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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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这个总是使坏逗他的妈妈会为他的出走而流泪,他只觉得心都被眼泪泡朽了一块。
    但不能回去,不能回去,童年的妈妈已经随着他的童年消失了,再往回看,不过是自投罗网。
    卫岚说起粉红豹太阳镜,本来挺开心,可往后串起种种,他现在只觉得凄惶。
    周昭宁不知情,笑吟吟地说,所以说,时不时拍张照片有多必要呢。你妈妈要是忽然翻到那张太阳镜的相片,回想起和你斗智斗勇的这段经历,肯定会觉得很幸福。
    这照片倒还真能找到,就在他们家的书柜里,但……
    卫岚扯扯嘴角,说,她应该不会觉得幸福吧,我太不听话了,从小到大给她带来那么多麻烦,说是斗智斗勇,其实斗到最后,跟仇人也差不多了。
    周昭宁颦了秀眉,很不赞同地发了笑,说傻孩子,你没当过爸妈,你不知道,哪有会和孩子当仇人的妈妈?
    卫岚不再多说了,况且他还在沈子翎跟前扯着身世相关的弥天大谎,言多必失,也实在不能多说了。
    至于沈铮,相处下来,卫岚算是知道时不时出现在沈子翎身上的老干部气质究竟从哪儿来的了。
    某天早上,沈子翎用家里新买的咖啡机打了杯拿铁,靠窗刷着手机慢慢啜饮,远远从后看背影,简直和沈铮端着茶缸看新闻的姿态一模一样。
    当然,是减重二十来斤,年轻二十来岁的青春版本。
    不光背影相像,父子俩性格也很相像,都是温润儒雅的皮囊包裹一把傲世轻物的清高骨子。
    要说沈子翎和周昭宁相似在了一颦一笑上,那和沈铮就相似在了一举一动上。
    有时看着沈子翎和爸妈说说笑笑,卫岚会莫名生出奇异的感动。
    国内数不清的城市,他偏偏从沈阳漂泊到了云州,云州数不清的咖啡店,他偏偏来到了kap楼下的那家,那家咖啡店每天有数不清的人进出,他偏偏邂逅了沈子翎。
    沈子翎,完美得好像天生地养,突然得好像从天而降,卫岚仿佛到了今天才发现,他的真命天子也是一点一点长到现在的,曾经也是产房里皱巴巴的粉红小猴子,也拍过光屁股照片,调皮摔伤过膝盖,有一双爱他的、却又在成长过程中难免有争执的父母。
    他们每天都太忙了,但卫岚还是找到某个回家遛狗的深夜时分,对沈子翎说,经过这段时间,我好像更了解你一点了。
    沈子翎笑而不语,只是行至无人处,深深地吻他。
    *
    凡是生病都讲究个休养,心梗尤其,而且是要卧床大养特养,刚开始几天,连下地上厕所都要控制次数。
    这可要憋坏沈铮了,所以当查房医生松口,说他可以下楼适当溜达溜达的时候,医生前脚刚走,他后脚就坐电梯下楼去了。
    医院旁边刚好有个小型公园,中心是个小广场,往外树茂径窄,吸引了不少医院里的病人出来望风散步。
    沈铮并非独自出行,后面还跟着一支小型“仪仗队”,是他的妻儿和每天雷打不动过来报道的儿子朋友。
    周昭宁天生不是操心命,这段日子真是操心得够够的了,好不容易复得返自然,就把老沈全权交给两个大小伙子来照顾,自己则穿着身佛头青的净色对开襟旗袍,披了件羊毛绒带银杏叶花纹的披肩,在公园里这看看,那逛逛,时不时还掬着秋海棠让老沈给她拍张照。
    老沈费劲吧啦拍了半天,全部不得老婆青睐,只收获了白眼一枚,无奈只好让贤,把手机转交给了小沈。
    小沈很专业,咔嚓咔嚓拍了十来张,还会指导动作,最后给周女士呈上成品,龙颜大悦,说晚上请他和他的小朋友吃火锅,不给老沈吃,就馋着他。
    爸妈玩笑拌嘴的时候,沈子翎接到一通电话,是苗苗打来的,问他们在哪间病房。
    沈子翎说他们没在病房,在旁边公园溜达。
    苗苗说行,那我等下过去找你们,不过你还是得把病房号给我,我买了点儿东西,得先把东西放过去。
    沈子翎学着家里人过年的腔调,客气道,你这孩子,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啊?
    苗苗接戏很快,推拉道,哎呀,这都给爸妈的,给爸妈的。
    挂掉电话,不过多时,苗苗就来了,她怕冷,已经把薄羽绒服找出来套上了。
    来自沈阳,从没在南方过过年的卫岚如今只穿着件长袖帽衫,见了苗苗,很为她着急,心想她现在就动用了羽绒服,不知道等正式过冬了要穿什么。
    苗苗打过招呼,解释说前段时间陪韩庭回了趟意大利,所以到现在才来看叔叔。不过叔叔住院,想必前几天来看望的人多得很,她这也算是错峰探病啦。
    沈家和苗苗一家本来就是关系很不错的朋友,算是互相看着俩孩子长大的,此刻一见,分外亲切,问起她最近工作,父母身体,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她订婚一事。
    爸妈和苗苗其乐融融谈笑,走在前面,沈子翎就和卫岚跟在后面,正赶上暮色苍茫,小径的尽头是老楼古巷中间橙红色的落日。
    天微微冷,秋风萧萧索索,但落日很暖。
    今早出门前,沈子翎本来要风度不要温度,想穿一件漂亮白风衣出门,被卫岚拦下,强行换上了刚干洗取回来的咖色大衣,还额外系了一条雾霾蓝的围巾。
    他当时忿忿,现在庆幸,大衣笼在身上,围巾圈在颈间,像孵着一只微弱火炉,真的好暖。
    二人在后面偷偷牵着手,他的指尖蜷在卫岚手心里,也很温暖。
    他周身窜起一股暖洋洋的战栗,忽然心有所感,松开卫岚的手,向后退几步,两手举到眼前,沿袭从前摄影的习惯,比了个框。
    他的相框内,夕阳沉沉,落叶纷纷,灿黄的银杏叶打旋儿落下,恋人回头好奇地看向他,不远处父母和挚友的影子被拖得好长。
    他最爱的人,都在这里。
    他幸福到极致,终于怅然若失,意识到这就是他人生的“抢天光”,稍纵即逝的天光。
    【绚烂如电,虚幻如雾】。
    他对走过来的卫岚笑了笑,话音有些失落,说要是有相机就好了。
    没想到卫岚一怔,喃喃说有。
    什么?
    卫岚难得激动,攥着他说有,真的有,哥,你等等我,我马上回来。
    说完,转身就跑。
    谁会猜到卫岚偷偷给他买了台微单相机呢?
    这下真要抢天光了,沈子翎来不及惊喜也来不及多说,手忙脚乱开箱验机,终于赶在夕阳彻底消泯前,为他们在银杏树林中拍下一张合照。
    这是他十八岁以后,用专业相机拍下的第一张相片。
    摁下快门时,指尖微微在颤,不可遏止。
    相机多情,过目不忘,于是画面定格。
    都说时节如流,可他却用镜头捉住时光的一秒,像小时候捡起最漂亮一枚银杏叶,视若珍宝,夹在书页中。
    他也将这一秒,视若珍宝,摄入了相簿之中。
    第63章 new boy——七
    专业相机确实非同凡响,沈子翎掂量着舍不得放手,多拍了几张,叫他们过去看,几个脑袋凑在一起,都看了个赞不绝口。
    照苗苗的话说,“相机和手机果然不一样哈,也不知道哪里不一样,但就是很不一样”。
    卫岚抬头,目光从相片移向沈子翎,说,是哥拍得好。
    周昭宁笑说,都好,都好。
    沈铮站在最后,背着两手,也笑笑的,说小卫,这相机不便宜吧,你这也太破费了。
    卫岚干笑两声,含糊说也不贵,而且我哥那么照顾我,应该的。
    几人没再看照片,也就站开了些,太阳光褪尽,夜色渐渐沉淀,人车路树,乃至沿街的建筑物都随之沉淀,剩下黑蒙蒙的轮廓。
    时间不早,散步也散得差不多,他们绕过小广场,开始慢慢往回走。
    沈铮闲话家常般,又问卫岚平时做什么工作的,还是说还在上学?
    此话一出,在场三个小年轻都心头一紧。
    平日里没人在乎,也没人因为工作或薪资就区别对待卫岚,但到了场面上,心里都明白这工作拿不太出手。
    到了这对龙章凤姿的父母面前,就更拿不出手。
    卫岚卡壳,正琢磨着怎么把自己的工作描述得光鲜一点儿,旁边那俩不愧是广告公司出来的骨干,已经替他包装好了。
    沈子翎:“他在一个摇滚乐队当鼓手。摇滚,你们以前爱听的崔健和窦唯,什么黑豹唐朝,都是玩摇滚的。”
    咖啡店那工作不好说,说出来就相当于漏底,摆明了他是入不敷出来打工的,那就索性不说。沈子翎不爱撒谎,但很会有选择地说真话。
    苗苗:“现在最流行乐队了,他又是打架子鼓的,长得那么帅,特别受欢迎。”
    当代社会,长得好就约等于受欢迎,受欢迎就约等于有钱。
    至于多有钱,那就倒推回去,归根结底取决于长得有多好。而就卫岚这样貌身条儿来看,那必定是左手挥挥,鲜花鼓掌,右手招招,黄金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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