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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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是往前走的,你愿意不愿意,或迟或早都会走到那一步。干嘛拼命盼望一件一定会到来的事情?你现在羡慕那些人成熟,那些人其实更羡慕你的年轻,你的小白脸黑头发和金刚钻。”
    “总而言之,卫岚,相信我,要是大人能选,至少百分之九十的大人会毫不犹豫地跟你交换,重新做回可以站在大人身后的小孩。”
    卫岚久久无言,抬头望天,天高云流,他细着眼睛,轻声说。
    “我也愿意。”
    “什么?”
    “我也愿意,跟那些大人交换。上学那会儿,班上横幅贴的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你不知道我有多想反过来,想用我的一寸光阴去换一寸金,半寸金也行。”
    老宋不听他的伤怀论调,衔着粒瓜子,掏出手机:“行了,什么一寸金半寸金的,是不是缺钱了?”
    也就是这时,卫岚想起他的来意,有些窘迫地说。
    “宋哥,你能不能……借我点钱。”
    老宋早有预料,但非要挤兑一句:“看你这样子,感觉我这一秒不借,你下一秒就能卖肾去。说吧,借多少。”
    “三万。”
    老宋收起手机:“你卖肾去吧。”
    不等卫岚回答,他气不过,呸掉瓜子,又骂:“眼珠子也抠出来卖了,脸上挂那俩玻璃球有什么用?天天睁着眼睛做白日梦!”
    同样不等卫岚吭声,老宋眉毛一拧,忽然换了前所未有的严肃模样,压低了嗓音问。
    “你……是不是碰赌了?”
    卫岚一怔:“怎么可能!”
    老宋怀柔:“你说实话,我不骂你,也不告诉弥勒。”
    卫岚急忙辩道:“真的没有!”
    老宋伸长手臂,沉沉压住他的肩膀,唬道:“到底有没有?我跟你说,我一查征信就能知道,到时候我不光告诉弥勒,还通知你爸妈!”
    卫岚杵着胳膊肘挣开他:“我跟你保证行了吧,我要说的是假话,我哥今天就跟我分手。”
    这倒有几分可信度,老宋狐疑地觑了他半天,才总算信下。
    “行吧,那吃喝嫖赌抽,赌没有,你……勉强算个良好青年,也不可能去嫖,那你是染上吃喝抽的哪个了?”
    卫岚深感莫名其妙:“我为什么非得染上点什么才行?”
    “不然你个成天蹬共享单车的没心没肺傻小子干嘛突然借三万?”
    “……行,那我染上了。染上谈恋爱了,我借钱是为了恋爱。”
    听了这话,老宋显见地缓和了脸色,但犹然嘴欠:“这可比吃喝嫖赌抽加起来还完犊子。不过,你不是住在你哥家吗,怎么还要借钱谈恋爱?”
    “我是想买点儿礼物。”
    “送你老丈人?”
    “不是,是我哥最近心情不好,我想买个礼物送他,哄他开心。而且,老丈人每天都有人来看他,他不收礼物,但就算果篮也已经快堆得屋里放不下了,阿姨和我哥天天加班加点地连吃带送。”
    “那你怎么不给我带点儿?”
    “忘了。”
    “啧,算了,也不指望你。那我要是不借你,你打算怎么办?狠狠心不买了?”
    “狠狠心自己买,分期付款就行。”
    老宋看他那副不知天高地厚,显然也不知道提前消费有多可怖的轻松模样,十分想替卫岚父母揍他一顿。
    最终没揍,这犟种如果是能揍乖的类型,也不至于闹到今天这步。况且,打他一顿,难保他一气之下再也不来求助,那就真有可能走上歪路了。
    老宋只恨自己的烟抽完了,不能及时来上一根,呼烟似的深深呼出口气,他说:“行,我借你。你要买的礼物全价多少?”
    “三万七。”
    “合着还是我出大头,你当添头,七千块,你该不会把自己打工攒的钱全添进去了吧?”
    卫岚自知鲁莽,声量弱了不少:“呃……也没全添进去,而且我最近也没什么用钱的地方。钱可以再攒。”
    “哦,再攒,那也得等你还我钱了再攒吧?”
    “当然,你放心,我不会欠你钱不还的。”
    “我信你不会故意不还,不过那些欠钱不还的人,大多数都不是不想还,是手里真的没有余钱。你一个月打工挣那几千块,又谈着恋爱,保不齐今天买点零碎,明天吃顿好的,你又不是那种能吃软饭的性格,不可能让你哥一个人掏钱。他每月万把工资,消费水平高,即使可以迁就你一两次,也不会习惯天天去吃路边摊。你高不成,他低不就,谈起恋爱,又怎么存得住钱。”
    点到即止,老宋不再说下去了,知道卫岚脸皮薄,心气高,再说下去,这场对话会升级成辩论赛。他可没有和小孩辩论的闲心,况且,再说下去又能怎样,卫岚又不笨,道理也并非不懂,只是太犟,明知南墙也去撞,不撞南墙不回头。
    所以管他呢,要真闹到无可收场的地步,刚好让他爸妈来把这叛逆小子领回家。
    老宋给他转了钱,卫岚某些方面还挺上道,提出要写借据,老宋乐了,说不用。
    卫岚收了他打来的钱,又连借条都免了,实在有点感动,说宋哥,你居然这么信任我。
    老宋说我知道你沈阳家里地址,你不还钱,我找你爸妈要去。
    “……”
    *
    哥俩儿混到下午,卫岚牵起吃饱了睡好了的皮皮鲁,要回市区上班。
    老宋送他到门口,临别之际,忽然笑着说。
    “看着你这模样,让我想起一句话。”
    “什么?”
    “金鳞岂是池中物。”
    卫岚知道这话的后半句是“一遇风雨便化龙”,以为是送了他句鼓励,就没多问,笑笑走了。
    实际上,如果他问了,就会发现老宋压根不记得后半句,只不过是从“金鳞”联想到他们出海海钓,钓上来色泽瑰丽的海鱼,会很快因为失压爆肚而死。
    非池中物却固执留在池中的金鳞,氧气在锐减,肺腑在臌胀,代谢在崩溃,无论怎样都呼吸不得的无力,有人告诉过他,这是死路一条吗?
    抑或连这警告,在他听来也不过是聒噪的阻挠?
    第62章 new boy——六
    卫岚当天就去买了礼物,妥善收着,却始终没找到合适的机会送出去。
    毕竟,沈父的病情日益好转,沈子翎在吃了几天药后也重新康健起来,秋天日复一日地枯索深沉下去,病房里倒反而有了点欣欣向荣的意思。
    况且,随着日子愈久,了解愈深,卫岚和——照老宋的说法来说——老丈人和丈母娘也逐渐亲近起来。
    周昭宁是瘦竹似的人,春水般的性格,见了谁都有和风相送,对待小辈更是如此。要么怎么说儿子会更像母亲,卫岚和周昭宁不过多聊了几句,当天再见到沈子翎,就觉得他眉梢眸瞩都闪烁着点儿妈妈的影子。
    翌日沈子翎忙着工作,卫岚先去医院陪二老解解闷,就把这个发现说了出来。
    周昭宁笑得好温柔,找出细框老花镜戴上,在手机里翻沈子翎小时候的照片,一张张给卫岚看。
    照片上的小孩子差不多五六岁大,粉雕玉琢,眼眸点漆,神情慧黠,带一点儿桃花瓣儿似的漂亮女相,自己就能兼任金童和玉女。
    周昭宁悄声爆出惊天猛料,说子翎小时候长得太像女孩子了,她又一直很喜欢女儿,所以还偷偷给子翎戴长假发穿过纱裙子呢。那张照片粉嘟嘟的,特别可爱,那时刚流行论坛,她就用那相片当了好一段时间的社交媒体头像,弄得网上笔友都以为她有个女儿。
    卫岚忍俊不禁,那我哥呢?他也同意?
    周昭宁笑着嗔怪,他小时候同意的呀,说妈妈开心最重要,上小学就要面子了,无论如何都要我换掉。我没办法,只好换成现在这只小猫了。
    卫岚说,这也不能怪我哥,谁小时候还不要个面子了?我记得,我幼儿园那会儿,我妈不知从哪儿弄来副粉红豹太阳镜,在我们去看海时给我拍了好几张戴太阳镜的照片,也是用着当头像了。我看到了也不乐意,嫌那墨镜太粉,非要她换掉。后来,她换是换了,换成我满月时拍的光屁股照了,我再让她换,换成我一岁在乡下外婆家穿开裆裤的照片。事不过三,我就妥协了,让她换回最开始的粉红豹了,好歹我在那张照片里穿着衣服。我妈特别聪明,主意多得很,我从小就斗不过她。
    他小时候总被妈妈逗着欺负,看惯了妈妈笑嘻嘻的得意模样,可妈妈职称越评越高,笑容越来越少,他慢慢长大,最后那带着爱意的打闹就真成了压迫。
    他还是斗不过妈妈,在大学里教民法,还在外头兼任民事律师的向雪亭女士,讲起话来,“唇枪舌剑”,占尽道理,字字句句都是利器。
    当然,最后还是斗过了。如果这是场游戏角逐,那他拔掉了插销,以近乎耍赖的方式获得了胜利。
    胜利的滋味最初很甘美,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逼他出走的向律师形象逐渐模糊,他记忆里更深的那个妈妈被挖掘出来,午夜梦回,常常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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