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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流亡者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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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游:持剑之王 作者:佚名
    第2章 流亡者之剑
    海风裹著咸腥,拍打著布拉佛斯的石墙,也拍打著戴蒙·黑火的脸。
    他站在码头的阴影里,指尖攥著韦赛里斯那具瘦小身体的衣角,紫眸里翻涌著不属於这个少年的戾气。
    魂穿过来已有半年,威廉·戴瑞爵士的咳嗽声越来越重,船舱里的药味混著霉味,成了他最初的记忆。
    他曾是红草原的持剑国王,手握黑火剑,麾下万千追隨者,如今却成了一个流亡的坦格利安少年,身边只有一个懵懂的妹妹丹妮莉丝,和一群忠心却孱弱的流亡者。
    “陛下,风大,回舱吧。”伊莉娜的声音带著担忧,她总把他当成那个怯懦的韦赛里斯。
    戴蒙没有回头,目光扫过布拉佛斯的码头。
    这里是无面者的城市,是佣兵与刺客的巢穴。
    红草原的箭雨、伊耿的死、布林登的猩红眼眸,夜夜在他梦里盘旋,他不能永远躲在船舱里,也不想永远顶著韦赛里斯三世的虚名苟活。
    “戴瑞爵士呢?”他的声音依旧带著少年的冷硬青涩,却多了几分国王的威严。
    “在舱里歇著,医生说他的肺撑不了多久了。”伊莉娜的声音低了下去,“我们的钱快用完了,布拉佛斯的商人不肯再赊帐,再这样下去,我们只能去更南边的地方。”
    戴蒙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他知道,威廉·戴瑞一死,这群流亡者便会作鸟兽散,丹妮莉丝会沦为奴隶,他自己也会死於无名之辈的刀下。
    他必须抓住机会,必须在厄斯索斯站稳脚跟。
    三日后,威廉·戴瑞爵士在咳嗽中咽了气,临终前,他攥著戴蒙的手,只说了一句:“保护好公主,守住坦格利安的血脉。”
    戴蒙看著老人冰冷的手,心中没有波澜。
    坦格利安的血脉?
    他是戴蒙·黑火,是黑火叛乱的领袖,是坦格利安的叛臣,可如今,他却要靠著这血脉的虚名活下去。
    戴瑞爵士的葬礼很简单,几捧泥土,一块无名的石碑,便埋在了布拉佛斯的郊外。
    当晚,流亡者们便开始爭吵,有人要去密尔,有人要去里斯,还有人想把丹妮莉丝卖给多斯拉克人换钱。
    戴蒙站在船舱中央,看著这群乌合之眾,紫眸里闪过一丝杀意。
    他想起红草原上的战士,想起那些为他赴死的追隨者,再看看眼前的怯懦与背叛,心中的怒火几乎要烧穿胸膛。
    “谁再敢提卖公主,我便割了他的舌头。”他的声音不大,却带著一股慑人的力量,那是久经沙场的战士才有的气场,“从今日起,听我的命令,我们去爭议之地。”
    眾人愣住了,他们从未见过这个怯懦的少年如此强硬。
    有人不服,刚要开口,便被戴蒙一把攥住手腕,只听“咔嚓”一声,骨头碎裂的声响在船舱里迴荡。
    “我说,听我的。”戴蒙鬆开手,看著那人痛得满地打滚,语气平静,却让所有人都噤若寒蝉。
    他们不知道,这个少年的身体里,藏著一个真正的国王,一个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战士。
    第二日,戴蒙带著剩下的十七个流亡者,登上了一艘前往爭议之地的商船。
    船票是他用戴瑞爵士留下的最后一枚银马幣买的,船舱狭小,空气污浊,丹妮莉丝缩在角落,害怕地看著他。
    戴蒙走到她身边,轻轻摸了摸她的银髮,动作笨拙却温柔。
    这是他第一次对这个妹妹產生一丝牵绊,红草原上,他失去了伊耿,如今,他不能再失去这个名义上的妹妹,她是他的筹码,也是他在这陌生世界里,唯一的亲人。
    “別怕,”他低声说,“哥哥会保护你。”
    商船在海上航行了半月,抵达了爭议之地的边缘小镇。
    这里是佣兵的天堂,也是亡命徒的地狱,街道上隨处可见带剑的汉子,酒馆里的咒骂声与刀剑碰撞声从未停歇。
    戴蒙带著眾人找了一间破旧的客栈住下,身上的钱只够维持三日。
    他知道,必须儘快找到活计,否则所有人都会饿死在这里。
    他独自走出客栈,在街道上閒逛,目光扫过每一个佣兵。
    他在寻找机会,寻找那些落魄的、有战力的战士,就像当年收拢那些不满戴伦统治的骑士与领主一样。
    他看到一个被酒馆老板赶出来的壮汉,那人身材高大,皮肤黝黑,是盛夏群岛人,手里攥著一把断了刃的剑,眼神里满是绝望。
    戴蒙走过去,扔给他一枚铜星。
    “会打仗吗?”
    壮汉抬头,看著眼前的银髮少年,眼中闪过疑惑,隨即点了点头:“会,我在奴隶湾打过五年仗,杀过渊凯的武士。”
    “跟我干,”戴蒙说,“有饭吃,有酒喝,打贏了,还有战利品。”
    壮汉愣了愣,隨即咧嘴笑了,接过铜星,跟在了戴蒙身后。
    这是他收拢的第一个人,也是龙爪佣兵团的第一个成员。
    接下来的一个月,戴蒙凭藉著前世的战斗经验与识人眼光,陆续收拢了二十多个落魄佣兵、逃奴与流亡骑士。
    他们大多是走投无路之徒,却都有一身战力,戴蒙给他们饭吃,给他们武器,教他们列阵、拼杀,就像当年训练自己的黑火卫队一样。
    他给这支小队伍取名“龙爪”,以龙的利爪为徽记。
    他知道,龙爪虽小,却能撕开敌人的喉咙,就像他自己,虽身处绝境,却终有一日要撕开厄斯索斯的天空,杀回维斯特洛。
    一年之后,龙爪佣兵团已有两百余人,在爭议之地的小规模衝突中已经崭露头角。
    戴蒙亲自带队衝锋,他的剑术依旧精湛,哪怕是韦赛里斯的瘦小身体,也能在战场上杀出一条血路。
    他不再被当成一个流亡的少年王子,而是把他当成真正的领袖,称他为“龙爪王子”。
    他也终於適应了这具身体,紫眸里只剩下野心与冰冷。
    他开始学习厄斯索斯的语言,学习佣兵的规则,学习与自由城邦的商人打交道,积累財富与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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