮型的男人,正对著他笑。
陈向东眉头微微皱起。
这个男人名叫陈国龙,是他父亲的七哥,他得叫一声七爷。
可相比起另外几个爷叔的善良,这个七爷可就坏到了骨子里。
就是他对父亲说,天麻能治头痛。
若只是如此,父亲都不一定会进山挖天麻,因为冬麻实在太难挖了,基本只有靠运气。
可他还说,他听人说青冈坪那边有冬麻。
父亲这才动了心,进了山。
若只是这样,倒也罢了。
可上一世,父亲去世后,他们请人来做道场。
在给父亲选坟的时候,七爷居然悄悄给道士说,父亲曾说过道士的坏话。
因此,道士最后给父亲选了个很差的位置。
后来父亲的坟经常被山耗子破坏,也不知是否与此有关。
七爷乾的损人利己,甚至损人不利己的事,还有不少。
上一世,陈向东的穷困潦倒,五爷的家破人亡,都和七爷脱不了关係!
只可惜那时候,他没能早早认清七爷的真面目,甚至还曾被人卖了帮人数钱。
直到七爷去世的时候,他听人提起这些事,方才知道真相。
而这辈子……
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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