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名动天下的王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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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仙楼的大门吱呀一声,一中年男子夹著风雪,推门而入,一股冰冷的气流灌了进来。
玉仙楼的老鴇迎了上去,微微一福:
“妾身见过万年县令。”
来人正是万年县令辛处俭,暗哨回报,长孙家的六郎醉死在玉仙楼,当时就嚇得他打了几个冷颤。
他立刻带了几个衙役,风尘僕僕,骑著马就过来了。
辛处俭来不及跟老鴇囉嗦,急问:“长孙六郎在哪里。”
环视四周,不少世家子弟都在,包括太原王家的王敬直,博陵崔家的崔思古。
长孙澹听到自己名字,挣扎著坐了起来,此刻身体在醉酒,脑子却格外清醒。
边上几个鶯鶯燕燕,活见鬼一般,大声尖叫,连滚带爬的四散跑开,那个看病的老头,嘴巴也张的溜圆。
长孙澹摇摇晃晃的站起身,辛处俭赶紧上前扶住,人没死就好啊!
长孙六郎,虽是庶出,可他亲娘却是从小陪伴长孙皇后长大的丫头。
据传,唯独这个草包侄子,皇后娘娘可心疼的紧。
崔思古两人也不过十四五岁的少年。
此刻见长孙澹死而復生,心里都有些惋惜,脸上却看不出一丝痕跡:
“澹兄真是好酒量,换成兄弟我,只怕喝这么多水都撑死了。”
王敬直一脸阴笑,接口道:
“就是就是,谁说草包无用,不也可以用来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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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素髮出一声轻笑。
王敬直听在耳里,更加来劲,真是仙子一笑,如沐春风:
“反正澹兄能喝,不如素素大家继续出题,咱们接著玩儿。”
刚清醒之时,耳朵里全都是这两人的嘲弄,长孙澹淡淡一笑。
这两个不知死活的东西,既然这么急著想出丑,那就怨不得我了。
在这个世界里,劳资就是行走的的全唐诗集,是你们无法仰望的造物主。
长孙澹打了个哈欠,懒懒说道:
“正好,这玉仙楼的酒,我还没喝够,不如换上大碗。”
长孙澹眼中满是轻贱之色,气质也是大变,本来相貌就生得极好,此刻更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般。
王素素看在眼里,轻轻咦了一声。
这个开始盯著她都恨不得把眼珠子都抠出来的少年,自清醒过后,就没再看过她一眼。
王素素才色双绝,名动天下,素来自视甚高。
就连朝中亲王,亦有人仰慕自己,只是身份鸿沟无法跨越,但也偶通书信,以文抒怀。
长孙六郎的这前后变化,倒是激起了她的好奇心,脸上白纱微动,朱唇轻启:
“既然各位郎君都有雅兴,咱们就以雪为题,诗词不限,各位自由发挥即可。”
“不如,就请辛大人作为评判如何。”
辛处俭深知这位王大家背景通天,自己一个小小县令,还真得罪不起,只好拱手应允。
崔思古家学深厚,倒也有几分文采,此时有意卖弄,对著长孙澹挤眉弄眼,皮笑肉不笑的:
“刚才辛县令急冲冲的推门而入,我看门外雪花飘飘,门內酒香四溢,心中倒有一些思路,今献给素素大家,不妨一笑。”
崔思古故作姿態,踱著方步,一步三摇。
在长孙澹的眼里,像极了一只刚拉完屎的鸭子。
“雪落无声响
庭前积几层
閒来烹美酒
静待雪消融”
“好,真不愧是崔家才子,比之七步成诗,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王敬直带头喝彩,一眾士子,也忍不住頜首暗赞。
这么短的时间里,能写出此诗,亦非常人能及,何况对手是有长安第一草包之名的长孙澹。
胜负之分,已成定局。
王素素也脸露微笑,淡淡的赞了一句:
“崔家郎君才思敏捷,此诗甚佳。”
得美人夸奖,崔思古忍不住眉飞色舞,半仰著脑袋,眼睛斜视长孙澹:
“为兄不想耽误六郎享受美酒,不如…自请一大碗如何?”
大堂之中,又是一阵鬨笑。
长孙澹本想抄一首大师作品,震慑一下这帮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小人。
见崔王二人,身上都披著白狐大氅,尤其崔思古,內衬土黄色內袄,顿时计上心来。
咕了一大口茶,隨口说道:
“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
一指崔思古:
“黄狗身上白。”
又一指王敬直:
“白狗身上肿。”
此诗虽然詼谐,却没有一个雪字,但雪之景象,却跃然而出。
大厅中安静得落针可闻,崔王二人脸色难看,嘴巴都气歪了,却又不好立刻发作,免得被人嘲笑自认是狗。
辛处俭嘴唇都咬出了血,生怕忍不住笑出声来。
坊间传闻,长孙澹荒唐胆小,不学无术,可今日看来,也不尽然,他不但气势力压崔王二人,而且还颇有些急智。
王素素也有些哑然失笑,此诗虽有失高雅,却又格外应景,不禁美目流转,多看了长孙澹几眼。
难道他之前的荒唐都是故意装的?
“好,好,好诗啊!”
“比起崔家这小子酸溜溜的掉书袋,长孙六郎写的就要好得多了,俺程铁牛都能听得懂。”
人群中一黑憨少年带头抚掌大笑。
辛处俭抬眼一看,心里恨死那个传信的暗哨了。
这小子是混世魔王程咬金家的长子程处默,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混蛋起来,比他爹更甚。
这要是他们闹起来,隨便谁有个闪失,自己这个小小万年县令,就算是到头了。
这一眾人,本来都是一些非富则贵的紈絝,也没怎么把崔王二人放在眼里。
这时候有人带头,都忍不住跟著哈哈大笑起来。
崔思古脸上一阵黑一阵白,又不敢与程处默这种浑人翻脸,那是真会挨打的。
只好把一口恶气全赖到长孙澹身上。
“好你个废物草包,真是…真是有辱斯文…丟尽了长孙家的脸面。”
王敬直此时还在呆呆傻傻中,本来想帮著崔思古一起痛骂长孙澹一番的,但心里却也有点佩服起长孙澹来。
这诗写的真他娘通俗易懂,看了崔思古一眼,还真…形象。
崔思古心中气恼,见王敬直都神色怪异的看著自己,赶紧把白色大氅一拢,把土黄的內袄遮盖起来。
长孙澹有些同情的看著崔王二人。
如果歷史不会因为自己的到来而改变,再过七年,这两人都会因为牵连太子的谋逆案而被流放。
当然,长孙一家,最后也都会死在武则天的手里,尤其自己,死得最为惨烈——被自縊在流放黔州的路上。
想到此,长孙澹心中一惊,现在是贞观十年,武士彠之女武则天美艷无双,已被李二选为秀女,不日就会正式进宫。
这还得了,既然重生了,就得逆天改命,要不然,岂不是要被天下书友取笑。
一念至此,长孙澹无心再在此处逗留,踉踉蹌蹌就准备回府。
崔思古恼羞成怒,一把扯住长孙澹的衣袖:
“想走?不妨先让辛县令评出胜负,谁输了,喝完这碗酒再走。”
长孙澹素来对这些附庸风雅的紈絝没什么好感,你烂就烂吧,反正有祖上余荫庇护。
可你偏偏要装出很有文化的样子,占著坑位,误人误己。
你想表现就表现吧,为何偏要踩低別人来抬高自己。
长孙澹语气冰冷,已不再似之前那个羸弱无能的少年:
“你真觉得自己才华横溢,能贏得了我?”
王素素撩起脸上薄纱,肌如美玉,红唇欲滴,当真算得上绝世尤物,难怪这些长安新贵,趋之若鶩。
纤纤素手,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饶有兴致的看著长孙澹。
心中微动,或许,这小郎君,还真有惊喜呢!
长孙澹冷哼一声:“上笔墨。”
玉仙楼的老鴇迎了上去,微微一福:
“妾身见过万年县令。”
来人正是万年县令辛处俭,暗哨回报,长孙家的六郎醉死在玉仙楼,当时就嚇得他打了几个冷颤。
他立刻带了几个衙役,风尘僕僕,骑著马就过来了。
辛处俭来不及跟老鴇囉嗦,急问:“长孙六郎在哪里。”
环视四周,不少世家子弟都在,包括太原王家的王敬直,博陵崔家的崔思古。
长孙澹听到自己名字,挣扎著坐了起来,此刻身体在醉酒,脑子却格外清醒。
边上几个鶯鶯燕燕,活见鬼一般,大声尖叫,连滚带爬的四散跑开,那个看病的老头,嘴巴也张的溜圆。
长孙澹摇摇晃晃的站起身,辛处俭赶紧上前扶住,人没死就好啊!
长孙六郎,虽是庶出,可他亲娘却是从小陪伴长孙皇后长大的丫头。
据传,唯独这个草包侄子,皇后娘娘可心疼的紧。
崔思古两人也不过十四五岁的少年。
此刻见长孙澹死而復生,心里都有些惋惜,脸上却看不出一丝痕跡:
“澹兄真是好酒量,换成兄弟我,只怕喝这么多水都撑死了。”
王敬直一脸阴笑,接口道:
“就是就是,谁说草包无用,不也可以用来装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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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素髮出一声轻笑。
王敬直听在耳里,更加来劲,真是仙子一笑,如沐春风:
“反正澹兄能喝,不如素素大家继续出题,咱们接著玩儿。”
刚清醒之时,耳朵里全都是这两人的嘲弄,长孙澹淡淡一笑。
这两个不知死活的东西,既然这么急著想出丑,那就怨不得我了。
在这个世界里,劳资就是行走的的全唐诗集,是你们无法仰望的造物主。
长孙澹打了个哈欠,懒懒说道:
“正好,这玉仙楼的酒,我还没喝够,不如换上大碗。”
长孙澹眼中满是轻贱之色,气质也是大变,本来相貌就生得极好,此刻更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般。
王素素看在眼里,轻轻咦了一声。
这个开始盯著她都恨不得把眼珠子都抠出来的少年,自清醒过后,就没再看过她一眼。
王素素才色双绝,名动天下,素来自视甚高。
就连朝中亲王,亦有人仰慕自己,只是身份鸿沟无法跨越,但也偶通书信,以文抒怀。
长孙六郎的这前后变化,倒是激起了她的好奇心,脸上白纱微动,朱唇轻启:
“既然各位郎君都有雅兴,咱们就以雪为题,诗词不限,各位自由发挥即可。”
“不如,就请辛大人作为评判如何。”
辛处俭深知这位王大家背景通天,自己一个小小县令,还真得罪不起,只好拱手应允。
崔思古家学深厚,倒也有几分文采,此时有意卖弄,对著长孙澹挤眉弄眼,皮笑肉不笑的:
“刚才辛县令急冲冲的推门而入,我看门外雪花飘飘,门內酒香四溢,心中倒有一些思路,今献给素素大家,不妨一笑。”
崔思古故作姿態,踱著方步,一步三摇。
在长孙澹的眼里,像极了一只刚拉完屎的鸭子。
“雪落无声响
庭前积几层
閒来烹美酒
静待雪消融”
“好,真不愧是崔家才子,比之七步成诗,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王敬直带头喝彩,一眾士子,也忍不住頜首暗赞。
这么短的时间里,能写出此诗,亦非常人能及,何况对手是有长安第一草包之名的长孙澹。
胜负之分,已成定局。
王素素也脸露微笑,淡淡的赞了一句:
“崔家郎君才思敏捷,此诗甚佳。”
得美人夸奖,崔思古忍不住眉飞色舞,半仰著脑袋,眼睛斜视长孙澹:
“为兄不想耽误六郎享受美酒,不如…自请一大碗如何?”
大堂之中,又是一阵鬨笑。
长孙澹本想抄一首大师作品,震慑一下这帮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小人。
见崔王二人,身上都披著白狐大氅,尤其崔思古,內衬土黄色內袄,顿时计上心来。
咕了一大口茶,隨口说道:
“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
一指崔思古:
“黄狗身上白。”
又一指王敬直:
“白狗身上肿。”
此诗虽然詼谐,却没有一个雪字,但雪之景象,却跃然而出。
大厅中安静得落针可闻,崔王二人脸色难看,嘴巴都气歪了,却又不好立刻发作,免得被人嘲笑自认是狗。
辛处俭嘴唇都咬出了血,生怕忍不住笑出声来。
坊间传闻,长孙澹荒唐胆小,不学无术,可今日看来,也不尽然,他不但气势力压崔王二人,而且还颇有些急智。
王素素也有些哑然失笑,此诗虽有失高雅,却又格外应景,不禁美目流转,多看了长孙澹几眼。
难道他之前的荒唐都是故意装的?
“好,好,好诗啊!”
“比起崔家这小子酸溜溜的掉书袋,长孙六郎写的就要好得多了,俺程铁牛都能听得懂。”
人群中一黑憨少年带头抚掌大笑。
辛处俭抬眼一看,心里恨死那个传信的暗哨了。
这小子是混世魔王程咬金家的长子程处默,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混蛋起来,比他爹更甚。
这要是他们闹起来,隨便谁有个闪失,自己这个小小万年县令,就算是到头了。
这一眾人,本来都是一些非富则贵的紈絝,也没怎么把崔王二人放在眼里。
这时候有人带头,都忍不住跟著哈哈大笑起来。
崔思古脸上一阵黑一阵白,又不敢与程处默这种浑人翻脸,那是真会挨打的。
只好把一口恶气全赖到长孙澹身上。
“好你个废物草包,真是…真是有辱斯文…丟尽了长孙家的脸面。”
王敬直此时还在呆呆傻傻中,本来想帮著崔思古一起痛骂长孙澹一番的,但心里却也有点佩服起长孙澹来。
这诗写的真他娘通俗易懂,看了崔思古一眼,还真…形象。
崔思古心中气恼,见王敬直都神色怪异的看著自己,赶紧把白色大氅一拢,把土黄的內袄遮盖起来。
长孙澹有些同情的看著崔王二人。
如果歷史不会因为自己的到来而改变,再过七年,这两人都会因为牵连太子的谋逆案而被流放。
当然,长孙一家,最后也都会死在武则天的手里,尤其自己,死得最为惨烈——被自縊在流放黔州的路上。
想到此,长孙澹心中一惊,现在是贞观十年,武士彠之女武则天美艷无双,已被李二选为秀女,不日就会正式进宫。
这还得了,既然重生了,就得逆天改命,要不然,岂不是要被天下书友取笑。
一念至此,长孙澹无心再在此处逗留,踉踉蹌蹌就准备回府。
崔思古恼羞成怒,一把扯住长孙澹的衣袖:
“想走?不妨先让辛县令评出胜负,谁输了,喝完这碗酒再走。”
长孙澹素来对这些附庸风雅的紈絝没什么好感,你烂就烂吧,反正有祖上余荫庇护。
可你偏偏要装出很有文化的样子,占著坑位,误人误己。
你想表现就表现吧,为何偏要踩低別人来抬高自己。
长孙澹语气冰冷,已不再似之前那个羸弱无能的少年:
“你真觉得自己才华横溢,能贏得了我?”
王素素撩起脸上薄纱,肌如美玉,红唇欲滴,当真算得上绝世尤物,难怪这些长安新贵,趋之若鶩。
纤纤素手,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饶有兴致的看著长孙澹。
心中微动,或许,这小郎君,还真有惊喜呢!
长孙澹冷哼一声:“上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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