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8章 他有什么底气,看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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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强听言十分高兴,大將军终於让他去单挑城主!
黎强或许脑子不如阿七阿九,但他一身蛮力,还是个武痴。
他早就听说,楚国有一个城池,建立在原始森林中,城中百姓崇尚武力,各个都是弓箭高手。
城主之位的更迭,不是靠士族延续,而是以武力单挑城主。
若是单挑成功,就能上任城主之位。
城中所有贸易都要交一成的税给城主。
若是农耕种田,也需给城主纳贡,不受楚国管辖。
他当杀手时,早就想好了退路。
若是哪天不干了,就来这林州城单挑城主,当上这无人管辖自由之地的王。
谁料,真的有一天他能单挑城主。
黎强十分高兴,连连对战承胤保证。
“大將军,您放心,我一定会成功拿下城主之位!”
“咱们不费一兵一卒,顺利拿下林州城!”
战承胤对黎强的自信,很是欣慰。
“嗯,先游说,若是不行再单挑!”
“治癒水隨时带在身上!”
“將军,您就等我们的好消息!”
黎强把对讲机,交给了田秦。
田秦说:“大將军,我们已经到达了城主府邸大门前,这一片府邸都是木质结构的平房,富有异域特色,但並不结实,很好安装炸药!”
“他若是不配合,咱们可以炸了!”
战承胤无奈失笑道:“先礼后兵,去游说,若是不行,枪枝弹药轮番上,给他们来点现代的震撼!”
“是,將军!”
掛断对讲机,战承胤调整马头,朝著城主府方向而去。
林州城太大,地域宽广!
战承胤对许明吩咐:“其他人,朝著城主府方向集结!”
许明点头:“是!”
身后,依旧有几个小尾巴跟隨,他们扮成逃难商人的模样,继续前行。
当穿过第一个村落时,战承胤抬手,让所有人停下。
叶苜苜看了战承胤一眼,莫名地有些紧张。
因为,前面村庄太安静了。
经歷过第一个村庄时,他们还能看见路过的农户,破损窗户上,冒出几个头髮凌乱,几双漆黑的眼睛紧紧盯著他们,在狂咽口水!
也看见躺在路边逃荒而来的男人,他们露出贪恋的目光。
尤其是战承胤怀里的叶苜苜,脸盘饱满,双目盈盈纯澈女!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貌美的女子。
若是吃上一口,可比那龙肉更美味!
吃前能把玩一番,那滋味~
死了也值得!
第一个村庄见过太多人,到达这个村庄时,安静得太不寻常了。
路边没有等死的逃荒者。
家家户户房门紧闭,就连窗户都封死。
这也就罢了,林州城地处原始森林,若是以前有大批野鹿,野羊,野牛成群出现。
老虎,黑瞎子,更是肆无忌惮闯入村庄。
而现在什么都没有,太安静了。
安静的不寻常!
莫非,这个村庄里有埋伏?
忽然,咻的一声……
一支箭精准的朝著战承胤眉心射来。
战承胤拔出唐横刀,叮的一声,把箭打断。
而后,在他们面前出现了几百人,和前面村庄的百姓穿著不一样。
他们脸上画了泥,头包著头巾,每个人背后都有箭筒,里面装著几十只长剑。
几百人里,几乎全把箭对准了战承胤一行人。
战承胤目光阴沉露出杀气,手握住倒闭,阴鷙扫向面前拦路打劫的几百人。
战承胤白马前的一个奴隶摩达,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
和这批打劫者,在沟通。
“这是我的主人,叫你们的部落首领出来,他,你们得罪不起!”
带头的,额头缠著一块红色布料,他抽出大刀,扛在肩膀上。
“这批肥羊,我们寨子要了,谁要是敢抢,別怪老子刀快!”
就在他举起大刀,让人射箭时。
忽然,战承胤他们身后,一路尾隨的另一个部落的人,站了出来。
在他身后,站了十来个村民,手里都拿著砍柴的刀,背后也是弓箭桶!
“这几只羊,是我们先看上的,怎么,你们想抢?”
红头巾呸了一口,把大刀插在面前的土地上,骂道:“放屁,他们既然走到我们的地盘上,就是我们的!”
“怎么,跟老子抢货,就你们几个崽子,老子剁了你们!”
身后那十来个人,看对面几百號人,硬抢毫无胜算。
直接放下狠话,“你等著瞧,我们马上去叫人,你们不是第一次抢我们的货了,我们寨子不会放过你们!”
然后十几个人就跑了。
叶苜苜回头看了眼,问:“他们就这样跑了,不挣扎一下!”
摩达向叶苜苜解释,“他们是不同部落的,跑路的是神鹰部落!”
“头戴红金为首的,叫赤虎部落!”
“这两个部落算是世仇!”
叶苜苜不解的问:“那还住在这么近?”
“恩怨已久,城主是希望他们和解,才把人安排很近!”
“加上两个部落喜欢闹事斗械,放在城门口附近,进来的人都会被他们嚇唬的,安安分分!”
“那他们应该杀了很多人!”
摩达道:“如今饥荒年代,部落里人口没有损失多少,大概是吃了人!”
人肉,在这里成为了贵重的粮食物资。
在路边等死的逃难者,也会被部落投餵。
倒不是因为部落居民可怜他们。
若死了很容易发臭长蛆,带来瘟疫。
平日里投喂,不让逃难者饿死,没有粮食时,杀一个人来充飢。
从这个入口进入林州城的逃难者,几乎都成他们圈养牲畜。
这里没有文明,崇山武力,谁强,就为被眾人追捧。
他们不仅杀从外面逃难而来的百姓,遇到部落衝突,也相互残杀,尸体直接当腊肉掛著熏干。
当储备粮用。
没有文明,蛮荒的部落!
赤虎部落的老大红头巾,见几人如今镇定的站在原地,丝毫不惧。
是他第一次遇见逃难进入城中最特別的。
他杀过很多人,只看一眼,就瞧见这群人个个双手沾满了鲜血。
除了那漂亮的女人。
那女人双眸乾净纯粹,没有杀心,反而带著不諳世事的好奇心地打量他们!
那个抱著女人的男人,眼神带著威压,睥睨望过来!
仿佛在他眼里,红头巾就是一具尸体。
怎么可能呢?
他们三百多人,对方只有七八人。
他有什么底气,看不起他?
黎强或许脑子不如阿七阿九,但他一身蛮力,还是个武痴。
他早就听说,楚国有一个城池,建立在原始森林中,城中百姓崇尚武力,各个都是弓箭高手。
城主之位的更迭,不是靠士族延续,而是以武力单挑城主。
若是单挑成功,就能上任城主之位。
城中所有贸易都要交一成的税给城主。
若是农耕种田,也需给城主纳贡,不受楚国管辖。
他当杀手时,早就想好了退路。
若是哪天不干了,就来这林州城单挑城主,当上这无人管辖自由之地的王。
谁料,真的有一天他能单挑城主。
黎强十分高兴,连连对战承胤保证。
“大將军,您放心,我一定会成功拿下城主之位!”
“咱们不费一兵一卒,顺利拿下林州城!”
战承胤对黎强的自信,很是欣慰。
“嗯,先游说,若是不行再单挑!”
“治癒水隨时带在身上!”
“將军,您就等我们的好消息!”
黎强把对讲机,交给了田秦。
田秦说:“大將军,我们已经到达了城主府邸大门前,这一片府邸都是木质结构的平房,富有异域特色,但並不结实,很好安装炸药!”
“他若是不配合,咱们可以炸了!”
战承胤无奈失笑道:“先礼后兵,去游说,若是不行,枪枝弹药轮番上,给他们来点现代的震撼!”
“是,將军!”
掛断对讲机,战承胤调整马头,朝著城主府方向而去。
林州城太大,地域宽广!
战承胤对许明吩咐:“其他人,朝著城主府方向集结!”
许明点头:“是!”
身后,依旧有几个小尾巴跟隨,他们扮成逃难商人的模样,继续前行。
当穿过第一个村落时,战承胤抬手,让所有人停下。
叶苜苜看了战承胤一眼,莫名地有些紧张。
因为,前面村庄太安静了。
经歷过第一个村庄时,他们还能看见路过的农户,破损窗户上,冒出几个头髮凌乱,几双漆黑的眼睛紧紧盯著他们,在狂咽口水!
也看见躺在路边逃荒而来的男人,他们露出贪恋的目光。
尤其是战承胤怀里的叶苜苜,脸盘饱满,双目盈盈纯澈女!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貌美的女子。
若是吃上一口,可比那龙肉更美味!
吃前能把玩一番,那滋味~
死了也值得!
第一个村庄见过太多人,到达这个村庄时,安静得太不寻常了。
路边没有等死的逃荒者。
家家户户房门紧闭,就连窗户都封死。
这也就罢了,林州城地处原始森林,若是以前有大批野鹿,野羊,野牛成群出现。
老虎,黑瞎子,更是肆无忌惮闯入村庄。
而现在什么都没有,太安静了。
安静的不寻常!
莫非,这个村庄里有埋伏?
忽然,咻的一声……
一支箭精准的朝著战承胤眉心射来。
战承胤拔出唐横刀,叮的一声,把箭打断。
而后,在他们面前出现了几百人,和前面村庄的百姓穿著不一样。
他们脸上画了泥,头包著头巾,每个人背后都有箭筒,里面装著几十只长剑。
几百人里,几乎全把箭对准了战承胤一行人。
战承胤目光阴沉露出杀气,手握住倒闭,阴鷙扫向面前拦路打劫的几百人。
战承胤白马前的一个奴隶摩达,用他们听不懂的语言。
和这批打劫者,在沟通。
“这是我的主人,叫你们的部落首领出来,他,你们得罪不起!”
带头的,额头缠著一块红色布料,他抽出大刀,扛在肩膀上。
“这批肥羊,我们寨子要了,谁要是敢抢,別怪老子刀快!”
就在他举起大刀,让人射箭时。
忽然,战承胤他们身后,一路尾隨的另一个部落的人,站了出来。
在他身后,站了十来个村民,手里都拿著砍柴的刀,背后也是弓箭桶!
“这几只羊,是我们先看上的,怎么,你们想抢?”
红头巾呸了一口,把大刀插在面前的土地上,骂道:“放屁,他们既然走到我们的地盘上,就是我们的!”
“怎么,跟老子抢货,就你们几个崽子,老子剁了你们!”
身后那十来个人,看对面几百號人,硬抢毫无胜算。
直接放下狠话,“你等著瞧,我们马上去叫人,你们不是第一次抢我们的货了,我们寨子不会放过你们!”
然后十几个人就跑了。
叶苜苜回头看了眼,问:“他们就这样跑了,不挣扎一下!”
摩达向叶苜苜解释,“他们是不同部落的,跑路的是神鹰部落!”
“头戴红金为首的,叫赤虎部落!”
“这两个部落算是世仇!”
叶苜苜不解的问:“那还住在这么近?”
“恩怨已久,城主是希望他们和解,才把人安排很近!”
“加上两个部落喜欢闹事斗械,放在城门口附近,进来的人都会被他们嚇唬的,安安分分!”
“那他们应该杀了很多人!”
摩达道:“如今饥荒年代,部落里人口没有损失多少,大概是吃了人!”
人肉,在这里成为了贵重的粮食物资。
在路边等死的逃难者,也会被部落投餵。
倒不是因为部落居民可怜他们。
若死了很容易发臭长蛆,带来瘟疫。
平日里投喂,不让逃难者饿死,没有粮食时,杀一个人来充飢。
从这个入口进入林州城的逃难者,几乎都成他们圈养牲畜。
这里没有文明,崇山武力,谁强,就为被眾人追捧。
他们不仅杀从外面逃难而来的百姓,遇到部落衝突,也相互残杀,尸体直接当腊肉掛著熏干。
当储备粮用。
没有文明,蛮荒的部落!
赤虎部落的老大红头巾,见几人如今镇定的站在原地,丝毫不惧。
是他第一次遇见逃难进入城中最特別的。
他杀过很多人,只看一眼,就瞧见这群人个个双手沾满了鲜血。
除了那漂亮的女人。
那女人双眸乾净纯粹,没有杀心,反而带著不諳世事的好奇心地打量他们!
那个抱著女人的男人,眼神带著威压,睥睨望过来!
仿佛在他眼里,红头巾就是一具尸体。
怎么可能呢?
他们三百多人,对方只有七八人。
他有什么底气,看不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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