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林煜希望自己是美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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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继续说啊,我看你还能说出些什么花来!”
老板的脸上分明带著笑,但林煜还是从他因为发力而略显突出的咬肌,太阳穴旁边微微跳动的青筋中发现了端倪。
如果这是一部漫画或者动漫,那现在老板额头上应该已经出现了一个加粗的“井”字符號。
“哈…哈哈……”林煜打著哈哈,扑闪著大眼睛,试图萌混过关。
“小子,別这副样子,要是那个女娃这样也就算了,你一个大老爷们搞这些!”显然,老板是一个地道的吴京本地人,祖籍並不是某个天府之国,“你倒是说说,我这米,这肉,还有这虾,都有哪里比不上人家大饭店?”
“你要是能说出来,今天这单我给你免了!”
老板十分自信,在他看来,林煜不过是一个为了討女孩子欢心而在那里胡咧咧的小男孩罢了。
我这可是百年老店,家族里的祖宗以前那都是给洪天王做御膳的!我这祖宗传下来的手艺,能被你一个毛头小子挑出毛病来?要不是当年……
唉!好汉不提当年勇啊!
“这个,那个,你,我,”林煜一时语塞,嘴里支支吾吾地吐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这家老店物美价廉,虽然不大,但做出来的菜品不说毫无瑕疵,至少也算得上在水准之上了,自然不可能被轻易挑出毛病。林煜当时只是想扯一些很明显是硬装的嘉豪言论,好让陈书雁觉得自己这人轻浮而已。
谁能想到,这老板閒著没事直接就开上来了啊!
这要是品鑑一下法餐的话,他倒是可以凭藉记忆里的內容装上一波,但是面前这桌可是地道的老吴京菜……
评判標准都不一样,明显的专业不对口啊!总不能生搬法餐的话术来硬套吴东菜吧!
“噗……”陈书雁看著半天吐不出一句完整话的林煜,扑哧一声乐了,眼睛弯成一对好看的月牙,“老板您就別为难他了,您店里的菜味道真的很棒!”
看林煜实在是坚持不下去,陈书雁终於出来打圆场了。
真好啊,她还会帮我说话。
“哼!还是这个小姑娘有品位,小姑娘我跟你说啊,这种满嘴胡咧咧的男人不能要……”老板给了陈书雁一个面子,“哼”了一声便走开了,临走时还不忘对林煜进行了一番詆毁。
老板你这样我都不知道应该感谢您还是討厌你了。
林煜第一次在被人骂的时候產生了这样一种奇怪的感觉,心中渐渐升起了別样的滋味……
陈书雁捂著嘴,轻笑著看著正在疯狂进食以掩饰尷尬的林煜。
他这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吗?为了在我面前表现吗?他这副幼稚的样子也好可爱。
“那个,你怎么不吃啊?”因为陈书雁一直保持著和那时候一模一样的微笑,直勾勾的盯著自己,林煜感觉十分的不自在,“是我脸上也有什么东西吗?”
“啊!”陈书雁回过神来,连忙夹起了一块排骨,“没,没什么。”
“那就好,还担心你吃不不习惯……呢。”
看著陈书雁殷红的小嘴轻轻张开,从排骨上撕下顏色诱人的排骨肉,再將那苍白的骨头轻轻吐在骨碟中,林煜刚吐出的半句话差点没卡在嗓子里。
这么好看,性格又好,还对我有意思的美少女,为什么要做那些事情呢?
林煜这些天时常回想那些记忆。也许是因为是那不知名的特使能力的缘故,那些获得的记忆都异常清晰,林煜可以回忆起其中的任何一处细节。
结合之前记忆里的经验,在那段记忆里陈书雁脖子上的那串项炼,其零件至少来自两个不同的人,而且材料都很新。
这一点从数量上也能很明確地推断出,因为一个人只有两只手,而那时陈书雁脖子上的项炼零件数量,是两只手十个指头绝对凑不出来的。
那些该不会是我认识的其他女性朋友吧?我最近认识的,在吴京的,应该会常联繫的女性朋友……
黎麦?苏婉晴?
考虑到陈书雁后续的所作所为,林煜这样猜测到。
“啊……吃得好饱。”陈书雁轻轻伸了个懒腰,舒展著腰背手臂,那件短t恤隨著她的动作向上,不经意间露出了饱餐一顿后依旧平坦雪白的小腹,“这家菜味道真好,我们以后常来吧。”
这次林煜却是没有回应。
不能再轻易和她定下约定了!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寢。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弊在赂秦也!
主要是实在不能和她再吃下去了,每次和陈书雁吃饭林煜都带著巨大的心理压力,一直感觉胃部在隱隱地痉挛。
再这样下去,该吃出胃病来了!
这次晚餐和上一次並没有太大的差別,依旧是陈书雁在努力地维繫著两人之间的话题,而林煜则通过这几天特训的內容,儘可能的在一句话之间杀死话题。
结帐离开时,林煜特意盯著老板多看了几秒。
好好等著吧,你这个路人反派!等我什么时候对吴东菜有了了解,我一定会回来砸场子的!
走出小饭店,林煜抬头看了看天。
很好!多云,无风,怎么都不是一个看星星的好日子。
虽然昨天刚下过一阵小雨,但今天的天气並没有变得清爽,反而是愈发的闷热了,显然云层中还酝酿著一股更大的暴雨。
“那我们走吧?”陈书雁看著天空,也有些担心,反覆看著手机里的天气预报。
天气预报说多云转晴,而且晚上九点左右会颳大风,应该没问题吧?
从王姨那里下班,再到这里吃饭,现在已经八点钟了,再算上去那边,爬山上去的时间……应该差不多!
“走吧。”
林煜轻轻点头。
这云层厚度一时半会儿多半是散不了,只要过去之后我不停的抱怨,不停地输出负面情绪,她总会受不了的。到时候她自然就再也不想和我一起出来玩了。
等把她对我的那点好感消磨完,我再把工作辞了……这样应该就算是平稳落地了吧。她总不能还要追著杀吧?
带著这样的畅想,以及坐在后座的陈书雁,林煜发动了那辆劳模小电驴子。
林煜:来吧!我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陈书雁:来吧!我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老板的脸上分明带著笑,但林煜还是从他因为发力而略显突出的咬肌,太阳穴旁边微微跳动的青筋中发现了端倪。
如果这是一部漫画或者动漫,那现在老板额头上应该已经出现了一个加粗的“井”字符號。
“哈…哈哈……”林煜打著哈哈,扑闪著大眼睛,试图萌混过关。
“小子,別这副样子,要是那个女娃这样也就算了,你一个大老爷们搞这些!”显然,老板是一个地道的吴京本地人,祖籍並不是某个天府之国,“你倒是说说,我这米,这肉,还有这虾,都有哪里比不上人家大饭店?”
“你要是能说出来,今天这单我给你免了!”
老板十分自信,在他看来,林煜不过是一个为了討女孩子欢心而在那里胡咧咧的小男孩罢了。
我这可是百年老店,家族里的祖宗以前那都是给洪天王做御膳的!我这祖宗传下来的手艺,能被你一个毛头小子挑出毛病来?要不是当年……
唉!好汉不提当年勇啊!
“这个,那个,你,我,”林煜一时语塞,嘴里支支吾吾地吐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这家老店物美价廉,虽然不大,但做出来的菜品不说毫无瑕疵,至少也算得上在水准之上了,自然不可能被轻易挑出毛病。林煜当时只是想扯一些很明显是硬装的嘉豪言论,好让陈书雁觉得自己这人轻浮而已。
谁能想到,这老板閒著没事直接就开上来了啊!
这要是品鑑一下法餐的话,他倒是可以凭藉记忆里的內容装上一波,但是面前这桌可是地道的老吴京菜……
评判標准都不一样,明显的专业不对口啊!总不能生搬法餐的话术来硬套吴东菜吧!
“噗……”陈书雁看著半天吐不出一句完整话的林煜,扑哧一声乐了,眼睛弯成一对好看的月牙,“老板您就別为难他了,您店里的菜味道真的很棒!”
看林煜实在是坚持不下去,陈书雁终於出来打圆场了。
真好啊,她还会帮我说话。
“哼!还是这个小姑娘有品位,小姑娘我跟你说啊,这种满嘴胡咧咧的男人不能要……”老板给了陈书雁一个面子,“哼”了一声便走开了,临走时还不忘对林煜进行了一番詆毁。
老板你这样我都不知道应该感谢您还是討厌你了。
林煜第一次在被人骂的时候產生了这样一种奇怪的感觉,心中渐渐升起了別样的滋味……
陈书雁捂著嘴,轻笑著看著正在疯狂进食以掩饰尷尬的林煜。
他这是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吗?为了在我面前表现吗?他这副幼稚的样子也好可爱。
“那个,你怎么不吃啊?”因为陈书雁一直保持著和那时候一模一样的微笑,直勾勾的盯著自己,林煜感觉十分的不自在,“是我脸上也有什么东西吗?”
“啊!”陈书雁回过神来,连忙夹起了一块排骨,“没,没什么。”
“那就好,还担心你吃不不习惯……呢。”
看著陈书雁殷红的小嘴轻轻张开,从排骨上撕下顏色诱人的排骨肉,再將那苍白的骨头轻轻吐在骨碟中,林煜刚吐出的半句话差点没卡在嗓子里。
这么好看,性格又好,还对我有意思的美少女,为什么要做那些事情呢?
林煜这些天时常回想那些记忆。也许是因为是那不知名的特使能力的缘故,那些获得的记忆都异常清晰,林煜可以回忆起其中的任何一处细节。
结合之前记忆里的经验,在那段记忆里陈书雁脖子上的那串项炼,其零件至少来自两个不同的人,而且材料都很新。
这一点从数量上也能很明確地推断出,因为一个人只有两只手,而那时陈书雁脖子上的项炼零件数量,是两只手十个指头绝对凑不出来的。
那些该不会是我认识的其他女性朋友吧?我最近认识的,在吴京的,应该会常联繫的女性朋友……
黎麦?苏婉晴?
考虑到陈书雁后续的所作所为,林煜这样猜测到。
“啊……吃得好饱。”陈书雁轻轻伸了个懒腰,舒展著腰背手臂,那件短t恤隨著她的动作向上,不经意间露出了饱餐一顿后依旧平坦雪白的小腹,“这家菜味道真好,我们以后常来吧。”
这次林煜却是没有回应。
不能再轻易和她定下约定了!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寢。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弊在赂秦也!
主要是实在不能和她再吃下去了,每次和陈书雁吃饭林煜都带著巨大的心理压力,一直感觉胃部在隱隱地痉挛。
再这样下去,该吃出胃病来了!
这次晚餐和上一次並没有太大的差別,依旧是陈书雁在努力地维繫著两人之间的话题,而林煜则通过这几天特训的內容,儘可能的在一句话之间杀死话题。
结帐离开时,林煜特意盯著老板多看了几秒。
好好等著吧,你这个路人反派!等我什么时候对吴东菜有了了解,我一定会回来砸场子的!
走出小饭店,林煜抬头看了看天。
很好!多云,无风,怎么都不是一个看星星的好日子。
虽然昨天刚下过一阵小雨,但今天的天气並没有变得清爽,反而是愈发的闷热了,显然云层中还酝酿著一股更大的暴雨。
“那我们走吧?”陈书雁看著天空,也有些担心,反覆看著手机里的天气预报。
天气预报说多云转晴,而且晚上九点左右会颳大风,应该没问题吧?
从王姨那里下班,再到这里吃饭,现在已经八点钟了,再算上去那边,爬山上去的时间……应该差不多!
“走吧。”
林煜轻轻点头。
这云层厚度一时半会儿多半是散不了,只要过去之后我不停的抱怨,不停地输出负面情绪,她总会受不了的。到时候她自然就再也不想和我一起出来玩了。
等把她对我的那点好感消磨完,我再把工作辞了……这样应该就算是平稳落地了吧。她总不能还要追著杀吧?
带著这样的畅想,以及坐在后座的陈书雁,林煜发动了那辆劳模小电驴子。
林煜:来吧!我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陈书雁:来吧!我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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