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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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菜放在门外就好,我来收拾。”
雨还下着,送菜的叔叔阿姨们穿着雨衣,十度左右的天气很冷,凌越也不好让他们太麻烦。
“没事儿的姑娘,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说话的农民伯伯,穿着单薄的衣裳,笑容淳朴。
“就是咧,放到厨房里不是什么难事儿。”
“谢谢叔叔阿姨们。”
“姑娘,腊肉给你放在桌面上吧,这厨房已经放不下了。”
一位阿姨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好,谢谢阿姨。”
“不客气!以后还需要腊肉啊,尽管打电话给阿姨,保证给你送最好的来~”
做腊肉的阿姨是个爽朗的北方人,给凌越的腊肉都是最香的,而且足量。
“一定。”正在忙碌的凌越不忘记回话。
她买的都是一些家常菜,今天饭馆菜单主打平民风。
就算是下雨,也阻止不了食客们前来真好吃就餐的心。
送菜的叔叔阿姨已经离开。
路仁和邓一珩二人在凌越的指导下忙碌,洗菜备菜。
白天时间,凌越都会开着院门,所以食客们就算来得早,也可以进店休息。
“凌老板,你每天都是一个人下厨,好辛苦……所以能不能再辛苦一点,延长营业时间。”
凌越刚想点头的动作顿住,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张家钰。
“以后说话只说前半句,好么?”
从她饭馆刚开业那天,到现在一个多星期,张家钰每天都和自己的爷爷来吃饭,典型的人闲钱多,凌越也经常和两人聊天,你来我往的,熟悉不少,都能开玩笑了。
“不行,我得每天在你跟前念叨,直到你延长营业时间为止。”
张家钰喝一口果汁,是凌越早晨为提前来的食客准备的。
已经有食客,为了这一杯果汁决定以后每天都提前来店里排队了。
不过这是少数。
凌越选择转移话题:“你爷爷怎么没来?”
她说的是张远明。
“老头晨跑呢,说什么,运动后胃口大开,能吃得多一些。”
“我看他年纪大了,还是少吃一些油腻的食物比较好。”
凌越看到张远明,就会想到她的爷爷,也是一个爱吃美食的小老头,最喜欢吃她做的水煮肉片,但这道菜味道比较重油腻,所以很少做给他吃。
如今想做,也没机会了……
凌越说着,情绪突然沉闷,和今天这雨一样,没由来。
真想刀了这阴天。
“没事儿,他喜欢吃就给他吃呗,开心最重要,这年纪难得还能有这么好的胃口呢,而且,凌老板都是公开下厨,卫生安全问题不用说,我爷爷在你这吃饭,我很放心。”
他早就知道家里老头近半年食欲不高的事儿,还不容易这次能多吃一些,肯定得让他吃满意咯。
“你说得对,你爷爷有你这样开明的孙子,很幸福,今天的菜单,看看需要吃点什么。”
张家钰:前半句怎么感觉怪怪的呢?
虽说饭馆十一点营业,但平时凌越在十点半时,就开始做菜,确保能让第一位食客在十一点能吃到。
张家钰选择不看菜单:“全要!菜单,在凌老板这儿不需要看。”
“还是得看的,你要付钱。”
路仁走来,接过张家钰的话,“两道菜,一共98元。”
张家看了一眼菜单,“今天只有两道菜呀?而且还是每桌限购两道菜。”不开心。
“今天下雨,懒得出去买食材。”凌越解释。
今天的鸡肉都是她前段时间路过农贸市场时,见到鲜活的鸡,直接买了二十只让老板处理好,放在食材包里,为的就是防止突发状况,例如今天。
放在食材包里的鸡肉,依旧保持第一天刚屠宰时的新鲜。
凌越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这时她已经在厨房忙碌,而邓一珩则是按照她的吩咐,切蒜苔,这小子有点刀工,切点蒜苔没问题。
路仁呢,则是在洗香菇和剥蒜。
今日饭馆菜单,粉皮鸡和蒜苔炒腊肉。
红薯粉皮,和鸡一起炖,将粉皮炖得透明,粉皮滑溜溜的,解馋,是地道的营养农家菜。
“越越,我还要准备什么吗?”路仁已经将蒜剥好,香菇洗好。
“暂时不用了。”
这没事儿干,路仁又开启话唠模式,“这粉皮鸡,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是哪里的特色呀?”
她这话倒是给凌越问住了,大脑飞速旋转,终于记起来:“蒲坂那边的特色,我做的这道菜算是改良版,因为还要加入香菇,香菇粉皮炖鸡。”
“那粉皮鸡,就是只有粉皮和鸡肉咯?”
“是的,还有粉皮烧鸡,粉皮炖鸡块,鸡焖粉皮等,都可以统称为粉皮鸡,但烹饪手法不同,煎、焖、炖、煮,味道都不一样,但都一样好吃。”
“听着就馋,咱老大就是行走的食谱,没有什么菜是她不会的。”
凌越听完笑着点头:“一竖,你的话,我很赞同。”
此时,饭馆内传开一道比凌越还要开心的嚎叫声。
“哈哈哈!真好吃,我又来了!”
站在门口的马文萱,手扶着额头,挡住自己的眼睛,看不到,假装不尴尬。
她哥疯了,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第27章 粉皮鸡 怎么吃,都好吃
察觉到其他人的目光,马文义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的失态,拳头捂着嘴,假装咳嗽一声缓解尴尬。
但没用的,他自欺欺人,饭馆里人实在多,就连凌越都忍不住闻声望去,不过很快又被面前正在烹饪的菜勾回神。
粉皮鸡最独特的一味料是砂仁,它是药,也是菜。可以煲汤、炖肉、煮粥,甚至作为零食。
砂仁的加入,能够完美中和掉鸡肉自带的腥,还能为这道菜提升营养价值。
处理好的鸡肉加入葱花蒜等大料,大火炖半个小时左右。
趁这时间,凌越先炒蒜苔炒腊肉,蒜苔是今早刚买的,翠绿新鲜,本身就是一道很好吃的菜,甚至可以用“高级”来形容,鲜、嫩、趁口,囊括所有蔬菜的品质。
和腊肉一起入口,有反差感,也是最佳拍档。
蒸到七分熟的腊肉切成薄片,里头的油脂分泌出来,浓郁的香味侵袭厨房,有些腻,但很快厨房里的两位小帮手就不这么认为。
腊肉炒出香味后,直接加切好的蒜苔和辣椒,直到蒜香味传出,和腊肉独有的醇厚香气交缠,二者的气味互不退让,充分表现自己。再加入生抽、老抽、胡椒和盐翻炒,虽然腊肉本身带着咸味,但盐也是必要的,否则蒜苔单独吃时,没有味道,而加入胡椒,也是为激发出蒜苔的味。
蒜苔快炒脱水,如此一道蒜苔炒腊肉便完成,凌越一连炒了三份,让路仁端给食客们,这才开始做粉皮鸡。
已经蒸好的鸡要再炒过一遍,才能做到入味软烂脱骨的效果。
以前后厨流行一句话:炒鸡不炸姜,神仙也炒不香。
她很赞同。
姜入油,炸出刺鼻的姜气味,捞出姜片放鸡肉,大火翻炒到油清亮不浑浊的状态,此时的鸡肉呈现淡淡的黄色,加葱段、干辣椒、砂仁、桂皮、八角和香叶大料,翻炒两分钟激出香味。
如果没有砂仁,也可以放白芷,同样有去腥的功效。
文火炖一会儿,期间凌越在橱柜里拿出碗,调个喷香十足的酱汁。
然后拿出今天的另一位重磅级嘉宾,粉皮。
邓一珩都看傻了,不是?这一块塑料一样透明圆形的东西是吃的?
察觉到他疑惑的眼神,凌越终于出声解释:“粉皮,你没见过啊?这样的粉皮很好吃。”
“真没见过,第一次见,我刚刚还以为是哪来的塑料袋呢。”
凌越一边调配酱汁,一边笑着回答说:“你真幽默,你才是杀死厨房。”
“啊?”老大说话莫名其妙的。
凌越没在搭理邓一珩,手里搅和着酱汁,这是一碗集甜面酱、黄豆酱、蚝油和生抽的绝味酱汁。
“切点青红椒,滚刀切。”凌越突然出声。
二人:who啊?
凌越视线落在邓一珩身上,虽然等级是杀死厨房,但刀工却有一点,或许是和他所学的专业有关。
毕竟学艺术设计的,也需要用刀不是?
刻刀切刀也是刀。
“得咧,俺老邓这就来。”邓一珩放下手中擦桌的活儿,屁颠屁颠跑来。
路仁:我也要学切菜!!
锅里滋啦滋啦地响,开盖倒入酱汁翻炒,鸡肉瞬间变色,甜面酱与黄豆酱的香气被充分的挥发,整个厨房都甜腻腻的,加热水稀释,锅一样大的粉皮加入,遇水后的粉皮慢慢软化,再加入香菇,鸡肉事先蒸过,再文火炖十分钟就可以,加入青红椒煮到断生出锅。
菜被端上桌,食客们便迫不及待夹起煮得透明的粉皮,软糯糯的,浸满了红色的汤汁。
“把菜放在门外就好,我来收拾。”
雨还下着,送菜的叔叔阿姨们穿着雨衣,十度左右的天气很冷,凌越也不好让他们太麻烦。
“没事儿的姑娘,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说话的农民伯伯,穿着单薄的衣裳,笑容淳朴。
“就是咧,放到厨房里不是什么难事儿。”
“谢谢叔叔阿姨们。”
“姑娘,腊肉给你放在桌面上吧,这厨房已经放不下了。”
一位阿姨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好,谢谢阿姨。”
“不客气!以后还需要腊肉啊,尽管打电话给阿姨,保证给你送最好的来~”
做腊肉的阿姨是个爽朗的北方人,给凌越的腊肉都是最香的,而且足量。
“一定。”正在忙碌的凌越不忘记回话。
她买的都是一些家常菜,今天饭馆菜单主打平民风。
就算是下雨,也阻止不了食客们前来真好吃就餐的心。
送菜的叔叔阿姨已经离开。
路仁和邓一珩二人在凌越的指导下忙碌,洗菜备菜。
白天时间,凌越都会开着院门,所以食客们就算来得早,也可以进店休息。
“凌老板,你每天都是一个人下厨,好辛苦……所以能不能再辛苦一点,延长营业时间。”
凌越刚想点头的动作顿住,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张家钰。
“以后说话只说前半句,好么?”
从她饭馆刚开业那天,到现在一个多星期,张家钰每天都和自己的爷爷来吃饭,典型的人闲钱多,凌越也经常和两人聊天,你来我往的,熟悉不少,都能开玩笑了。
“不行,我得每天在你跟前念叨,直到你延长营业时间为止。”
张家钰喝一口果汁,是凌越早晨为提前来的食客准备的。
已经有食客,为了这一杯果汁决定以后每天都提前来店里排队了。
不过这是少数。
凌越选择转移话题:“你爷爷怎么没来?”
她说的是张远明。
“老头晨跑呢,说什么,运动后胃口大开,能吃得多一些。”
“我看他年纪大了,还是少吃一些油腻的食物比较好。”
凌越看到张远明,就会想到她的爷爷,也是一个爱吃美食的小老头,最喜欢吃她做的水煮肉片,但这道菜味道比较重油腻,所以很少做给他吃。
如今想做,也没机会了……
凌越说着,情绪突然沉闷,和今天这雨一样,没由来。
真想刀了这阴天。
“没事儿,他喜欢吃就给他吃呗,开心最重要,这年纪难得还能有这么好的胃口呢,而且,凌老板都是公开下厨,卫生安全问题不用说,我爷爷在你这吃饭,我很放心。”
他早就知道家里老头近半年食欲不高的事儿,还不容易这次能多吃一些,肯定得让他吃满意咯。
“你说得对,你爷爷有你这样开明的孙子,很幸福,今天的菜单,看看需要吃点什么。”
张家钰:前半句怎么感觉怪怪的呢?
虽说饭馆十一点营业,但平时凌越在十点半时,就开始做菜,确保能让第一位食客在十一点能吃到。
张家钰选择不看菜单:“全要!菜单,在凌老板这儿不需要看。”
“还是得看的,你要付钱。”
路仁走来,接过张家钰的话,“两道菜,一共98元。”
张家看了一眼菜单,“今天只有两道菜呀?而且还是每桌限购两道菜。”不开心。
“今天下雨,懒得出去买食材。”凌越解释。
今天的鸡肉都是她前段时间路过农贸市场时,见到鲜活的鸡,直接买了二十只让老板处理好,放在食材包里,为的就是防止突发状况,例如今天。
放在食材包里的鸡肉,依旧保持第一天刚屠宰时的新鲜。
凌越不知道两人说了什么,这时她已经在厨房忙碌,而邓一珩则是按照她的吩咐,切蒜苔,这小子有点刀工,切点蒜苔没问题。
路仁呢,则是在洗香菇和剥蒜。
今日饭馆菜单,粉皮鸡和蒜苔炒腊肉。
红薯粉皮,和鸡一起炖,将粉皮炖得透明,粉皮滑溜溜的,解馋,是地道的营养农家菜。
“越越,我还要准备什么吗?”路仁已经将蒜剥好,香菇洗好。
“暂时不用了。”
这没事儿干,路仁又开启话唠模式,“这粉皮鸡,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是哪里的特色呀?”
她这话倒是给凌越问住了,大脑飞速旋转,终于记起来:“蒲坂那边的特色,我做的这道菜算是改良版,因为还要加入香菇,香菇粉皮炖鸡。”
“那粉皮鸡,就是只有粉皮和鸡肉咯?”
“是的,还有粉皮烧鸡,粉皮炖鸡块,鸡焖粉皮等,都可以统称为粉皮鸡,但烹饪手法不同,煎、焖、炖、煮,味道都不一样,但都一样好吃。”
“听着就馋,咱老大就是行走的食谱,没有什么菜是她不会的。”
凌越听完笑着点头:“一竖,你的话,我很赞同。”
此时,饭馆内传开一道比凌越还要开心的嚎叫声。
“哈哈哈!真好吃,我又来了!”
站在门口的马文萱,手扶着额头,挡住自己的眼睛,看不到,假装不尴尬。
她哥疯了,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第27章 粉皮鸡 怎么吃,都好吃
察觉到其他人的目光,马文义才意识到自己刚刚的失态,拳头捂着嘴,假装咳嗽一声缓解尴尬。
但没用的,他自欺欺人,饭馆里人实在多,就连凌越都忍不住闻声望去,不过很快又被面前正在烹饪的菜勾回神。
粉皮鸡最独特的一味料是砂仁,它是药,也是菜。可以煲汤、炖肉、煮粥,甚至作为零食。
砂仁的加入,能够完美中和掉鸡肉自带的腥,还能为这道菜提升营养价值。
处理好的鸡肉加入葱花蒜等大料,大火炖半个小时左右。
趁这时间,凌越先炒蒜苔炒腊肉,蒜苔是今早刚买的,翠绿新鲜,本身就是一道很好吃的菜,甚至可以用“高级”来形容,鲜、嫩、趁口,囊括所有蔬菜的品质。
和腊肉一起入口,有反差感,也是最佳拍档。
蒸到七分熟的腊肉切成薄片,里头的油脂分泌出来,浓郁的香味侵袭厨房,有些腻,但很快厨房里的两位小帮手就不这么认为。
腊肉炒出香味后,直接加切好的蒜苔和辣椒,直到蒜香味传出,和腊肉独有的醇厚香气交缠,二者的气味互不退让,充分表现自己。再加入生抽、老抽、胡椒和盐翻炒,虽然腊肉本身带着咸味,但盐也是必要的,否则蒜苔单独吃时,没有味道,而加入胡椒,也是为激发出蒜苔的味。
蒜苔快炒脱水,如此一道蒜苔炒腊肉便完成,凌越一连炒了三份,让路仁端给食客们,这才开始做粉皮鸡。
已经蒸好的鸡要再炒过一遍,才能做到入味软烂脱骨的效果。
以前后厨流行一句话:炒鸡不炸姜,神仙也炒不香。
她很赞同。
姜入油,炸出刺鼻的姜气味,捞出姜片放鸡肉,大火翻炒到油清亮不浑浊的状态,此时的鸡肉呈现淡淡的黄色,加葱段、干辣椒、砂仁、桂皮、八角和香叶大料,翻炒两分钟激出香味。
如果没有砂仁,也可以放白芷,同样有去腥的功效。
文火炖一会儿,期间凌越在橱柜里拿出碗,调个喷香十足的酱汁。
然后拿出今天的另一位重磅级嘉宾,粉皮。
邓一珩都看傻了,不是?这一块塑料一样透明圆形的东西是吃的?
察觉到他疑惑的眼神,凌越终于出声解释:“粉皮,你没见过啊?这样的粉皮很好吃。”
“真没见过,第一次见,我刚刚还以为是哪来的塑料袋呢。”
凌越一边调配酱汁,一边笑着回答说:“你真幽默,你才是杀死厨房。”
“啊?”老大说话莫名其妙的。
凌越没在搭理邓一珩,手里搅和着酱汁,这是一碗集甜面酱、黄豆酱、蚝油和生抽的绝味酱汁。
“切点青红椒,滚刀切。”凌越突然出声。
二人:who啊?
凌越视线落在邓一珩身上,虽然等级是杀死厨房,但刀工却有一点,或许是和他所学的专业有关。
毕竟学艺术设计的,也需要用刀不是?
刻刀切刀也是刀。
“得咧,俺老邓这就来。”邓一珩放下手中擦桌的活儿,屁颠屁颠跑来。
路仁:我也要学切菜!!
锅里滋啦滋啦地响,开盖倒入酱汁翻炒,鸡肉瞬间变色,甜面酱与黄豆酱的香气被充分的挥发,整个厨房都甜腻腻的,加热水稀释,锅一样大的粉皮加入,遇水后的粉皮慢慢软化,再加入香菇,鸡肉事先蒸过,再文火炖十分钟就可以,加入青红椒煮到断生出锅。
菜被端上桌,食客们便迫不及待夹起煮得透明的粉皮,软糯糯的,浸满了红色的汤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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