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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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位將摸金符传给韩鑫的长辈,按照辈分,韩鑫应该叫他九叔。
    九叔与他的父亲是堂兄弟,自小离村,旁人都以为他早就死了,谁料有一天忽然重伤回村,被彼时仍健在的韩父韩母收留,不到半年就翘了辫子,韩鑫是跟著他学的认字。
    旁人认字都是什么三字经、千字文,唯独韩鑫与眾不同,且时至如今仍然倒背如流。
    “寻龙分金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若有八重险,定有王侯埋此间。唐半山,宋湾湾,汉墓出在山尖尖……”
    默念著顺口溜,韩鑫循著记忆中的路线走。
    好在沿途並无多少变化,只要再过了眼前的那片田,就到了村里。
    秋日的稻米已经收穫,新种的小麦也开始冒尖,纵使有些寒冷,田里也绿油油的。
    韩鑫自家的田地已给人代种,靠近田埂边缘处的一座孤坟里正躺著九叔。
    这人生前放著山上的祖坟不进,硬是早早地將墓安在田边,无论谁说也不听,像是回家就专门为了等死一样。
    但该说不说,自打立了这座坟,村里田地的收成一直不错,从来没有遭过大灾。
    时光如梭,一晃眼,韩鑫也有五、六年没回过家了。
    自打离了安河镇,他一路上先坐车、后坐船、然后又坐车……总之换了四、五次交通工具,反侦察意识极强。
    早在前些日子,他就挖坑把军服埋了,至於军中的籍贯也不打紧,因为他本来就报了个假的,为的就是日后溜號不被抓著。
    走到田埂边,韩鑫立了个正,衝著孤坟弯下腰来,权当是打个招呼,等日后再正式祭拜。
    一个年轻后生,打扮得光鲜亮丽,头髮油光水滑,还穿著一件上好的花鸟纹素色立领对襟长衫,站在田边很难不引起注意。
    就这么一会的功夫,田里便站起来个人影,裤管挽到了膝盖,头上歪戴著顶草帽,直愣愣地瞅著韩鑫。
    “三金子,几年不见,你这是发达了?”
    讲话的人是韩鑫家邻居,同样也是本家,排行第五,因为比韩鑫的父亲大,所以韩鑫叫他五伯,家中的田地正是托五伯代为照看。
    自父母双亡之后,韩鑫一直借住在五伯家中。
    不过,自从韩鑫加入振武新军以后,他就再没回过乡了。
    韩鑫笑了笑,脸上完全没有劫米铺时的凶煞气,竟然还显得有点忠厚。
    “五伯,忙著呢?好些年没回家了,村里还好吧?”
    “好个屁!”
    五伯吐了口唾沫,伸手就去摸腰间的旱菸杆,被韩鑫抬手阻止,从口袋里摸出包老刀牌香菸。
    “五伯,抽我的,这玩意劲大,压得住事。”
    “几年不见,你小子长行市了哈?从前回家没见你带过东西。”
    五伯点燃香菸,菸草在火光中微卷,散发出独特的烤制香味。
    五伯贪婪地吸了一大口,微眯著眼道:“別说,洋菸確实不错。”
    接著,五伯又道,“你是不知道,咱们村的收成虽然好,可架不住县里天天来人啊!又是纳捐又是收税,几个月前来了个许大帅,提前收了三年的税,被打跑后又来了个吴大帅,这位倒没那么狠心,又收了两年……可这一来一回,把咱们村的税都收到五年以后啦!”
    “……这些当兵的,就不把我们这些穷鬼当人看!他奶奶的……”五伯狠狠地骂了一句,见韩鑫面色不对,赶忙道:“三金子,五伯不是说你哈,莫往心里去。”
    “没事,我也不当兵了。”韩鑫笑了笑,“这次回来,打算去县里找些什么事做,不想再干脑袋捆在裤腰带上的差事了。”
    “那就好。”
    五伯长舒一口气,“当兵打仗嘛,哪有不死人的,你能全须全尾回来就是好事……五伯还要翻翻土,你自己往家里去,晚上咱们爷俩喝两杯。”
    “行。”韩鑫提起手中的油纸包,“我买了五伯最爱吃的烧鸡,还有一瓶洋酒。”
    “这孩子,花那么多钱干嘛?”
    五伯是侍弄庄稼的一把好手,却不怎么会伺候女人,他成家较晚,结果媳妇生了两个娃后就跑没了踪影,只好独自將两个儿子拉扯大。
    大儿子叫宝寿,和韩鑫同龄,小时发了次高烧,自此以后脑子就不大灵醒,十一二岁时还在村口捅牛屎玩。
    小儿子叫常福,生得虎头虎脑,乌溜溜的眼睛一看就有聪明劲。
    韩鑫提著礼物还没进门,常福就欢叫著三金哥哥冲了过来,一把搂住大腿。
    將油纸包放下,韩鑫將常福抱起,笑道:“上次来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襠裤、露著个小雀雀哩,怎么还记得我?”
    常福害羞地將头埋进他的怀里,没有说话。
    门帘一掀,里头走来个魁梧的身影,身高近乎两米,长得极为粗壮,繫著个围裙,鼻子下方掛著两道青鼻涕,眼神呆愣地看著韩鑫,目光发散了好一会,像是对他有些陌生,好半天才道:
    “……哥哥。”
    “嗯,宝寿,你怎么又长高了?哥给你买了丁丁糖,自己去拿……对了,先把你鼻涕给我擦了!”
    魁梧汉子正是宝寿,他点了点头,用围裙擦了鼻涕,便伸著一对脏爪子將包了糖的油纸包拿走,转身又向里屋走。
    韩鑫有些无奈,你说这人傻吧,他偏偏能精准地在诸多油纸包里头找著糖。
    人还没进屋,宝寿已將糖块塞进了嘴——丁丁糖其实就是麦芽糖,需得含化了才能吞下。
    走到门帘前,宝寿半转过头,含糊不清道:“哥哥,你总算回来了……九叔等你很久了,你再不回来,他可就要撑不下去了。”
    “……”
    韩鑫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背上的汗毛都已竖起,被他抱著的常福好奇地道:“三金哥哥,九叔是谁啊?”
    夜间。
    家里的饭食由宝寿做,只能说吃不死人,韩鑫只好与五伯就著烧鸡下酒。
    吃饱喝足后睡到床上,半夜时韩鑫正在安歇,迷迷瞪瞪之间,只感觉有人掀了自己的被子,身上一凉,紧接著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臭小子,我叫你十八岁的时候回村一趟,你是不是忘记了?!”
    韩鑫睁开眼,只看见一道月光下的瘦削身影,酒意顿时消散,一翻身跳到地上,结结巴巴地道:“九……九叔,你没死啊?”
    面前那个气呼呼的身影,眉间还长有一颗黑痣,面白无须,模样俊俏得像个娘们,样貌十分熟悉。
    ——不正是韩某人亲爱的九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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