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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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岚哽住,两句话往外一抛,他明面上的身份被做高了,几乎成了个低调的小明星。真实的身份则被踩低了,低得仿佛难以启齿,不能见人。
    他下意识看向二人,而二人心虚,都别开了目光,没有与他对视。
    后半程聊天中,苗苗提起之前在家门口遇到精神病,精神病又被卫岚擒获的事情。
    事情,真的只是个“事情”,而就卫岚回忆,那场所谓的“打斗”只持续了顶多二三十秒,并且他只在胳膊上不慎被划了道小口子。
    但被苗苗口若悬河那么一讲,完全成了个“故事”。他在故事里勇悍无匹,和那个手持锐器的匪徒从十六楼缠斗到了六楼,打得是难解难分,最后警察赶到时,只见匪徒被他踩在脚下,而他已经伤痕累累。
    卫岚仍然和沈子翎在后头,忍不住纳闷,小声道:“这说的谁啊?”
    沈子翎由衷摇头:“不知道,布鲁斯韦恩吧,那个精神病估计是小丑,你俩是在楼道拍了部《黑暗骑士》。”
    送沈铮回病房吃过一顿清汤寡水的病号饭后,几人当真抛下他,吃火锅去了。
    吃饭席间,苗苗找了各种由头,再度把卫岚夸了个天花乱坠。
    夸到最后,卫岚臊得想把头闷到麻酱碗里,沈子翎也听不下去了,点了三份甜品,试图用吃堵住她的嘴。
    等到席散,苗苗回病房略坐了会儿,就要告辞回家了,说等出院了再带着韩庭去拜访叔叔阿姨。
    临走,她悄悄把卫岚叫到一旁,和他解释那几句关于工作的过度包装。
    她说,不是我觉得你现在的工作不好,更不是说叔叔阿姨会因此而看不起你。只是……叔叔阿姨现在毕竟还不知道你和子翎的事,先给他们留个好印象肯定没错。再说了,我一直很相信锈月会有爆火的一天,也相信你会是锈月里那个红到发紫的鼓手,所以那些话也不算吹牛,顶多算是预言。
    至于子翎,我了解他,他当时想的肯定跟我差不多。
    沈子翎当天晚上也和卫岚提了这事,正如苗苗所言,他们两位发小,想得差不多,说得差不多,解释起来,一字一句同样差不太多。
    不同的是,这个话题结束后,苗苗和他说了拜拜,沈子翎则是弯腰找出牵引绳,拴好皮皮鲁,和他一起出门遛狗。
    遛狗途中,问起那台相机的事。
    当时其他几人都是门外汉,看不懂门道,沈子翎却懂,一眼认出这是台佳能r3,全画幅的微单,官方零售价就要三万多起,即使二手,最便宜也要一万多。
    卫岚哪来的钱?
    他这样问时,卫岚一撇嘴巴,撒着娇扮可怜,说你不喜欢吗?
    沈子翎笑着哄,说当然喜欢。不过一码归一码,你先实话告诉我,到底用什么钱买的?
    可哪里有实话,谎言是只布口袋里的小麦种子,一旦开了口,即使微小,只容最小最小的种子漏出,这小小的口子也会被迅速撑大,谎言不要命地倾泻,直到整只布口袋都破碎不堪,再兜不住任何真真假假的语言。
    卫岚稍一犹豫,就说是之前在驴友团攒的钱,而且他有门路,到手没那么贵。
    沈子翎没有怀疑,也没再问。
    他是聪明却易于信任的性格,在他面前说谎,实在简单得令人不落忍。
    沈子翎不怀疑钱的来源,但明确告诉卫岚,要他以后不准送这么贵的礼物了。
    “以后?”
    卫岚眨眼,故意钻空子,“那是说,十年后也不行了?”
    沈子翎被气笑,脚下给他使绊子,“反正这两年不行。你自己赚的工资自己存着就好,我不需要你掏空积蓄买的礼物。”
    “可我现在已经送你相机了,那怎么办?”
    “那……”
    沈子翎早有此意,瞟着卫岚反应,真心道,“我把钱转你,权当我自己买的。”
    卫岚一愣,拧了眉毛:“……哥!”
    “好好好。”
    沈子翎怕了他了,立即服软,牵着皮皮鲁快步走到一边,口中嘟嘟哝哝。
    “我随便说说的,好不好?真是的……比我小那么多岁,平时撒娇撒得好好的……一翻脸简直像要给我当爹。还不是老沈那种和蔼可亲的爹。你这算哪门子的狗?”
    卫岚追上去,夜深无人,每次遛狗都像一次小小的约会。纠纠缠缠,最后终于变成十指的勾连,唇舌的游戏。
    皮皮鲁走了半天,一步没动,回头一看,原来如此,好在它早就习惯了,原地坐下,挠挠耳朵耐心等待。
    一吻罢了,沈子翎脸腮有些红,眼眸里月华流转,水光粼粼,他哼笑一声。
    “算了,买就买吧,反正你在我眼皮子底下,我肯定不会让你饿着冻着就是了。”
    话头稍稍地转,他藏匿已久的惊喜,在月光下总算流露。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一直想要一台佳能r3的?r3很擅长快门连拍,追踪能力也好,特别适合去观鸟或者拍动物,我……唔。”
    话未完,他忽然被卫岚紧紧搂进了怀里。
    沈子翎不挣不扎,宛如一块好玉,被滚烫怀抱捂化成奶油,静静融在了卫岚肩头,掌心胡噜着他蓄着狼尾的后脑勺,轻笑着说。
    “宝贝,谢谢你。”
    卫岚无言,嗅着恋人发梢的淡淡香气,心想。
    就是这个。
    就是这个,他是不苟言笑的暴君也好,是卑躬屈膝的狗也好,他只求这样一串锁链,用恋人的爱意与笑声编织的锁链。
    锁链赐予他安全感,他此前十八年,从从来来没有发觉自己缺少的安全感。
    这锁链抱着他也好,捆着他也好,即使勒死他也算一场轰轰烈烈的殉情。
    为了这样的一串锁链,他已经无视后果,不计代价。
    *
    苗苗那天曾对卫岚说,“叔叔阿姨毕竟还不知道你和子翎的事”。
    这句话,反而是旁观者迷,当局者清,是以苗苗不知道,卫岚看不出,但和沈铮与周昭宁同住一个屋檐下二十来年的沈子翎,明白爸妈恐怕早就看穿了他们二人的关系。
    只是时机未到,不肯捅破罢了。
    爸妈不说,他也就不动,两方都觉得可以再拖拖,也就默契地保持了沉默,直到卫岚送出相机的第二天,卫岚乐队排练,沈子翎就独自去了医院。
    周昭宁给他削了个苹果,上句话还在聊阿克苏的苹果就是比这边的甜,下句话就不经意地笑说。
    “对了,子翎啊,你和小卫,是不是在谈朋友呀?”
    第64章 new boy——八
    “朋友”和“谈朋友”,一字之差,千差万别。
    虽然沈子翎早有预料,但骤然听到这话,心里还是忍不住咯噔一下,捏在手里的兔子型苹果也险些成了活兔子,窜下地去。
    他面上当然不动,咬下一块兔耳朵,一派自然地笑道。
    “嗯。我是顾虑着我爸最近生病要休养,就没贸贸然跟你们说,二老还是眼力好,就这样还说‘老眼昏花’了呢。”
    “这些东西,”周昭宁敛眉,继续削着苹果兔子,笑笑地说,“也不光是要用眼睛看。等你到我们这个年纪就懂啦。哎,还要不要苹果?”
    沈子翎摇头,她就擦擦水果刀,收了起来,拈着一小瓣精巧的苹果兔子吃,将剩下半个未经雕琢的苹果全塞给了病床上的沈铮。
    “小卫嘛……”
    周昭宁吃相文雅,看向沈铮,表明接下来的话是父母的共同想法。
    “我看小卫是很好,小伙子高高大大,人长得漂亮,说话办事都很利索。脑子也灵光,你爸一辈子的老棋手了,跟他下象棋,居然还输了好几回。”
    沈铮吃着苹果,笑说:“小小年纪,还挺会做人呢,赢了我的棋,非说是我让着他。”
    沈子翎也笑了:“那您老到底让没让着他啊?”
    沈铮老顽童似的哼一声,开着玩笑:“傻小子,这还用问?我不让他,他还能赢?我是不忍心看他陪我下一天的棋,最后被我杀了个片甲不留!”
    周昭宁翻个白眼——也算是知道沈子翎翻人白眼的习惯从哪儿来的了。
    “子翎,你别信他的。你爸就是个老小孩,年纪越大嘴巴越硬,什么让棋……怎么可能!他最在乎输赢了,从小到大——从我俩上学认识的时候起,只要是学校一打辩论,他一定去,去了还一定要赢。偶尔输了,他能自己在树下坐一天,心高气傲的,怄都给自己怄死了。”
    沈铮不恼,讲起往事,笑得更开,容长脸上细纹游走。
    “儿子,我跟没跟你讲过,我和你妈妈怎么认识的?就是在学校辩论赛上认识的,文学院来的小姑娘,扎着根油光水滑的长马尾辫,白衬衫,黑裙子,平时温温柔柔的,一打起辩论了,又神气又厉害,给我那些队员们辩得都回不了嘴。别说他们了,我个法学院辩论队的队长,都辩不过她。”
    “知道知道,”沈子翎说,“你都讲多少遍了,而且,你们当年辩论队的合照还在咱家相簿里收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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