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米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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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渐明媚起来的阳光,照亮了安河镇石板路上的坑坑洼洼。
    混杂著鱼鳞与烂菜根的污水肆意横流,街道两边的小贩在摊位上奋力叫卖。头上插著草標的女孩因飢饿而哭泣,旁边的爹娘衣不蔽体,双眼无神,只顾著低头念叨:“买回去做个丫头吧!只要半个大子,不,一袋糙米也行啊!”
    嘈杂声里,巷尾驶来一辆黄包车,车夫口中喷吐著热气,肩上搭著块白毛巾,神情萎靡,仿佛正拉著一个煞星。
    到了米铺前方,车夫稳稳噹噹地停下车,走至一旁后弯腰鞠躬,脸上硬挤出个笑容。
    “老总,地方到了。”
    “……嗯。”
    韩鑫將盖在脸上的帽子取下,揉了揉双眼,打了个呵欠后跳下车,怀中不经意间露出枪械的一角,阳光底下明晃晃地泛著冷光。
    车夫打了个哆嗦,头埋得更低了。
    噹啷一声,面前落下两个铜板,车夫惊讶抬头,见到刚才那位老总已走进了米铺,赶忙伸手將铜板塞进怀里,低声道:“他娘的邪了门了,这年头当丘八的还有给钱的?”
    韩鑫昂著头,大踏步走进铺子。
    店內各色粮食齐全,明码標价,最前方的米袋后方立著標牌——三斤大米一块现大洋,谢绝还价。
    见到有人上门,在铺子门口閒坐的伙计立刻站起身来,他生得极为壮实,故意解开了上衣的纽扣,露出块垒分明的古铜色肌肉,两侧太阳穴微微鼓起,显然气血极盛,无疑是个练家子。
    “你要买粮?”
    壮实伙计瓮声瓮气地道。
    “这还用问?”
    韩鑫转过身,望著他拍了拍腰间的鼓鼓囊囊,一扬下巴:“去,叫你家掌柜的出来。”
    话音未落,实木的柜檯后头已滚出个胖乎乎的肉球,灵活地小跑到韩鑫面前,作了个揖,道:“哎哟,军爷,不知您都要些什么?小店的粮食种类齐全,明码標价,童叟无欺啊!”
    这掌柜的穿著上好的长袍马褂,紧勒著一身肥肉,黑缎子上绣著铜钱纹,说话时脸颊不断颤抖,鼻樑上架著片时髦的单片镜,镜片下方有一小段金炼子垂落。
    “先不急著买粮……”韩鑫笑了笑,故意用响亮的嗓门道:“有人说你这里囤积居奇,有没有这回事啊?!”
    “怎么会呢?”
    单片镜后的眼睛稍稍睁开,闪烁著狡黠的光,米铺掌柜竖了个大拇指,拍拍胸脯道:“我这间米铺,那是振武新军王营长都夸讚过的本分商家。”
    “你他娘的少拿王营长来压老子!”
    本就是兵痞的韩鑫根本不需要演,唰的一声便將腰间的短枪抽出,顶住米铺掌柜的脑门。
    这是一支汉阳造驳壳枪,又称匣子炮,弹仓共有十发,是少见的连珠快枪。
    “老子说你在囤积居奇,那你他娘的就是在囤积居奇,三斤粮食要一块大洋,军爷我一个月的粮餉才两块大洋,还不够塞牙缝!”
    “军爷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啊!”胖掌柜惊叫一声,眼神忽闪著笑道:“军爷若是没钱使,小的这里还有那么几块大洋孝敬……”
    “你倒挺识相的。”
    韩鑫笑了笑,突然像是背上长了眼睛一般,將枪口调转向后,一声枪响,正中已经绕至后方偷袭的米铺伙计。
    高大汉子握著手臂粗细的木棍,只来得及发出一声闷哼,便仰天倒下,眉心处花生米大小的伤口冒著轻烟,血流如注。
    “军爷,这不干小人的事啊!”
    胖掌柜见对方敢在闹市里开枪,一个哆嗦,两条腿有些发软,终於明白眼前人並不好惹,颤抖著道:“这笨货想冒犯军爷,著实与小人无关……您要多少大洋?我这就去给您凑!”
    说完,胖掌柜扭头便想跑,背心又被韩鑫用驳壳枪顶住。
    “回来!想去报信?老子叫你走了么!”
    韩鑫冷冷地道:“方才要是中了那小子的暗算,我还能討得了好?这是你不仁在先,可怪不得我了!”
    胖掌柜仿佛预料到了什么,一个哆嗦,转过头惊叫道:“你不能杀我!这铺子……这铺子是王营长家的买卖!”
    枪声毫不迟疑地响起,胖掌柜双眼失神,软软地倒在地上,金丝单边眼镜滚落进街边的泥水。
    “说了別拿王营长压我……”
    韩鑫当然知道这间铺子的幕后主人是谁,不仅如此,他还知道王营长挤兑关门了镇上其余几家米铺,又在交通要道设卡,使得其他运粮的人无法进来,最后只剩下这唯一一家铺子还在镇上,赚得盆满钵满。
    呸……什么东西?
    在这时,米铺里的其他伙计早跑没了踪影,韩鑫也懒得去追,自己上柜檯拿了个口袋、取了一只小锅,往口袋里装进满满的糯米,顺手又抓了两把大洋塞进袋子,扛在肩上快步走出了门。
    街上,听到枪声后的人们,正惊恐万状地四散奔逃。
    韩鑫又往天上放了一枪,大叫道:“各位乡亲父老!今日的粮食任拿任吃不要钱啦!手快有,手慢无!”
    眼见得人群不再逃窜,反而爭先恐后地衝进米铺,韩鑫仰天大笑几声,找机会摸进个无人的小巷,七拐八折溜出了镇子,躲到了一间破庙里。
    他到附近捡来了些柴火,挖了个行军灶,用隨身的火镰子生好火,將糯米丟进锅中用水煮开。
    望著咕嘟咕嘟冒泡的小锅,韩鑫想著,整整一队人马折了进去,无论责任在不在自己,振武军的营房是绝对回不去了。既然如此,与其被抓住枪毙,不如索性劫了那黑心铺子跑路,也叫狗日的王营长出回血……
    正思考著今后该何去何从,胸前的麻痒感越发严重,韩鑫將半生不熟的糯米捞起,简单用凉水冲了冲,解开衣领,咬牙按在了胸前伤口。
    “……嘶!”
    韩鑫倒吸了口凉气,忍受著疼痛的煎熬,一只手下意识地握住颈间的摸金符,手背青筋暴起。
    片刻后,直到糯米凉透,韩鑫才鬆开了手。
    皮肤有些发红,胸前爪痕边缘的紫色已经暗淡,反倒是接触伤口的糯米有了变黑的跡象。
    “没这么快,至少还要再孵上个三四次……”
    熄灭了灶火,韩鑫將有毒的糯米挖坑埋了,起身將衣服穿好。
    就在刚才,因为疼痛而握住摸金符的瞬间,韩鑫眼前又有新的讯息出现。
    【缘起物:摸金符】
    【以穿山甲利爪为材,经巂腊浸泡四十九日、地脉滋养八百天而成,通体乌黑透光,刻有“摸金”二字,辟邪通灵,是摸金校尉的身份象徵。】
    【祭拜摸金符的原主,或有所得。】
    “看来……是时候回老家一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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